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金錢糾紛(第2/3頁)

吳點點繼續笑,湊近袁忘低聲道:“我朋友會把你們全部殺光,全部,全部殺光。”

“無知是一種幸福。”袁忘搜身,吳點點穿的是睡衣,沒地方藏東西。遠處已經傳來警笛聲,給袁忘他們的時間不多了。

“肖邦,你的本事呢?”袁忘質問。

原本在搜索次臥的肖邦吐血:“不想和你說話。”這時候想起我了?想起我也沒用,我也找不到。

柳飛煙道:“我擔心沒有實體照片。”假設有閃存之類的,警察和聯調局封鎖現場,全面搜查後很可能能找的出來。最擔心是掛到網盤中。袁忘搜索組已經將葉夜給的U盤插入所有的電腦,葉夜這邊瘋狂下載數據同時也在搜索,暫時沒有發現。

袁忘蹲身看著吳點點:“我告訴你,冉月的照片真的流出,並且冉月身材是真的好的話。冉月完全可以借此東風東山再起。她成為一名‘怕偷’的受害者,同行業的人都會為她說話,她的粉絲會暴增,大家會聲援她,支持她。”

袁忘:“你現在可以選擇,把照片交給我們,斷絕冉月重回舞台的機會。或者是發布她的照片,讓她成為紐唐名氣最大的明星。你不是在羞辱她,你在幫她。她本已經到了地獄,是你將她拉到了天堂。”

袁忘說的一點都沒錯,袁忘沒說的是,他們拿不到照片,就拿不到一千萬。

吳點點反問:“你知道時間膠囊嗎?”

麻痹!

時間膠囊不是普通意義的時間膠囊,而是一種要挾和談判中的專業詞語。比如我要敲詐A,我去見A,A肯定想幹掉唯一知情者我。但我告訴A,你的把柄將在多少時間後送給某些人,只有每隔多少時間輸入一次密碼,才可以阻止這種事的發生。

傳統低端版的時間膠囊,因為A還可以通過逼供等方式掌握主動權。

傳統高端版:我的拇指和食指有兩個功能,阻止把柄送給某人,將把柄送給某人。你可以賭一把:喜歡哪根手指?光腳不怕穿鞋,舍命敲詐之時,早將生死置之度外。沒有錢,毋寧死。A損失一百萬,對其幸福不會有太大損失,我得到一百萬,能大大提升我的幸福值。

吳點點所說的時間膠囊是現代版時間膠囊:開始倒計時。沒有任何手段可以改變這一事實。吳點點根本就沒打算在收到贖金之後把照片還給冉月。吳點點給冉月半個月,半個月就是倒計時,吳點點賺錢的倒計時。

這是比較正確的邏輯,既然在半個月內,冉月沒有出資購買照片,那代表未來一百個半個月冉月也不會出資購買照片。

袁忘有些好奇:“為什麽這麽討厭冉月呢?我知道她讓你穿戴了玩偶裝,在酷暑街頭工作了三天。但生意歸生意,何必做這麽絕呢?再說,冉月懲罰你並非沒有原因。再者,你是有目的接近她,所以才忍受三天的折磨。”

吳點點沒有回答,一邊低聲哀嚎的趙霧:“嫉妒,越接近越嫉妒。冉月成功的太容易,和其她原來的主子,那位搖滾歌手形成鮮明對比。嫉妒讓她想毀掉她……這女人精神有問題……救護車……”

心理問題就交給別人。

警察首先到達,他們要求偵獵社所有人到一個地點集合。五分鐘後聯調局接管了現場。十分鐘後,在別墅附近發現了小刀的屍體。偵獵社外勤全部被扣押,成為犯罪嫌疑人。獵人無權追殺嫌疑犯。在獵人公布身份,嫌犯逃跑,未威脅獵人安全時,獵人不能使用致命武器。

另外,偵獵社翻找東西的行為非常可疑。所以除趙霧被送往醫院外,其他人都被戴上手銬送到聯調局。

丁威助理對事件發展很不滿意,最重要是沒拿回照片。袁忘的說法沒錯,冉月可以借東風再起。但是丁威根本不屑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要扶冉月也就是他一句話,幾千萬的事。冉月照片被公布,丁威會自我拷問‘義’字。

人是找到了,一死一捕,但被捕的吳點點什麽都不說,讓丁威更加不滿。丁威甚至懷疑偵獵社是不是詐騙社。偵獵社無法證明吳點點和照片有直接關系。

不過丁威還是願意給一千萬,但是偵獵社現在不敢收錢,丁威也不敢給錢。

一旦丁威給錢,丁威和偵獵社就會出現雇傭關系。接下去的法律問題就非常復雜了。偵獵社的性質也從原本的搜捕通緝犯小刀,轉變成私闖民宅,殺人越貨找照片。

經過協商,偵獵社將以海外投資的形式,用少量金錢入股丁威的海外公司。原本一千萬才能獲得10%的股權,偵獵社出資一萬就可以獲得10%的股權,用另類的投資方式處理這筆報酬。

這麽轉移報酬最大問題在於沒有辦法直接拿到酬勞,但是丁威這家公司盈利能力很強,偵獵社對是否長期持有公司股權,或者是變現賣掉股權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