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戰(四)(第4/7頁)

鎮北侯府鎮北侯之下七大總兵,有六個,是鎮北侯的義子,全都姓李,包括李富勝也是這般。

李富勝,原本姓郭的。

這種義子制度,在燕國影響極為深遠和普遍,尤其是在軍中。

但類似李富勝,他的孩子,是可以姓回郭的,因為軍中的義子,他也就是起個軍中一家親的態度和意思。

但李豹不同,李豹是孤兒出身,他壓根就沒有自己的姓,所以,他的姓,就是李。

而公孫志,原本就是其義子,改姓了李志,隨後又招納為婿,所以,公孫志的兒子,原名就是李寁。

公孫志之所以最後選擇和李豹之子分道揚鑣,帶著本部人馬分出來,想讓自己改回公孫姓是小,想讓自己兒子改回姓氏是大。

“伯爺,我是個粗人,自認為教不好孩子,我娃兒腦子可以的,我也怕留在我身邊被我給耽擱了,所以,請伯爺受累,幫我調教。

公孫志在這裏,給伯爺磕頭了!”

說完,

公孫志再度跪伏下來,連磕三個頭。

這其實,就是托孤的意思了。

自古以來,托孤,都是大事,因為你得求人家幫你的血脈進行延續,你欠人家的,是天大的恩德,三個響頭,理所應當。

野人王曾對鄭伯爺說過,因為鄭伯爺只習慣於朝上看,所以感覺那些蠅營狗苟的事兒,很少。

這是因為鄭伯爺上頭,真正能入鄭伯爺法眼的,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數幾個人。

任何地方,人少,他自然就清靜。

但若是往下看,看著自己身下的盤根錯節,就如同像是看螞蟻在泥土裏打洞一樣,密密麻麻,九轉十八彎,別有洞天。

公孫志托孤,並不是因為他今日要率兵去沖城。

事實上,以公孫志的武力,再加上他身邊必然會拼死保護他的親衛,除非運氣特別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來,否則,想戰死在今日,也挺難的。

他托孤,其實也是給質子。

一如那些小國會主動地將國內的世子送入四大國國都一樣,就是讓他們為人質。

這也是表明了一個態度,就是我跟你混了,我兒子就留你身邊了!

鄭伯爺幫靖南王養兒子,自此之後,鄭伯爺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這條船上的人,是怎麽洗都洗不幹凈了。

公孫志此舉,也是一樣。

托孤之誼,無論是他這個當爹的,還是其身邊的這個少年公孫寁,都不是說斷就能斷的。

外加公孫志本就分離出了李豹一脈,本就名聲不好,若是再脫離平野伯一脈,無論是官場還是軍隊裏,都很難再混下去了。

這時,

宮望也領著親衛過來,恰好看見了這一幕。

其實,這時候,誰都清楚,他們倆,包括他們的部下,以後都是靠平野伯這個山頭了。

一個山頭下,總共三路兵馬。

平野伯自己的那一路,自然不需多說,但這誰是第二路,就很有講究了,這牽扯到伐楚勝利後的利益分配。

公孫志這一招托孤,落入宮望以及其身邊的一眾副將眼裏,就是很直白地爭寵了。

是,

你公孫志昨兒個是請戰要帶隊沖城,但你必然要戰死麽?

既然必定會戰死,那我今日先給你打一副棺材扯幾匹白布掛著好不?

宮望之子宮璘在此時開口問道:

“爹,要不兒子也去磕頭?”

宮望聞言,氣得都笑了。

不過,他這個人到底是跟過司徒雷的,身上儒將氣息也重一些,當即開口道:

“你多大,他多大?

就是民間娶寡婦,還得講究寡婦帶的孩子是男是女,有多大年紀了才能成呢,帶女兒的就算了,要是帶兒子的,其年紀也大了的,就真成替別人養兒子了。

更何況,還是養一個比自己年紀小不了一兩歲的兒子?”

平野伯年輕,宮望年紀卻大了,所以,宮望之子宮璘在年紀上,真的只比平野伯小一點點。

宮璘被訓了一頓,不敢說話。

宮望倒是微微皺眉,猶豫道:“倒是佳兒……”

“爹,您想將妹子許給平野伯?”

宮璘和自己妹妹感情極好,任何一個當哥哥的,在自己妹妹出嫁那天,都會極為傷心。

更何況,這還是很清晰很明顯地政治聯姻。

人公孫志送個兒子過去,你宮家馬上送個女兒過去,得,現在還膝下無子的平野伯一下子“兒女雙全”。

“爹,平野伯家,可是有公主了。”

這個公主,是實實在在的大楚公主,同時上次去燕京時,還被燕皇親自冊封了。

自家妹子進了鄭家,怎麽和公主爭?豈不是要一直伏低做小?

原本,宮望和宮璘父子倆也曾商討過女兒的終身大事,父子倆的看法倒是很一致,那就是找一個地位比自家低的門第,這樣子嫁過去了,有父兄在,她也吃不得虧,在夫家也能硬氣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