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仁王(第2/7頁)

林杞微微蹙眉,便要做答。

但李光根本不給對方思考的機會,便直接揭開了謎底:“朝廷若想賺息錢,青苗法何在?”

林杞張口結舌,一時難對,而滿朝文武,僧俗貴賤,也都有些恍惚,繼而哄然起來。

無他,青苗法這個詞,觸及到了大宋朝政治、經濟上的核心矛盾。

稍有常識之人都曉得,王安石變法的核心法律之一正是《青苗法》,而《青苗法》正是以官府取代放高利貸的有產者,直接對貧民放貸……這是一個理論架構非常出色,放到小規模地區實驗也極有成效,但在最終推行中雖然斂財成功,卻在民生經濟與政治道德上一敗塗地的經濟類法規。

甚至,整個王安石的變法失敗都逃不出這個青苗法。

而與此同時,所有人也終於明白,為什麽官家要把和尚、道士、勛貴、豪商這些個亂七八糟的群體聚在一起,然後讓這些人第一批進入公閣。

須知道,按照經濟基礎決定一切的理論,到了宋代,佛門和道門就不再是純粹的宗教團體了。他們雖然還保持著基本的宗教本能,也時不時的搞一些上層路線,可隨著宗教在本土的擴張到了極致,儒釋道三家合流,宗教理論也徹底本土化,偏偏寺觀經濟又漸漸豪強地主化,所以到底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到了土地經營與擴張的方向上。

而從這個角度來說,和尚和道士,基本上更像是大地主多一些……所謂階級屬性漸漸取代了宗教屬性。

不過,與一般地主不同的是,宗教特性又讓他們天然具有更多的貨幣聚攏功能……想想也是,誰家真把收來的錢全換成金子用來塑金身啊?

裏面灌銅,外面加一層金粉就很有良心了。

還有印刷佛經、地方商業會社活動,全都是公開向信徒收錢的,什麽三七分賬自不必多提,關鍵是哪次賬目公開了?

於是乎,信徒的金子、銀子、銅錢、絲綢、糧食漸漸塞滿了地窖。而閑錢在手,貪心作祟,不免又想著錢能生錢,就自然而然的開始放起了高利貸。

和尚和道士是地主階層中放貸最積極的那部分人,甚至絕大部分寺廟都有了專業放貸功能,這就使得他們占據了地主階層放貸業務的相當一部分比例……只能說,古往今來,南北中外,洋和尚也好、土道士也罷,都是一路貨色。

你看隔壁的隔壁,聖殿騎士團不也很在行嗎?

這是宗教特性決定的。

與此同時,勛貴作為最頂層的大地主,聚斂最重,錢財最多,放貸也肯定是要放貸的,甚至是城市鄉村兩路一起貸。

商人們自然不必多言,他們的專業如此,只是往往在鄉間競爭不過寺觀、地主,所以一般影響力在市井之中。

換言之,今日莫名過來的這些人,終於找到了各自之間共同的標簽了……封建時代的高利貸者!

而《青苗法》這個法律,說白了,就是朝廷來放高利貸,搶占高利貸市場,只不過名義上利率會低一些,看起來對民生有利!

“官家!”

哄亂之中,有人咬牙出奏,打破沉默,赫然是之前支持對這些人下刀子,且態度激烈的吏部尚書陳公輔。“切不可重行青苗法!”

“為何不可?”剛剛還在同一陣線的國子監祭酒陳康伯即刻出列抗辯。“《管子》雲,利出一孔則國盛,本就是這個道理!富者與貧者貸,輕易坐收其利,官府正該收此利以圖大事!”

陳公輔連連搖頭:“利出一孔之論,我也深以為然,但說的再好,也不耽誤新法因此而敗。”

“青苗法之敗乃是因為此法利民之余,惡了無數諸如今日堂中這般有產之人,有產之人糾結舊黨,蒙蔽神宗。”陳康伯毫不猶豫繼續抗辯。“再加上王舒王為成新黨聲勢,倉促任用許多無恥之輩,執行中敗壞了新法,這才使青苗法功敗垂成!而如今舊黨何在?且以官家之神武,會被堂中這些惡棍蒙騙嗎?我們只要用人妥當,便可成功的!”

“這件事情不是這麽簡單的。”陳公輔依舊搖頭不止。“我年長幾歲,親眼見官府強行攤派,逼迫民戶借貸……陳祭酒不講原學實踐的嗎?”

“你……”

“法河主持。”就在爭執有擴大化之時,趙玖忽然開口,卻是點了一人。“你是朕欽點的羅漢,為何不說話啊?”

法河滿面油光,汗水淋漓,聞言趕緊出列,雙手合十而拜:“陛下,小僧不敢擅言國家大事。”

“朕不問你國家大事,問些尋常事吧。”趙玖微笑以對。“少林寺放貸嗎,青苗貸?”

且不說官家明顯有備而來,便真是隨口一問,這事也沒法隱瞞,所以猶豫了一下後,法河還是咬緊牙關,老老實實相對:“好讓官家知道,青黃不接的時候,春耕之前需種子農具時,少林寺確系向佃戶與登封百姓放貸,錢糧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