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誠(第2/2頁)

當然,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公平,但至少可以追求相對的公平。

是俱樂部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還是裴總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

這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俱樂部和隊員歸根到底都是要維護自己的利益,這無可指摘,但這同時也就意味著他們不會考慮對整個電競環境的影響。

而裴總在立場上是完全客觀公正的,從裴總的表態上,就能看出他的決心。

其他的賽事主辦方在利益上跟俱樂部是一致的,很多時候不敢、或者是沒必要得罪俱樂部,那就只能讓選手吃個啞巴虧。

但裴總的態度很明確,不慣著選手,但更不會慣著俱樂部。

不同意這個制式合同的俱樂部,肯定是在心裏有自己的小九九,想著在合同上跟選手玩一些騷操作。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麽不好意思,別的領域管不了,但GOG的電競比賽你別參與了,寧可放棄這個俱樂部帶來的熱度和資源,也要維護整個電競體系的公平公正。

想到這裏,張元不由得感慨,這是一種壯士斷腕的決心啊!

從短期來看,此舉必然會招致很多俱樂部的不滿,甚至造成GOG電競比賽的熱度下滑,選手薪酬降低。

但從長遠來看,整個生態更加健康了。

就算選手薪酬降低一些,卻也為他們規避掉了巨大的風險。

顯然,裴總認為“劃算”,是因為他認為聯賽健康生態的重要性遠大於幾家俱樂部帶來的熱度,認為不管這些俱樂部來不來捧場,都有信心把GOG的聯賽給辦起來!

而現在借著GPL聯賽建立的機會,確立各個俱樂部的準入制度,其實是防患於未然。

因為現在各家俱樂部的GOG分部剛剛組建沒多久,即使這些俱樂部退出、裴總這邊找下家接盤甚至打包買下,也花不了多少錢,影響會在可控範圍內。

如果以後熱度真的起來了,再想確立這些規範,難度就更大了。

這就像治病一樣,提前預防,肯定比病入膏肓之後再做手術要好。

至於為什麽要特別規定,DGE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

張元本來很不理解,這樣DGE俱樂部的利益不是受損了嗎?

但是轉念又一想,這恰恰是對整個機制的重要補充!

很多新人選手在沒有打出成績的時候,其實是絲毫沒有議價權的。

這很正常,畢竟俱樂部買人也是要擔風險的,有些選手rank打得好,一打比賽就掉鏈子,俱樂部花大價錢買回去豈不是血虧。

所以,新人合同往往價格很低。

但這又衍生出了一個新的問題:那些真正有實力的天才選手,剛開始只能簽新人合同,價格低、年限長,打出了成績卻無法獲得對應的薪酬,甚至跟俱樂部鬧翻了還有可能會被雪藏。

很多選手巔峰期就那麽一兩年,一著不慎,就會把整個職業生涯都葬送掉。

這件事情沒有對錯之分,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它會造成一種事實上的浪費。

天才新人拿低薪,心態肯定會有波動,影響比賽發揮;萬一跟俱樂部鬧翻了被雪藏,這個優秀選手就永遠被埋沒了,對於整個聯賽來說,是一種損失。

所以,DGE俱樂部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實際上對這些新人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

如果是有實力、對自己有信心的新人,完全可以選擇先來DGE俱樂部,不會掉進新人合同的坑裏,打出了成績自然會被更好的俱樂部買走。

DGE俱樂部就相當於完成了一次篩選,為俱樂部試錯,同時也為選手提供一個證明自己的機會。

而對於DGE俱樂部來說,這也不虧。

因為此舉會讓更多心氣很高的優秀新人擠破頭地想要進入DGE俱樂部,能夠保證DGE俱樂部的新隊員素質高於其他俱樂部,始終保持比較高水平的實力,這有利於維持DGE的品牌價值。

雖然不打比賽,卻可以通過把這些新面孔輸送到聯賽中,在觀眾面前狂刷存在感。

到時候每出現一個出彩的新人,觀眾們就會發現是從DGE這邊出來的,自然會對DGE俱樂部保持極高的關注度。

關注度越來越高,贊助自然越來越好。而且,其他俱樂部從這邊買人,雖然轉會費給的少,但也還是有的。

而這個決定妙就妙在,其他俱樂部學不來。

因為DGE的運作模式跟其他所有俱樂部都不同,不參加比賽也不需要出成績,只需要培養選手,不存在任何的競爭關系,實際上是互惠互利。

更何況此舉可以更好地維護整個GOG聯賽的生態,整個騰達集團都可以從中獲益。

那麽稍微犧牲一點點DGE的眼前利益,去獲取長遠利益,這不是很劃算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