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3/3頁)

李運超忙問:“什麽才是合法的?”

“條件我就不說了,最主要一條,收養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李家人眼睛一亮,那時農村收養孩子,誰會去特地登記。李運超更是興奮,直接大聲說:“那他肯定是非法收養的。”

李運超簡直被突然砸下的餡餅樂暈了,原來他那堂中收養關系壓根不存在,那都不用證,都是他家的了。

男工作人員搖搖頭,“他是合法收養的,《收養法》是1992年實施的,之後才有合法收養和非法收養一說,而1992年之前,因收養法還未出,法律規定,1992之前所有事實收養,認定為合法收養,林先生被收養時間,是1990年,所以肯定是合法收養。”

李家人直接被這個慘烈的事實砸懵了,一時間眾人都不能接受,怎麽92年之前就都算了。

“這憑什麽啊!”李運超直接崩潰了,“就差兩年,這不公平!”

男工作人員和女工作人員對視一眼,兩人暗自撇撇嘴。

“不行,我要找媒體,既然法律不管,那咱們就找媒體!”李運超直接拽起他爹媽。

“你們真要找媒體麽,現在媒體上雖然有不少聖母,可大眾早就清醒了,你曝光,除了自己挨罵,對人家影響壓根不大,況且就算媒體逼著人家承認,對法律上的關系也沒什麽影響,你們之間,仍不存在贍養關系,人家仍然不會出贍養費,只會記恨你們,被一個身價上億的人記恨著,你們晚上睡得好覺麽。”

李家人渾身一震。

李運超艱難的轉頭,最後不死心的問,“那難道就沒辦法取消他們收養關系?”

女工作人員笑了,“人都沒法和親生父母隨便取消關系,你為什麽覺得人能和養父母隨便取消關系,收養關系要想取消,除非養子女和養父母自己協商同意。”

李運超直接拽著一家人摔門出去了。

李家人一走,男工作人員和女工作人員立馬關上門,然後兩人笑成一團。

“太有意思了,”男工作人員一改剛才高冷風,笑著眼淚都出來了,“被棄男嬰三十年後成億萬富翁,親生父母見財起意上告法院,卻因《收養法》出台晚兩年功虧一簣,哈哈,這要放出去,妥妥的UC頭條。”

女工作人員摸出手機,又忍住放回去,“要不是違反規定,太想發個微博了。”

“就算不能發微博,大家同事間八卦也有新話題了,妥妥的打臉啊,我剛才看到那一家人的反應都快裝不下去了。”

“就知道你剛才是故意的,我說你退個材料,廢話這麽多幹嘛!”

“你還說我,你剛剛難道不是故意的。”

“丫的,那一家子實在太氣人,不過他們回去不會投訴咱們吧!”

“投訴咱們什麽,就因為咱們服務態度太好,在退材料的時候,給他們順手解釋了一下法律,我們這難道不是為人民服務?”

“沒錯,我們服務實在太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