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國王的巡遊(2)(第5/6頁)

然後國王和王弟上了馬,大郡主和蒙特斯潘奧爾良公爵夫人等貴女上了擡轎,就繼續往裏面走。路易仔細地端詳著一路上的景色——與其他城市一樣,聖日耳曼昂萊宮和修道院都在丘陵的高處,城區位於它們的下方,所以現在雖然已經能夠看到了,但距離抵達還有一段路程,路易如此仔細是因為雖然他離開後沒有再來過聖日耳曼昂萊,但因為這個地方距離巴黎和凡爾賽都很近,近到國王的任何旨意都會立即覆蓋此地的地步,所以這個地方應該和巴黎,或是凡爾賽那樣,不存在哪怕一點混亂或是陽奉陰違的蛛絲馬跡。

重新修繕和鋪設的道路、廣場和城墻,非常平整,兩側都有泄水的溝渠——數百年後會有人抱怨這種平整的地面失去了古老的韻味,但對於生活在這裏的人們來說,不會有凹坑,不會有凸起,也不會積存雨水,泥垢和糞便,又結實又平坦的地面,簡直就和上帝賜給的一樣完美無缺,據說它們還能用上好幾十年。那些走路的,騎馬的和駕駛馬車的人,可不會覺得用石頭子兒填充的泥路能夠比這個更好。

……

還有就是,他們所行進的主道寬度很明顯地達到了路易所要求的十二尺寬度,當然,這裏的尺是法尺——這個距離可以容許兩匹馬車並肩而行,兩側還能容留出狹窄的步道。在這條道路兩側全都是熱情洋溢的本地居民,他們揮舞著帽子,或是手套,又或是絲帶,殷切地期望著能夠得到國王的一瞥,不過路易首先關注的還是那些身著墨藍色制服的警察。

警察這一詞語與職務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而且他們的職責奇妙地與現在甚至幾百年後的警察契合——相比起軍隊,他們的職責是城市內與街巷之中的巡邏與治安維持,對企圖反對國王或制造騷亂、暴動的罪犯予以逮捕或是處刑。

警察系統的雛形早在路易十三時期就已形成,但那時候他們的形態更類似於黎塞留主教從暴徒中拔擢出來的匪徒首領,他們是半公開的密探,不受歡迎的客人與敗壞主教與國王名聲的蠢材,這種情況在路易十四親政後得到了很好的改變,主要是路易十四的軍隊經過佛蘭德爾與荷蘭的戰爭後,有一大群因傷或是其他理由退役的士兵需要安置,他們對國王忠心耿耿,哪怕能力略有不足,也足以應付警察的工作。

雖然其中的大部分人還是更願意和國王一起去打仗,但聽了國王的旨意後,他們也覺得,去到各個地方,作為國王的手臂、眼睛和耳朵,甚至是喉舌也不錯,他們都和教士們學習過一段時間,能夠識字和算數,也足夠勇敢無畏。在這裏我們不能說他們受到了每個人的歡迎,但有國王派出的監察官以及地方法官的支持,那些心懷叵測的家夥也很難對他們如何。

警察的制服同樣經過國王與王弟的審查,它們是深藍色的,用的是銀紐扣,束著很寬的黑牛皮腰帶,掛著乳白色的肩帶,他們的帽檐向著三個方向高高翹起,變成了三角形——這也已經有人向國王回報過,據說是因為這些離開了軍隊的士兵們依然想要保留一點屬於以往的東西,國王當然也欣然應允了,不過現在看來,這種帽子應該好在比一般的寬檐帽更緊湊,不容易影響視線也不會輕易被什麽剮蹭到。

在歡呼的人群前走來走去,不斷地用警惕的視線打量著每個人的警察還都配備了一根棍子,一柄火槍和一柄刺劍,他們將手放在腰帶上,走動的時候顯得異常威嚴,路易仔細觀察著民眾們對警察的態度——他們是有些不滿,也有點畏懼,但還沒有到視警察如蛇蠍的地步,還有幾個淘氣的小子在人群中鉆來鉆去,想要覬著某個空隙跳到衛兵的隊列裏——路易一點也不懷疑他們大概是想要偷走騎兵靴子上的銀馬刺。

當然,他們甚至沒能碰到飄揚的馬衣就被警察抓住帶走了。棍棒毫不留情地敲打在脊背和屁股上,帶來一陣哀嚎,但這種哀嚎聲很快消失在了黑洞洞的小巷子裏,警察們重新走出來的時候依然衣著光鮮,看來聖日耳曼昂萊不但修繕了主道,小巷裏也用了水泥和石頭,不然就和路易第一次到紅孩子集市的時候那樣,在穿過房屋與房屋之間的小徑時總不免一身汙糟。

說到房屋,街道兩側的房屋也明顯地帶著翻修過的痕跡,雖然不至於如巴黎那樣全部推倒重新建造,但外墻、台階和門窗肯定都改換過了,台階和外墻在塗刷了白堊後甚至稱得上潔凈如雪,窗戶與門上鑲嵌著大塊的玻璃,玻璃後面也有一些好奇的小臉蛋。

每隔一百尺,就有一根黑黜黜的煤氣燈柱矗立在那裏——煤氣也是國王手中最值錢的產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