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我李洛,不能讓千萬男兒沒老婆!(第3/3頁)
其實恰恰相反。古代更嚴重,而且嚴重的多。就算戰亂時期,女子也死的更多。
要知道,民間殺害女嬰非常普遍,幾乎每村都有。之前並沒有人當回事,畢竟都是重男輕女嘛。
早在戰國,《韓非子》中就記載:“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
尤其是宋代以來,很多地方都是滿村光棍,因為無女可娶,而成為盜賊,為患地方,甚至聚眾造反。
唐朝情況好得多,殺害女嬰的極少,甚至一度重女輕男。白居易詩中“不重生男重生女”,並不是詩人的誇張。這是唐朝女性地位高的體現。
可到了宋朝,女子地位大降,情況急轉而下,民間溺殺女嬰成為普遍風氣。
不然你以為宋朝為何那麽多次造反?都是因為沒飯吃?
不。
很多是因為沒女人。光棍一條,此生無望,還怕什麽?造趙官家的反唄。
那麽朝廷就不禁止麽?
當然禁。
可問題是,禁也沒啥用。
明初的蘇州,男人是女人的兩倍還多。而且不止蘇州,全國到處都是男女比例懸殊,連洪武帝都很苦惱。這也是明朝前期雖然盛世,人口卻百年難以增長的原因。
康麻子也大為苦惱,不但數次下旨嚴禁,甚至施行連坐制度,可仍然禁不住。尤其是在最嚴重的溫州,竟然出現“十男之中,八無家室”的極端情況。
當時溫州十個男子,八個打光棍!
逼得滿清皇帝也哀嘆,“至於此乎,何其難也!”
為何這麽難禁?除了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還有三個客觀原因。
一是處罰太輕微,根本無關痛癢。為何處罰輕?因為父為子綱,父母殺害子女,罪責很輕。這一點,連酋長康麻子都不敢碰!
二是皇權不下鄉,民民相護,加上沒有機關管理生育,導致官府不知道。
三是最重要的,百姓日子太苦,養不了太多孩子,只好選擇性的殺害女嬰。
就說現在唐國治下,男女比例已經達到恐怖的五比三。這意味著,十個男子會有四個打光棍。
而民間仍然在溺殺女嬰!
就算李洛一統天下,也有個屁的盛世。那麽多男子沒有妻子家室,你盛世?想屁吃。
李洛要是不狠狠刹住這股歪風,他還是聖人唐王?
崔秀寧也沒有資格被江南百姓稱為聖母娘娘(真是聖母哦)。
而且李洛相信自己能禁住。一是唐國皇權能下鄉,二是處罰之酷烈前所未有,他有《大道論》,父子綱常必須服從《大道論》。
父母殺害子女,不行!一樣按照殺人罪處置,還要以殺親,從重處罰。
這當然阻力很大。不光儒士會反對,就是百姓也會反對。可李洛心有大道,他不怕反對。
三是李洛能讓百姓日子慢慢好過起來,大大減輕他們的負擔。
然而,這道禁令還有一套組合拳配合。
自今日起,凡是生女嬰者,每年可以補貼養育錢一塊銀元。一直領到五歲!
等於說,朝廷幫你養女兒!
李洛要通過嚴懲加獎勵的辦法,迅速扭轉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的局面。
那是不是會讓財政崩潰?
也不會。
按照現在的人口規模,整個華夏每年出生的女嬰,最多兩百多萬,五年累計也就一千萬。
就算統一天下,每年也就多支出一千萬銀元。而且現在每年還花不了這麽多,第五年才增加到一千萬元支出。
那麽按照八千萬的人口算,一旦恢復生產,大唐的農稅加商稅,每年國庫收入最少也有八千萬以上。
養女嬰一千萬而已,咬咬牙就過了。
等到移風易俗,百姓日子豐裕起來,重男輕女的觀念淡化,就可以停止獎勵了。
李洛寧願每年大出血,也不能讓那麽多男子無女可娶!
這才是聖王啊!
我李洛,不能讓千萬男兒沒老婆!
果然,聽完這一系列命令,群臣再也忍不住的下拜,紛紛激動無比地說道:“大王真乃千古聖王,堯舜不能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