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元宵快樂

明舒原以為陸徜只安排了邱明與潘順兩個人保護自己, 可走到馬車時才發現並非如此。

馬車四周各站了個隨車護衛,再加上車夫與邱潘兩人,她出趟門, 身邊一共跟了七個人, 這陣勢就誇張了。

“陸娘子,請上馬車。”邱明請道。

明舒轉頭看了眼應尋, 應尋一臉公事公辦的神色,並沒出現多余表情。她咬咬牙, 登上馬車。

馬車悠悠而行, 很快就到滿堂輝。

魏卓派來的這幾個護衛很負責,把明舒保護得滴水不漏, 明舒還沒進鋪子, 他們就已經搶先入內,把鋪子每個角落都搜查一遍,確認是否藏人。鋪子很安全,歹人沒有搜到,但是滿堂輝的夥計們卻都被嚇了一跳,戰戰兢兢地站在堂中面面相覷, 也不知出了何事。

明舒費了一番唇舌才安撫下他們,這才和應尋進了後堂,只留邱明和潘順在外守著,其余人都退到鋪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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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沒來, 明舒覺得滿堂輝讓人格外放松。鋪裏的事務確實累積了一大堆,她暫時顧不上應尋,先將夥計們叫進來開了個朝會, 把這幾天發生的事都了解個遍, 再分派每個人這兩天要完成的活計。等到囫輪忙完一節, 已經過了一個時辰,應尋還被晾在旁邊。

明舒這才遣退眾人,向應尋告罪。

“快點看。”應尋沒與她客套,只把卷宗往她桌面一扔。

“兩份卷宗?”明舒詫異道。

“一份是彭慶的拐賣案,另一份是盧家的失女案。這兩樁案子雖有關聯,但分開立案。”應尋道。

他辦事細致,知道明舒在查的柳婉兒與盧家有關,索性將當初盧家的嬰兒失竊案也一並調閱了。

明舒先取過拐賣案卷宗仔細翻閱起來。

十七年前的拐賣案,拐賣的主謀者早已落案。按大安律法,拐賣兒童為童工者流放三千裏,賣為他人子孫者則判徒刑三年。這樁拐賣案的主謀者彭慶二者皆犯,取其重者判刑,被流放三千裏,人已不在汴京。

除此外,還有從犯兩人,一個是彭慶的妻子,一個則是彭慶的妹妹,這兩人皆獲三年徒刑,算算時間,現在已經放出來了。

明舒從卷宗中抽出一頁紙,那上面詳細列明彭慶被抓之時未及賣掉的孩子,其中果然就有盧瑞珊的名字。

“這三人專門在汴京城內人群集中地偷盜誘拐孩童,當時已經引起官府的注意,暗中排查摸底了近半年,終於收網,才將這起人連根挖起。盧瑞姍運氣好,被盜回後即被彭慶一個主顧相中,約定了交人時間,後來卻因風聲太緊,那主顧不敢收人,彭慶收了定金不能轉手,便暫時養在家中,由其妻看顧,直到官府上門抓人時被救出,送回家中。”應尋已經先明舒一步看完所有卷宗,這會見明舒翻得慢,索性向她說起。

明舒點點頭,又翻起盧家的卷宗。

當年盧三娘被盜之後,盧家人立刻就報了案,所以這樁案子被獨立出來。關於盧三娘的案子,在盧家的卷宗中陳述得更為詳細。

盧三娘被彭慶拐盜之時才剛滿月,而十七年前盧家還只是汴京城一戶普通官宦,盧父盧廣春當時也不是工部尚書,只是吏部一個小小的主事,後來才調去工部任職,一路高升到工部尚書的位置。當時的盧家家境平平,家中下人並不多,盧母馮氏生下盧三娘後,只雇了一個奶娘照看尚在繈褓中的盧三娘。

根據馮氏和奶娘的口供記錄,當時的盧三娘並不好帶,時常夜啼吵鬧,月子中的馮氏既要調理身體,還得主持中饋,被鬧得頭疼不已,於是夜裏便會讓奶娘將小嬰兒抱到街中哄上一段時間,待嬰兒睡著後再抱回家中。

怎知就因此舉,嬰兒進了彭慶視線。蹲守兩日之後,彭慶下手,趁黑推倒奶娘,將嬰兒奪走。事後盧家立刻就向官府報案,也派家丁四處尋找打聽,卻遲遲沒有消息。

就這般找了數月,盧家人幾近絕望時,京城卻傳來彭慶一夥落案的消息,官府又從其家中搜出一些未及賣掉的孩子,於是張榜尋親。馮氏便帶著奶娘前往認人,這才尋回盧三娘盧瑞姍。

這一節案情與彭慶卷宗中所述對應上,並無問題。

明舒便又翻過一頁,這一頁上所述內容,便是認人時的記錄,她細細看起。

邊看她邊問:“應捕快,你說有沒可能出現母親認不出孩子的情況?”

應尋面露思忖:“這不好說。我知道你想問什麽……嬰兒面容數月一變,如果母親沒有親自照顧,又隔半年才見著孩子,我覺得有可能出現無法確認的情況,但是馮氏當時不是把照顧盧三娘的奶娘也叫上了,二人一齊辨認的,怎會有誤?”

從卷宗內的記錄來看,認人過程並無可疑。

“可根據記錄所載,辨子現場馮氏無法確認,最終是奶娘確定的。”明舒指著那行文字推給應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