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空白墜樓案】Act§02(第3/7頁)

一般就算找到手機號,也有好多好多通訊記錄,警察也不好查。可是這個兇手拿走手機,多半就代表死者常跟兇手通訊。

可是死者整個房間裏都沒有任何關於自己手機號的記錄,也沒有任何電話號碼筆記,根本無從查起。唯獨只有屋裏那些高档商品,可以大概查出它們是從哪個商場買的。

“這沒用,很少有售貨員記得誰來買的。”法賽說。

“不,還真有。”紀淩歌說,她查了房裏最昂貴的、很少人會去購買的數碼產品,也找到了銷售記錄。因為那東西幾個星期都不會賣出一件,售貨員便清楚地記得當時買主的樣貌。

是個30幾歲的男性。

“可惜他是付現金,沒有賬戶記錄!如果是刷卡就好了。”紀淩歌有點埋怨運氣不佳。但這也足以證明,死者羅蔓並不是毫無朋友的。這個送她數碼產品的男性可能就是殺人兇手。

“照片。”法賽問。

紀淩歌便遞出了羅蔓照片的復印件。那些是在羅蔓家裏發現的幾張單人照,裏頭也沒能挖出什麽有用的線索。

“長得漂亮,男人想搞她,所以送她東西。”法賽說。

那麽,到底是一個男人還是多個男人?是哪些個男人呢?

這些都查不到。

就算她被很多人追,那為什麽要殺她呢?去殺其他的情敵才對吧。

綜上所述,看似這樁案件就這麽斷了路了。但既然紀淩歌找來了法賽,肯定是還有能繼續前進的路,只是比較艱難。知道這點的法賽也一直在等紀淩歌說出那條她無法調查下去的線索。

紀淩歌開始說:“就在前些天警官和我聊完這件案時,我聽到了一件很巧合的事情。名海市工商局副局長秦忠原的秘密情人,就叫羅蔓。”

羅蔓?

是巧合的重名?還是說死者就是她呢!?

紀淩歌接著說:“然後我大致調查過那個副局長,並沒查出他有所謂的情人。連他本人也矢口否認這點。”

可目前的關鍵在於,紀淩歌覺得秦忠原副局長說謊了。

“怎麽?”法賽問。

“他的發言不對。在我提出‘羅蔓’這個名字時,他明顯慌張了。”

既然如此,那麽這個秦忠原就是疑犯了吧。可是紀淩歌並沒能把他列入疑犯列表,理由是,秦忠原的所有同事、屬下、朋友、家人全都聲稱,此事絕不可能。在他們眼裏,秦忠原是個清正廉潔且勤勉顧家的好官。特別是秦忠原的妻子,她認定秦忠原不可能有什麽情人。

“連他的妻子都不懷疑他,所以人們都認為我所追蹤的秦忠原與羅蔓關系屬於純粹謠言。”

於是紀淩歌的調查就不會有人配合了。因為秦忠原不是那樣的人,她所懷疑的事情根本就莫須有。加上秦忠原的級別是副局級,比紀淩歌的位置要高出許多,導致紀淩歌很難前進。

所以紀淩歌需要毫無地位的法賽幫忙。

因為秦忠原那個不對的發言,紀淩歌一直堅持秦忠原是說謊的。她說:“他妻子說他沒有情人,語氣肯定過頭了。如果是因為他妻子知道羅蔓的死,老公將會成為疑犯,而保他的呢?”

倘若紀淩歌的邏輯正確,那麽秦忠原是兇手的可能性就相當高了。因為如果他和羅蔓有關系,那麽——

第一,無工作的羅蔓,家裏的高档產品就能說得通,是秦忠原給的。同時,當晚能讓羅蔓放開了喝酒的,也很可能正是情人秦忠原。

第二,被拿走的羅蔓的手機,肯定有常跟情人秦忠原通訊的記錄,所以他必須拿走手機。如果兇手是別人,又何必拿走對秦忠原如此不利的手機呢?留著手機,完全可以把警察的注意力引到秦忠原身上。

“明白了,我去搞死那個秦忠原就好了。”法賽毫不在意地說。

“也許不止這麽簡單。”紀淩歌說,“現在我們在他們的眼裏是聽信謠言的警察,所以連詢問都不方便了。而且還有個問題。秦忠原在當天23:07時,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啊。”

還有不在場證明!?

“上周末,他和他妻子一同參加整個單位的活動,去了名沙海岸渡假。同行的所有人都能證明周六23點左右秦忠原一直在海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