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紅色與白色(上)(第2/3頁)

愛爾蘭人卻不會,不但不會,還會小心呵護,因為這些機械也可以被他們用在自己的田地裏。

五年裏,愛爾蘭人向新大陸遷移了足有一百萬人,幾乎與當時的北阿美利加印第安人與法國人齊平,但後來法國的胡格諾派教徒向新大陸移居了一部分,又有中南部的印第安人向北移動,才在總的人數上占有優勢。現在新大陸上已經有了九個大省,紹姆貝格元帥作為總督代蒙特利爾公爵管理與統治他們。

不過隨著時間的流逝,一些原本屬於愛爾蘭地方勢力的陰影也在緩慢滋生,曾經的愛爾蘭本土宗教德魯伊教團,議會與諾曼,或是維京人的遺留力量——忘恩負義總是最常見的戲碼。

但總得來說,這件事情不算什麽大問題,五年的時間足以讓紹姆貝格將軍演練出一支強大的軍隊,這支軍隊中以法國人與印第安人為主,愛爾蘭人只是少數,並且幾乎都只在中低層。

不是紹姆貝格元帥多疑,或是有意打壓,而是在他們打仗的時候,愛爾蘭人才到新大陸,等到愛爾蘭人終於安定下來,有余力觀望情況的時候,阿美利加已經沒有英國人了,除非他們要與法國人打仗,不然他們從哪裏獲得功勛呢?

倒是印第安人中的酋長,或是勇士,在與法國人聯盟之後,作為平等的朋友,他們一樣可以得到拔擢與賞賜。再加上路易十四應允,與法國人結盟的部落可以留下自己的領地,也可以用一個合理的價格購買峽谷,森林或是山地,所以幾乎每個印第安人都有了一筆可觀的資產。

這筆資產讓他們吸納了大量的愛爾蘭人,畢竟印第安人的人口也不是那麽充足。起初的時候,一些愛爾蘭人也不怎麽情願,在五年前,詹姆斯敦的港口市場上還有印第安人奴隸買賣呢!英格蘭人的報紙又總是將印第安人描述為會剝頭皮的野人;二來,他們也擔心紅皮膚的人會如同白皮膚的人對待他們那樣對待白皮膚的人……

值得慶幸的是,也許不是每個印第安人都是好人,不然法國人就無需與印第安人結盟了。但他們之中大多數確實都如同孩童一般純稚,當他們與英國人在一起的時候,學到的幾乎都是不好的東西——訛詐、欺騙、弱肉強食、酗酒以及狹隘的信仰,以及,總是被一種急切的窒息感壓迫著。

而他們見到的每一個法國人,除掉那些一直被稱道的好處,最讓別人喜歡的就是他們都帶著一種滿不在乎的輕松勁頭,仿佛沒什麽能為難得住他們,這種思想與情緒迅速地感染了印第安人,然後是受雇於印第安人的愛爾蘭人。

人類最為畏懼的莫過於未知的恐懼,與不存在的希望。當愛爾蘭的民眾承認,不但法國人,就連紅皮膚的印第安人也可以是個好雇主的時候,那些不知感恩的惡人還未能掀起風浪,就先湮沒在同伴的沉默與戒備裏了。

“唉,陛下,您看。”皮埃爾突然說。

路易從沉思中驚醒過來,定睛一瞧,原來是個在巴黎也相當罕見的場景——一個做貴女裝扮的印第安人女士,舉著一把精致的蕾絲傘,正從街道的末端走向他們,她身後緊緊地跟隨著兩個女仆——一個大點,一個小點,容貌相似,都有著紅頭發與白皮膚,看來也應該是愛爾蘭人。

這也是雇傭協議中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如果可以,長期雇傭的情況下,一個雇主會盡可能雇傭一整個家庭,不拆散他們,這對侍女很有可能是姐妹,長者提著箱子,年幼點的女仆則東張西望,她在尋找什麽?啊,她找到了,是馬車的停駐點,為了免得街道上到處都是阻礙行走的馬車,馬車的停靠地點是被規劃好的。

一個同樣是個紅頭發的愛爾蘭車夫從馬車上跳下來,打開馬車的門,服侍他的印第安主人上車,但那位印第安女士恰好往這邊瞥了一眼,在停頓片刻後,她向路易走來,在距離國王還有三步的地方屈膝行禮——因為動作飛快,除了緊隨其後的仆人之外居然沒人發覺。

“你是怎麽認出我的?”路易在確定了對方是真的認出了他,而不是莽撞行事之後,好奇地問道:“我沒見過你,女士。”

路易的記憶力一向很好,但凡覲見過他的人他準記得,何況這還是一枚紅琥珀,而不是一枚白歐泊呢。

“紹姆貝格元帥的會議室裏懸掛著您的畫像。”

“他實在不該繼承英國人的壞毛病。”路易說:“不過你是怎麽看出我來的,我做了偽裝呢。”

“我是‘牛角’的女兒,陛……先生,我的第二個印第安名字叫做小隼,朋友和父親都說過我的眼睛無比犀利。”

“那麽我見到就是一只落在牛角尖上的小隼。”路易微笑著說道:“作為第一個認出我來的人,我應該給你一份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