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來自於蒙特利爾與詹姆斯敦的印第安人(上)

行走在巴黎的街道上,“牛角”依然是人們矚目的焦點。雖然他已經摘下了羽冠,換上了法國人的外套,襯衫與緊身褲,但那張與歐羅巴人迥異的面孔,紅褐色的皮膚,與高大的身材,粗糙的皮膚,還是讓他與周圍人格格不入。

“牛角”已經不如第一次來到巴黎的時候那樣緊張——他們第一次跟隨著蒙特利爾的總督前來巴黎覲見國王的時候,“牛角”和其他夥伴心中的弦一直緊繃著,他們之前一直在和英國人打仗,甚至也和白皮膚的法國人打過仗——那時候他們也弄不明白他們有什麽區別。

後來在國王的授意下,法國的官員與將領開始試著與印第安人平和地相處,印第安人才知道,原來白皮膚人也是有各自的部落與酋長的。而且就和他們一樣,為了野牛、河流與土地,他們一樣會打仗。

當初“牛角”願意到巴黎來,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的同伴與父親都不同意,因為之前有過印第安人的酋長說是去簽訂合約,結果一進白皮膚人的軍營,就立刻被絞死的事兒發生,他可能連“大酋長”的面都見不到就被他們處死了,但“牛角”很想要嘗試一下,他用過那些“太陽大酋長”的商人們帶來的武器,雖然他弄不懂裏面的技術,但無論是準頭,還是威力,後來的商人可比他們原先交易的人誠實多了。

果然,他們見了法國人的大酋長,那是個有著天空般眼睛的白皮膚人,渾身綴滿了閃亮的黃金與寶石,住在巨大的宮殿裏,但對他們都很和善,他周圍的人雖然有點好奇,但還沒有如“牛角”之前看到的那些人——像是看動物一般無禮地肆意打量他們。

那次他們來去匆匆,但“牛角”和其他人都得到了一份不菲的賞賜。

這次“太陽王大酋長”的戰士們驅走了那些“牛角”以及周圍部落不喜歡的白皮膚人,就有人說,應該也將這些白皮膚人一起趕走,不過這種說法很快被如“牛角”這樣明曉雙方戰力的酋長或是祭司責備與壓制住了——總有人以為印第安人是一群蠻橫無謀的野人,他們可真是大錯特錯了,事實上,這些阿美利加的原住民非常聰明——他們的戰士固然十分英勇,但經過了那麽久,和那些外來者打了那麽多次仗,他們也已經察覺出來了,很顯然,自從有了火槍、火炮,單憑人類的血肉之軀就沒辦法操控一場戰爭的勝負了。

要不然印第安人怎麽會那麽熱衷於與白皮膚的商人們交易槍支彈藥呢?

而毫無疑問的,“太陽大酋長”所擁有的這種武器,是所有人——無論是紅皮膚,黑皮膚還是白皮膚人中最強的,他還有使用這種武器的士兵,成千上萬,如同在荒原上奔跑的野牛,他們之所以沒有到阿美利加來,只因為他們的大酋長還在與這裏的其他酋長爭奪一個大部落的所有權——這是“牛角”從他的士兵們那裏得知的。

一旦他們做出了那樣愚蠢的事情,那位藍眼睛的大酋長一定會滿懷憤怒,將那些如同雷霆般的炮彈傾瀉到他們的帳篷上吧。

所以經過慎重的考慮,“牛角”不但答應了繼續與法國人之間的合約,還認為自己應當如同朋友那樣去向“大酋長”表示敬意與哀悼,他聽說了“大酋長”的母親離世的消息——這種請求當然不會被拒絕,尤其是在這個時刻,於是他與另外幾位酋長,就跟隨著蒙特利爾的總督來到了巴黎。

與一派平靜的“牛角”相比,他身邊的另一個印第安人就有些煩躁不安了,雖然他的膚色可能要比任何一個印第安人都要來得淺,因為他的祖父並不是印第安人,而是一個英國人,他甚至有個英國人的名字,叫做羅爾夫。

羅爾夫是在詹姆斯敦海灣地區的印第安部落的酋長,但別看他的祖父是英國人,有著淺褐色的皮膚,一雙綠眼睛,但他與英國人卻有著深切的仇恨——這種仇恨來自於印第安人與英國人不可消解的矛盾。

為了土地。

後世的人們都很熟悉“五月花”號的故事,英國的清教徒是怎麽受了當地的印第安人的幫助才得以在新大陸立足,又是怎麽在立穩了腳跟後開始恩將仇報的,我們暫且不提,但他們的的確確不是第一批來到阿美利加的英國人,英國人最早1584年就開始試圖在新大陸建造定居點了,只是那時候他們還未學會如何偽裝,所以在與印第安人的沖突中,反被這些他們看不起的野人擊敗了。

後來來到詹姆斯敦的英國人就吸取了這個教訓,他們盡量與印第安人維持著和善的表象,甚至與當地部落酋長的女兒締結婚約——就是羅爾夫的祖父,那幾年英國人與印第安人的關系可以說正處於蜜月期,可惜的是假象畢竟是假象,英國人從未考慮過將印第安人視作與他們同樣的人類,當因為水源、土地以及野牛等沖突越來越多,越來越激烈之後,已經無需印第安人幫助的英國人悍然與之反目——而還處在原始公社時期,甚至連封建階段都未能邁入,部落與部落之間不但無法聯合,使用的武器還僅限於弓箭,少量的火槍,甚至還彼此傾軋的印第安人根本無法對抗他們曾經的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