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偵訊法庭】Act 01(第3/8頁)

審判長點頭說:“唔,被告,你能解釋一下嗎。”

紀淩歌也想知道,法賽的指紋到底是怎麽一回事。難道法賽下午或者傍晚就去過一次死者家,還翻箱倒櫃?

“廢話,你們忘了我剛才說過的話嗎?”法賽說,“我說過教練打電話來,他有東西要給我不是嗎?我報案後閑著無聊,就全房搜啊,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要給我的東西。”

所以就沾滿了指紋。

這回答讓紀淩歌和秦啟鳴都大跌眼鏡,想法賽這家夥真敢亂折騰,現場都敢碰!

“被告,難道你不知道現場是不能亂碰的嗎!”吳檢察官大聲說。

“我不知道啊。”法賽理直氣壯地回答。

紀淩歌心說法賽肯定知道,只是懶得按規矩做而已。結果現在他被人當成了兇手,簡直是自找麻煩。

“喂,那邊那個檢察官,你認為我這沒什麽文化的人會懂那麽多嗎?”法賽指著他說,“我知道給你報個案就已經不錯了。”

“你!”吳檢察官被噎了一下,他想不到法賽居然拿自己的話來反駁自己,立刻說,“你既然沒什麽文化,那為什麽見到有人死了還能那麽鎮定地搜東西呢?除了房間各處外,死者的衣服上也有你的指紋,你敢說你連屍體也搜了嗎!”

“搜了啊。”法賽說。

這真讓在場的全部人都吃了一驚。

吳檢察官說:“哈哈,審判長,被告留下了罪證——指紋,但他居然拿案發後搜屋子來做幌子……根據我們對現場的推斷,被告和死者兩人是在別墅裏會面了好一陣子後,被告才行兇的。否則現場不可能有那麽多被告的指紋。”

警察事先不知道法賽會搞亂現場,所以他們這麽判斷也無可厚非。

審判長問:“你的意思是,被告在很早就到達了死者家,然後死者像招待客人般招待了被告?”

“沒錯。死者死亡時間是0:30到0:45之間,被告是在那以前就到了死者家的。被告,你承認嗎?”

法賽搖頭不認。

“認還是不認,請你出聲回答!”

“不認啊。”

“有人作證嗎?”

“沒有。”

雖然法賽是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但紀淩歌還是稍稍安穩了些。因為法賽遵守了昨天的約定,回答的都是事實。只要全部照實說,無罪判決很容易拿到。

她輕輕拍了拍秦啟鳴和妙子的肩膀,微笑著告訴他們可以放心。

吳檢察官繼續陳述檢控方的控訴依據:“可是我們有死者招待了客人的證據。請問被告,你抽煙嗎?”

“抽。”

“喝茶嗎?”

“喝。”

“警方在調查現場時發現,死者的茶幾上擺著準備好的煙和茶葉。你敢說這些不是為你準備的?”

“應該是吧。”法賽想了想說。

“所以!”吳檢察官轉向審判長,“審判長,根據警方推斷,死者和被告坐在沙發上聊了一會兒,之後拿出了香煙和茶葉,剛想要去找打火機或者別的什麽,就在這時,被告槍殺了死者。被告,是這樣吧?”

“不是。”

“那你說說,茶幾上怎麽會擺著香煙和茶葉!”

法賽說:“那是招待我的不是嗎?我進去時就發現它們擺在那了啊。”

吳檢察官又說:“哈哈,審判長,您見過客人還沒到就拿出香煙和茶葉的主人嗎……好了,我說的這些全部為警方的推斷:法賽接受於徽的邀請去了他家,留下了大量指紋,但在閑聊片刻後法賽掏槍殺害了於徽!整個案情就是這樣。請審判長宣布判決吧。”

檢控方控訴被告的種種理由均已說完,但審判長覺得吳檢察官的最後這條理由有些牽強。既然約了人,事先準備好煙和茶應該沒什麽問題才是。便說:“吳檢察官,我記得你最開始說過,把兇手定為被告,並不是出於你所說的這些細節,而是因為沒有第三人?”

“對,”吳檢察官肯定地說,“我剛才詢問被告那些事情,只是想把被告殺人的細節弄清楚而已。被告是否有殺人,我想已經無庸置疑了,就因為我們找不到第三個人出現過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