第12章 (我要是正常的話我就不會...)

林素跳舞時,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自然沒有發現這邊的情況。而女人在陶牧之說完這句話後,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或許是被林素的長相驚艷,或許是覺得無趣,她挑眉離開了。

林素跳完一支舞,渾身火熱地回來了。

“爽~”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飲料,拍了拍響鈴,坐在了陶牧之身邊的高腳凳上。她身上還有跳舞時未散去的星光,在她的眼角唇邊,甚至頭發絲上閃耀。

這時候,音樂台上的樂隊已經換了一首歌,也是一首粵語老歌,周慧敏的《自作多情》。這個樂隊是個女主唱,聲音很甜,音色挺適合這樣的老歌的。

“不去了?”陶牧之問。

飲料上來,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熱氣還未三幹凈,她把雙肩旁邊的長發撩到了肩膀後面。發絲撩動,散發出一陣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歡剛才那首。”林素笑著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戀》,歌詞裏滿是第一次萌動的懵懂。林素這樣張揚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轅北轍。

“你喜歡什麽歌?”林素說完後,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閑聊。

“沒什麽喜歡的。”陶牧之道。

他說完,林素眼睛裏驚奇了一下,後道:“我還以為你喜歡肖邦巴赫。”高質量的男性會喜歡高質量的音樂,不像她喜歡這些流行樂。

“現在這首風格和上一首差不多。”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歡快的女聲粵語老歌,也很適合跳舞。

“對呀。”林素滿不在意地道。

“你怎麽只喜歡上一首?”陶牧之問。

陶牧之問完,端著飲料看向音樂台的林素,在繚繞朦朧的燈光中,她眼神驀的暗了一下。

這種表現很微小,像是在白日裏微弱的光,只閃爍一下,就滅了。林素回頭,看向陶牧之道,聳了聳肩。

“沒什麽,好聽,就是喜歡啊。”

喜歡一首歌是沒什麽理由的,跟喜歡一個人一樣。

林素說完這些,把杯子裏的飲料喝完了。飲料冰冰涼涼,沒加酒精,放了不少檸檬,一下酸到了胃裏。

林素拿錢拍在吧台上結了賬,對陶牧之道:“我們走吧。”

說完,她跳下了高腳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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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是她想來的,最後也是她想走的。她走的時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時說下的豪言壯志,要讓陶牧之在酒吧裏找到快樂。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兒有沒有找到快樂,反正她找到了。跳完舞,林素整個都是興奮開心的。

兩人離開酒吧後,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來X大打球,車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車場。到了停車場,他按了車鎖開鎖。車燈閃爍,陶牧之回頭和林素告別,才發現林素站在他的身後,一動未動。

她沒有去找自己的車。

林素站在了陶牧之的車旁,等陶牧之回過頭來看向她時,她意會過來他的意思,笑著沖他道:“我沒開車。我不知道學校裏好不好停車,就打車過來了。”

說罷,林素回頭看了一眼X大校門口,現在這個時間,校門口正是熱鬧的時候,學生人來人往,還有各色小攤販。一排出租車停在校門口,等待著拉客。

“這裏計程車挺多的。”林素回頭和陶牧之道:“我打車回去就好了。”

說完,她單手背在腰間,另外一只手擡手沖他揮了揮:“再見啦陶醫生。”

林素自顧自地給自己做了安排,也自顧自地和他道了別。她站在那裏沖他揮完手,兩只手都背在了身後,笑盈盈地等著送他離開。

現在已經是晚上八點,夜已經黑了。學校裏開了路燈,路燈穿過樹冠,燈光透過樹冠,在地上落下斑駁朦朧的樹影。燈影下,林素站在那裏。

她穿著的裙子不長,一直開到了大腿,裙擺下,她的雙腿筆直白皙。夜間偶有清風吹過,撩起了她那本就不長的裙擺,將上方的景色也露出來了一些。

陶牧之的目光落於她的□□,又漠然收回。他打開車門,對等待著他離開的林素道。

“上車。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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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素沒想到陶牧之會主動送她回去。

其實今天一下午的陶牧之,都和以前不太一樣。以前肅清冰冷,現在他像是有了絲生命力,雖不熱情,但沒那麽拒人千裏之外了。

陶牧之說完,林素驚奇而驚喜,為防止陶牧之反悔,她打開副駕駛的車門坐在了副駕駛上。

上了車,林素依然難掩興奮,對陶牧之道:“謝謝陶醫生。”

面對她的感謝,陶牧之只淺應了一聲,提醒她:“安全帶。”

沉浸在興奮中的林素正打量著他的車,對於他說的話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她看向他,問道:“啊?”

陶牧之回眸看了她一眼。狹窄的車內空間讓兩人的距離無限拉近,她的美貌在放大後,更有種攝人心魄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