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神仙關情(第2/4頁)

有一部叫作《我和僵屍有個約會》,那裏面的女主人公白素素說:“有時候,有些人是你永遠也不會忘記的,無論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你以為自己完全忘記他了,但是不知道什麽時候,或者在哪兒,他會無聲無息地出現在你的腦海裏,你以為自己可以一笑置之,但是眼淚已經流下來了。”

那個白素素開了個酒吧,叫做WatingBar。

我沒有忘記藍劍,原來一直掙紮都是徒勞。

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多年以前,在喧鬧炎熱的露天舞會上。他高雅出塵的藍色身影,讓我對以後的生命心生迷茫。那是我一生中最美麗的時刻,是我人生的轉折,是我可以回味永生的記憶。

我心痛得幾近窒息,公文包被緊緊抱在胸前,連呼吸都快抑制。可是我一直按一直按,仿佛想將公文包按到胸腔裏面——只有這樣,才可以證明我肉身的存在。

突然,鎖骨被什麽東西狠狠硌了一下。這清楚的一痛,倒讓我有些蘇醒,並伸手觸摸:原來是脖子上那根白金項鏈,幾乎被公文包壓進皮肉裏。

那根白金項鏈,吊著水晶沙漏,和從前一樣精巧趣致。我低下頭,牢牢握住它,耳邊有溫柔的言語響起:“沙漏裏裝的是時間,搖搖它就會忘記所有不快——因為時間是治愈一切的最好良藥!”

那是安期的聲音。

可是安期,你知不知道,記憶是件太微妙的東西:它或許在漫長的歲月裏被反復揉搓,甚至揉搓成一片空白,可是,在不經意間,它依舊讓我們劇痛——即使用火灼燒、用刀剜割,都不及它的痛,而這種痛,讓人刻骨銘心。

我擡起頭,門外的太陽依舊強烈,天空寬廣幾至寂寞。

那麽久的時間,沒有沖淡任何東西——安期,難道我們錯了麽?時間並沒有改變一切的能力。

那天晚上,我故意在外面很晚,推說加班,並抽掉電池——可是我哪裏也沒有去,我坐在樓下的酒吧裏,一杯接一杯地獨自喝酒。

直到淩晨3點,酒保歉意地走上來:“小姐,我們要打烊了。”我搖搖晃晃地站起來,車是不能開了,於是托酒保招了輛夜班計程車。

坐在座位上,才想起將手機電池復位。剛接上電源,裏面“嗶嗶”的聲音已經迫不及待地沖出來,信息很快就塞滿了信箱,我只好一條一條邊刪除邊看。

安期:當心自己的身體,記得吃晚飯。

安期:工作不要太辛苦,適當的時候休息一下眼睛。

安期:要不要我去接你?

安期:桌子上給你留了夜宵,如果太晚回來,記得吃一點。

安期:……

滿滿的都是安期的關懷。

我緊緊握著手機,並把它貼近心臟,仿佛這樣才能好過一點。

這個回家真是太晚,是一天裏最黑暗的時刻。

我輕手輕腳脫掉大衣,怕吵醒了他。地板上鋪著和田的羊毛毯,光腳踩上去,柔軟得像剛剛采下的棉花。

安期果然已經熟睡,他俊美的臉,在睡夢中有孩童般的真摯。我不由低頭吻他,——他的睫毛濃密,他的眉眼精致,他的呼吸均勻,他的唇邊浮起一個微笑——我以為我驚醒了他,急忙退至窗前,不想他只是翻個身,繼續沉沉入睡。

窗外的蒼穹浩瀚,掛著一彎凜冽的新月,心中竟浮起異樣的感覺:回想白天的一切,仿佛是場夢。

我低下頭,頹然坐在地上——有些事情若被遺忘,就不應該讓它有復蘇的機會,不是麽?

周末的空氣,濕潤清涼,安期提議去北海劃船,我連忙做出一副踴躍的神情——也許潛意識,我想彌補和證明什麽。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秋天裏劃船,自有它的樂趣:天高雲淡,風清樹靜,白塔與流離閣倒映在長河中,如行舟蓬萊。

安期慣常握住我的手,我伏在他的肩頭,聽塔頂上的風鈴梵音。突然想起一首詞,念給安期聽:“宿昔不梳頭,絲發被兩肩。”見安期正在望我,又婉轉接下去,“婉伸郎膝上,何處不可憐?”

兩年多來,與安期朝夕相對,他給我現實安穩,田園靜好,使我覺得踏實,於是想做一個妻子。

可是今天,看著鱗波閃閃的北海,我突然猶豫了。我又想起了那個小小玻璃球,以及我握著它獨自看海的情形——留在我記憶中的海,是地球的缺口,從遠處一波又一波地席卷而來,仿佛是血液的聲響——我自身的血液,不安分的血液,渴望毀滅與重生。

我不由掙脫了安期的手,感覺到往日的詛咒正在復蘇。在這個時候,我忽然明白,如果可能,自己還是希望有來生,因為在這個世上,到底有一個人是牽掛不舍的,無論是生還是死,都不希望忘記他。

盡管他是我的詛咒,遇到他之後,我將來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