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還沒到落霞院,院中便傳來余菡與李氏的吵鬧聲,青唯隔著院門望去,余菡正攔在兩名幼童前,似乎要阻止玄鷹衛上前搜身,她厲聲道,“搜我跟主子夫人就罷了,連小娃娃也搜,這麽丁點大的娃娃,身上能藏什麽?!”

青唯不由蹙眉。

謝容與治下,玄鷹司一貫遵規守禮,哪怕要搜幼童,何至於搬出這等陣仗,將孫誼年這一雙兒女嚇得啼哭不止?

祁銘見青唯神情有異,不由道:“少夫人且慢。”

“其實審訊當日,虞侯曾懷疑蔣萬謙與李氏勾連,一起隱下了一些線索,虞侯可對少夫人提過?”

青唯點了一下頭:“他跟我說過。”

當日公堂問話,謝容與是刻意把蔣萬謙和李氏分開審的。

可每每問到關鍵處,譬如他們為何出逃上溪,由何人籌劃,孫誼年與秦景山的關系如何,兩人給出的供詞如出一轍。

更古怪的是,既然李氏與孫誼年的夫妻關系並不如傳言中那般不睦,而今孫誼年喪命,李氏作為他的結發妻,為何一點不顯悲痛?

“虞侯懷疑,孫誼年與蔣萬謙是交易。”祁銘道。

“交易?”

“就是孫縣令用自己的性命,跟蔣萬謙交換了一枚保下自己家人的‘護身符’。”

祁銘緊蹙著眉,似乎不知道該怎麽解釋,想了半晌,只能先給出結論,“虞侯說,整個上溪,只有蔣萬謙有法子保住孫縣令的家人,所以孫縣令拿自己的性命,跟蔣萬謙買下了一枚‘護身符’,李氏早就知道孫縣令會死,因此並不悲痛。而今京中來信,證實了虞侯的猜測,玄鷹司眼下搜的,正是這枚‘護身符’。”

他頓了頓,“其實屬下來找少夫人是虞侯的意思,虞侯說了,只要跟少夫人一提‘護身符’,少夫人自會明白該搜什麽。”

青唯卻不太明白。

落霞院中再次傳來罵咧聲,青唯移目看去,原來是一名玄鷹衛想進李氏的房,被余菡攔在屋外,一時間兩方僵持不下,青唯見是還有時間,對祁銘道:“你先告訴我京中的來信寫了什麽。”

-

“虞侯,聽說京裏的信函到了?”

話分兩頭。衛玦在衙署一接到消息,快馬回莊,很快到了謝容與的書齋。

書齋寬敞,蔣萬謙就瑟瑟縮縮地跪在他邊上,身後除了章祿之,還有兩名玄鷹衛看押。

謝容與“嗯”一聲,徑自將桌上的信函遞給他,“看信吧。”

信紙是上品白箋,衛玦接過信,先沒在意,然而待他展開信,辨出字跡,目光隨即一滯,雙手端信施了一禮,爾後才敢細看——這信竟是趙疏寫給謝容與的私函。

陵川州府的庫錄裏,當年竹固山血戮相關的枝節——尤其孫誼年、秦景山的過往——早被抹去了,所以謝容與托趙疏在京裏查,這個衛玦知道,但查案繁瑣,並不是審幾個證人,尋幾份證據就能有進展的,更多的時候要翻閱大量卷宗,衛玦沒想到官家竟會親力親為到這個份上。

“清執表兄安,日前你托朕查的孫誼年、秦景山二人,朕近來比對吏部、刑部存案,已有所獲。

“孫、秦二人乃鹹和初年生人,祖籍上溪,昭化年間考中秀才。秦景山先後考過兩回舉人,乃昭化四年與七年。昭化四年,秦景山於鄉試前落水,不第。昭化七年,秦景山在鄉試前,因誤殺其表哥張岐,惹上官司,被褫功名,並判以終身不得入仕。

“不過,朕與大理寺翻查存案,比對線索,發現這樁人命官司或有誤判,真正的殺人者並非秦景山,而是孫誼年。

“孫、秦乃至交。昭化七年,他二人共同參加鄉試,因張岐數度問秦景山討要祿米,並以性命相脅,孫誼年早對其心生不滿。案發當日夜,張岐酗酒而歸,在水畔邂逅孫、秦二人,再度問秦景山索要錢財。孫誼年為護好友,失手將張岐推入水中,張岐隨後溺斃。隔日,張岐屍身被發現,孫、秦二人到衙門投案,均稱殺人乃自己所為。因案發時無目擊者,二人各執一詞相爭不休。而彼時斷案的,乃東安府衙一名岑姓推官……”

衛玦看到這裏,頓了頓,不由擡目看向謝容與,“岑姓推官……東安府失蹤的岑通判?”

謝容與頷首。

“……岑推官後來結案,斷定是秦景山過失殺人,並上奏朝廷褫其功名。孫誼年為秦景山鳴冤過多回,均無果。事後,孫誼年奮發苦讀,於昭化九年中舉,試守一年,回上溪做了縣令。

“自秦景山落獄,及至孫誼年中舉,這段時日刑部、大理寺卷宗上有關張岐落水案的記錄均被銷毀,可見始作俑者手腕滔天。而朕之所以篤定兇犯乃孫誼年,乃是因為衙門錄事在整理案宗時,謄錄過一份供詞,原供詞雖被銷毀,備份幸而留存。供詞附於信後,表兄稍後可細看,從中不難辨出,張岐落水案發後,孫、秦二人到衙門受審,其中秦景山的供詞先後顛倒,矛盾重重,反是孫誼年條理清晰,篤定是自己殺了張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