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你跟我講法律?(第3/3頁)
這是奧古斯特少爺的剛才叫審訊的理由,正好可以用。
萬一到時候被追責,還有個說辭。
可他沒想到自己還沒問完,雷恩完卻全不給面子,直接就說道:“根據《光輝之城治安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明文規定,受害一方享有臨時居民正常權利,不用回答任何與案件無關的私人問題。如果遭遇嚴刑逼供,可舉報之城主府,相關人員將處於拔舌之刑……”
停頓了一下,他又一臉地問道:“光輝之城裏的懸賞通緝人員沒有十萬也有八萬……我覺得,我為什麽會被懸賞,似乎和閣下今天要調查的事件沒有任何關系吧?”
“你……”
那審訊官臉色變得很難看。
他已經確認了,眼前鐵定是個法律相關專業的家夥,八成就是同行!
否則,外來人誰特麽蛋疼得去背那些無聊的法律條款?
而接下來,他還想問些什麽,雷恩的話,直接堵死了他的口。
“根據《公職人員受賄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公職人員收受賄賂,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開除公職……”
“根據《光輝之城治安管理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執法者’知法犯法,處絞刑,並剝奪其家屬永久居民權……”
“……”
雷恩沉著冷靜地誦讀了一切相關的法律,瞬間徹底鎮住了對面三個家夥。
這就是當初卡沃大師建城設定律法的高明之處。
“執法者”作為城裏最公正的執法部門,他們擁有先斬後奏的權利。
可權利是柄雙人劍,沒了制約的權利就會變成一個吞人的怪物。
所以,《光輝城治安管理條例》是一個執法者的憑仗,也是限制執法者濫用權利的閘刀!
對面那三個審訊員已經臉色變得很蒼白,冷汗連連。
不怕對方身份來頭如何大,就怕對方是體制內的“同行”。
審訊,靠的就是法律做依仗。
現在對面這家夥比他們這些專業人士都還清楚城裏的法律條款,這還怎麽玩兒?
他們真敢嚴刑逼供,事後死的絕對是他們!
雖然現在城裏是五大家族管事,可卡沃大師還在一天,就沒人敢徹底捅破這層窗戶紙,踐踏法律的底線!
……
“你……你到底是什麽人?!”
一連幾個問題都被極其專業的姿態懟了回來,那個審訊官也色變了。
他們甚至猜測,莫不是上頭的人“微服私訪”,特意來試探他們的?
完了,
這下全完了……
他們本來就心虛,這下看著雷恩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你們不用管我是誰,我怎麽進來的,是否有罪,諸位也應該清楚……所以,請你們組織好語言,再開口問我。”
這話已經有些反客為主了。
雷恩這從容沉著(裝逼)的態度,臉上寫滿了大大幾個字:爺後面有人!
暗示得很明顯了,尤彌爾,巴澤爾,爺都有關系……
我又沒犯罪,你們想玩“黑的”,還能殺我滅口?
殺不了,呵呵……你們就等著糾察隊來革職處分吧!
……
對面幾個審訊官已經被嚇得唇齒發顫了。
如此熟悉法律章程和審訊程序……他們心中已經百分百確定,對面絕逼是個體制內的“同行”。
而且,聽這語氣,說不定還是“糾察隊”的人!
“卡沃大師制定的法律,就是讓你們這樣褻瀆的?”
“你們對得起身上這身象征著公平、公正的純潔法袍麽?”
“看到頭頂的天平和閘刀了麽?”
“……”
雷恩也來了勁兒,本想瞎扯虎皮再裝裝逼,嚇唬嚇唬這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家夥。
卻不想,這時候,審訊室外有人敲門。
“奧瑪長公主尤彌爾·斯普格林殿下要探監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