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再見李元(第2/2頁)

雲安的眼眸中劃過一絲驚愕,還沒來得及分析,便下意識地開口回道:“我笑他人看不穿?”

說完這句話,雲安記起了李元,撇了撇嘴,翻了一個無比巨大的白眼,暗道:這不是那天在城門口遇到的“執著公子”嗎?

雲安知道自己回應的行為是錯誤的,但後悔已經晚了,這都和人家對上暗號了,“阿巴阿巴”大法應該也不管用了,再說隔了這麽久人家都能找到自己,再裝傻有啥用呢?

怪只怪唐寅大師的這兩句詩實在是太經典了,其威力不亞於“天王蓋地虎”聽了上句,下句自己就吼出來了。

李元大喜,邁步到雲安面前,雙手抓住雲安的大臂,眼中滿是驚喜,激動地說道:“真的是兄台,總算是讓在下找到了!”

看到對上號了,掌櫃的和家丁都長舒了一口氣,來喜更是“貼心”地將門給帶上了,關門前還深深地看了雲安一眼,他怎麽也沒想到那日的乞丐竟會是這般模樣,實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雲安感覺一股寒氣順著脊柱直沖天靈蓋,身上的汗毛“倏倏”立起,接連退後兩步,抱著胳膊蹭了蹭,咧著嘴嫌棄地吐槽道:“好油膩好油膩,咦……”

或許在一個現代人看來,李元的行徑有些熱情過頭,還有跟蹤狂的嫌疑。但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沒有現代科技的輔助使得他們一切日常的時間成本過高,再加之醫療的不發達,相對來說他們的壽命很“短暫”一生能做的事情很有限,兩個自幼交好的朋友,或許會因為區區百裏的阻隔終身不會再見。

所以他們表現感情的方式要更加直接和質樸,也更加真誠,在李元眼中雲安是男子的身份,所以他的行為並不出格,在這個慢慢的時代,君臣同塌而眠,君子攜手同行,都是非常美好,純潔的行為。

只是作為現代人的雲安,擁有著一顆被諸多資訊轟炸過的心靈和思維,把李元的表現和行為想齷蹉了。

在雲安看來,無論自己是男是女,她和李元只不過是一面之緣,李元的表現油膩又猥瑣。

但在李元眼中,茫茫人海,廣袤世間,能再尋到雲安,已是莫大的緣分。

這是一次快慢時代中,不同思想的碰撞,沒有對錯是非。

好在李元聽不懂雲安說的是什麽,不然還不知道會有多傷心呢。

雲安吐槽完,見李元雙眼亮晶晶地看著自己,笑容真摯,反倒覺得是自己失禮了,不好意思起來。

雲安清了清嗓子,問道:“兄台……找我有事麽?”

李元朝著雲安行了一禮,正色道:“唐突來訪,未曾遞上拜帖,還望兄台勿要見怪,在下李元,字空谷,虛度二十四載,略讀過幾本書,那日在城門口與兄台初識,被兄台的才情所折服,今日前來,誠心相交。”

雲安也學著李元的樣子,拱手作揖,回道:“在下雲安,無字,空活二十二年,一個字我也不認識。能得……李兄青眼,小弟……三生有幸。”

李元安靜地聽完,唇邊噙笑,問道:“雲公子不曾讀過書?”

雲安嘆了一聲,答道:“算是吧。”畢竟來到這個時空,到現在只認識“當鋪”和“客棧”還有“洛城”六個字,不是文盲是啥呢?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

李元笑而不語,抖開折扇扇了兩下,對雲安的說辭並不相信,只覺得雲安非常特別。

在燕國文人的地位是很崇高的,不知多少酒囊飯袋之流,挖空心思攀附文人之列,為的不過是讓人高看一眼,而眼前這位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滿腹才華卻說自己不識字,真真是印證了他那句“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斷定雲安讀過書,絕不是李元的一廂情願,他出身官宦世家,又飽讀詩書,縱然深居簡出,看人的眼光還是有的。

雲安氣質出眾,舉止泰然,雙目炯炯有神,內含華光,與人溝通之時能自然地直視對方眼睛,一身潦倒卻能不卑不亢。

李元對雲安判斷的前半句是讀書入心的表現,李元的父親曾教導過李元,觀一人決不能局限於衣著外表,要看這個人是否“開竅”,只有書讀到“入心”的境界,方能目光清明而有神,所謂“腹有詩書氣自華”就是這個道理。反觀那些腹中空空之輩,他們的目光大多是遲緩而渾濁的。

後半句則是有真本事傍身的表現,一個人的底氣,無外乎三個來源,出身家世,才華和身手,若非如此,焉能不卑不亢?

若是雲安能聽到李元的心聲,定會驚嘆對方目光之毒辣,作為一個現代學霸,雲安在科技發達的社會受過正統的教育,又有源遠流長的五千年文明作為“巨人的肩膀”,知識的儲備量和眼界,自然是古人無法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