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第3/3頁)

陸夫人道:“你公爹便在州府府衙裏,官場上互相照顧,州府的人一聽你是陸家兒媳,必先不受理,先通知你公爹。你公爹便使人叉你回來,我便尋間柴房,將你往裏面一鎖。好了,這事結了。”

溫蕙直接傻眼。

她傻了半天,不服氣,想了想又道:“那我便不去本地州府裏,我去南昌府告去。”

因南昌府是江西省會,那裏有比州府長官更高級別的上官呢。

這邏輯沒什麽錯,但陸夫人道:“以兒女告父母,沒有親親相隱,為不孝。你要先挨一頓板子,然後下牢獄。因你做下這不孝之事,我一封休書休了你,你娘家無可辯駁,只能將你領回去。好了,這事結了。”

大周律中有明確的規定,除了謀逆大罪外,若父母長輩犯罪,兒女子孫為其遮掩,則兒女子孫無罪,不會被律法追究責任。此是親親相隱。

但若子女兒孫揭發父母祖父母所犯之罪,就是壞人倫,大不孝了。

這個溫蕙是明白的,她只想不到會被陸夫人引用到此處,不由目瞪口呆。

她絞盡腦汁,忽地以拳擊掌:“我傻了!我會功夫的,這府裏沒人能打得過我。哦,我陪房的那個說不定,但他是我的人,只會幫我。所以沒人能強給我綁腳的!”

陸夫人道:“婆母派去管教兒媳的人,竟被兒媳打翻在地。這已經不是不敬,這是忤逆了。我一封休書休了你。好了,這事又結了。”

這個“又”字腔調還轉了個彎,帶著余韻。

溫蕙傻傻地張著嘴。

才發現,照陸夫人這些邏輯,若她硬要給她綁腳,自己竟全然無路可走!

只因她是婆母,是丈夫的母親,這個天然的身份,便能壓死一個兒媳了。

這不是她笨,想不出來破局的辦法。而是這世間,根本就沒給兒媳留出路啊。

再擡眼看陸夫人。

陸夫人擡起袖子,如水波般柔軟又泛著流光的衣袖遮住了半張臉,只露出了一雙眼睛。

那雙眼睛裏蘊著精光,帶著笑意,又有說不出來的狡黠。

她她她!

溫蕙瞪圓了眼睛。

她這婆婆,就和陸嘉言一樣一樣地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