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孤看看她。”祁崇道,……

明臻被祁崇抱了進去,她一貫的懶,小時候太監和丫鬟們成天抱著她或者背著去各種地方,也常常賴在祁崇身邊,讓祁崇抱著她。

祁崇早就習慣了。

明臻輕飄飄的沒有太多重量,祁崇抱她並不費力,單手就能擡起來。

房間內的燈光更亮一些,因為初夏,下人們忘記將窗戶打開,現在免不了有些悶熱。

明臻被放在了榻上,李福趕緊過來,幫祁崇脫去身上沉重的鎧甲。

祁崇是從軍營到宮裏的,所以身上穿著戎裝。方才抱明臻時,明臻也覺得被衣服硌得慌。

明臻揉了揉被硌到的地方,一時無聊,覺得燭光耀眼,所以將帕子蓋在自己臉上:“殿下今天又要忙到深夜?”

祁崇“嗯”了一聲,讓李福給他換上常服。

李福將祁崇的紫金冠取了,墨發散下,祁崇五官本就俊美,除去這多余的裝飾,更顯金玉質相。

等更換了衣物,祁崇才看明臻一眼,將明臻蒙在臉上的絲帕拿了下來:“天色不早了,回去睡覺。”

明臻也知道天色不早了,幾個月沒有見到祁崇,她只想多留一會兒。

暈黃燈光下,明臻膚色卻瑩白依舊,如冰雪凝成,在這悶熱初夏裏,有著冰涼的質感。唇瓣卻十分紅潤,飽滿且鮮艷,猶如淩晨曦光下初綻的玫瑰。

祁崇指腹在她唇瓣上略過:“擦了胭脂?”

他常年手握刀劍,這些年處理過的叛亂不計其數,哪怕雙手手指修長,骨節分明,看起來十分優美,指腹卻也有些粗糲,帶著薄薄刀繭,遠遠不及明臻的唇瓣嬌嫩。

明臻蹙眉,輕嘶了一聲,撒嬌道:“疼。”

她自己柔軟的指腹輕輕按了被觸碰過的地方,黑白分明的雙眸看向祁崇:“沒有擦。”

平時瞧見是很淺淡的櫻粉,像是氣血不足,今天晚上多走了幾步路,所以顯得唇色鮮艷一些。

祁崇收手,他也知道明臻嬌貴,不能輕易碰得。

這些年祁崇在明臻身上的心血和耗資,足以造出一個新的憬山行宮了。

“回去吧,早點歇息。”祁崇道,“明天早上孤親自去叫你起床。”

明臻靠著軟枕,一手撐著起來:“阿臻睡到天亮,不用殿下費心。”

她清楚得很,祁崇天不亮就醒了,精力旺盛得很,明臻走兩步路就累,祁崇卻能在園中練劍一個時辰。

兩人的住處間隔不遠,明臻走兩步路就到了。

等明臻離開,李福才道:“眨眼之間,明姑娘來秦王府有十年了。”

祁崇剛剛坐下,手中朱筆還未蘸墨水,就聽到李福講這句話。

細細一算,確實如此,已經十年了。

時間過得實在太快。

李福看了祁崇一眼,又道:“當年明姑娘才這麽高一點點,轉眼間,身高就快到您肩膀處,已經成了大姑娘。與明姑娘同歲的公主,都要許配人家了。”

祁崇道:“她心性較小,還是個孩子。”

李福倒希望祁崇永遠將明臻當成孩子。這些年來,李福也算是看著明臻長大的,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對於明臻,李福是當成幼小不懂事的晚輩來看待。

正是因為愛重,所以看到今晚祁崇與明臻的舉止,李福才覺得不妥。

祁崇注定會當帝王,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嬪,明臻這樣的曖昧身份,夾雜其中並不是好事。

最近這幾年,宇文家有心將自家女孩兒許配給祁崇,也有一些中立的大家族看上了祁崇,假如祁崇娶了他們家的貴女,他們都會轉而支持祁崇。

這些貴女早早被家族教養,外表賢淑溫良,骨子裏一個比一個精明,明臻從小就傻,只怕會被吃得骨頭都不剩。

心裏這樣想,李福卻不知道怎麽開口。

伴君如伴虎,陪伴在祁崇的身邊,他時時刻刻都說話小心。

猶豫良久,李福才幹巴巴的笑了一聲:“明姑娘實在不懂事,也不知道避嫌,幸好是殿下,以後若見了外男,可不能這般。”

“她見不到外男。”祁崇並未細思李福的話,心思全在手中的折子上,所以聽不出李福的言外之意,“孤還活著,誰敢同她接近。”

李福:“……”

也的確如此。

討秦王開心的小家夥,尋常人哪裏有機會碰見呢?還沒有伸手呢,兩只爪子就被砍了。

李福見祁崇的注意力全在政事上,一時沒有忍住,說了心裏話:“殿下也該同明姑娘避嫌了,明姑娘大了。”

燈火“撲”的一聲,爆了一下,繼而燃得更亮。

李福不提起,祁崇著實意識不到。

見祁崇沒有理會,李福心驚膽戰的道:“不過,明姑娘也有錯,她太喜愛殿下,將殿下當成了長輩,所以總想靠近殿下。”

但是,一個心智不成熟,誰對她好就與誰親近,一個早在十年前就在官場中如魚得水,算計過無數人,究竟是哪個的錯,也不難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