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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他第二次被嚇著,比第一次來得還可怕。杜戈爾木雕泥塑一般被釘在那裏,身體因恐懼而變得僵硬起來。這個人絕對不可能是警察,猜到他的身份後,杜戈爾想跑。可是,他所了解的情況又不允許他跑。

“求你了。”那個陌生人說。

這句話雖然簡單,卻改變了一切。或許他只是想借個火。杜戈爾擡起頭,借著門洞裏透出來的昏暗光線,看了一眼那個人的臉。對方比他高幾英寸,其余的他什麽也沒看出來。

“你想幹什麽?”杜戈爾聽見自己在說話。他很納悶,自己居然還能說出話來。

“想和你談談。不會耽擱太久。一起喝一杯怎麽樣?”

該死,杜戈爾心想,他怎麽這麽懂禮貌?你肯定想不到,一個有重大嫌疑的殺人犯會擅長老派的謙恭有禮。這種感覺令人不安,同時卻也令人安心。他可以拒絕(他本希望如此),然後坐上擁擠明亮的地鐵,匆忙逃回家去。荒唐的是,他竟然答應了。後來,他琢磨過自己當初為什麽會那麽做,但當時一切都很自然,這是一種受到驚嚇後的必然反應。或許,他更希望有一個陌生人陪著他,而不是自己一個人待著。

那個人建議去“羔羊”。“我知道得走一段路,可是離開這個地方會讓我們兩個人心裏都好受些。”他朝著歷史系的方向揮了一下手。杜戈爾點了點頭。

陌生人在前面帶路,兩個人沿著小巷,看似不慌不忙地向校外走去。他們走在大街上,肩並著肩,相隔有一碼遠,方向是羅素廣場。天上開始下起蒙蒙細雨,廣場中心的花園陰冷潮濕,一點也不誘人。杜戈爾的同伴撐起傘,為兩個人擋雨。

他們倆誰也不說話,杜戈爾心裏有了一種異樣的感覺,好像兩個人都在忙著判斷對方是什麽來路。就像兩只陌生的狗,不確定到底要湊上去聞一下,還是狂吠幾聲。

羔羊康蒂特大街出現在他們的右邊。他們斜穿過那條街,走進溫暖的酒館。“我給你要點什麽喝的?”

“請給我來一杯特制苦啤吧。”轉念一想,杜戈爾又說,“不,還是來杯普通的苦啤吧。”剛進門的窗台前有兩張空凳子。杜戈爾把他的公文包放在其中一張凳子上,自己則跨坐在另一張上面。“我在這兒占座。”

“站著喝酒多不舒服。”那個人說,“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麽有人偏偏喜歡站著喝酒。我一會兒就回來。”

陌生人巧妙地用胳膊肘輕輕推開人潮。酒館裏擠滿了下班後想要在回家前匆匆喝上兩杯的人,煙霧繚繞、語聲喧嘩。杜戈爾盯著那個人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擁擠的人群裏。這是他第一次清晰地看到這個人的部分身體。首先給他留下印象的是體型——他的身高不止六英尺[1],那件海軍藍的插肩大衣把他的肩膀襯托得無比寬厚。杜戈爾還瞥見了大衣下面深藍色細條紋的褲子和閃閃發光的黑鞋。

那個人轉過身,迂回地穿過人群。他把飲料——一品脫的啤酒和雙份的威士忌——放在窗台上。杜戈爾嫉妒他的手怎麽那麽穩。

那人坐下來,舉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後用純粹好奇的目光打量著杜戈爾,後者也打算如法炮制。如果這個男人的背影像某類成功的專家,那麽他的正臉更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他頭發斑白,梳得幹凈利落,兩鬢已經開始稀疏;他的臉看上去營養充足,雖然沒什麽個性特征,但也算得上體面。外表是個受人尊敬的人,杜戈爾心想,奇怪的是,他臉上沒什麽皺紋。他穿了一件絲綢的襯衫,戴了一對素金的袖扣,還戴了一條和某個學校或者組織有關的領帶。

令人驚訝的是,杜戈爾的同伴看到他的目光的走向時,咯咯笑了起來。“我今天是查特豪斯[2]人。”

杜戈爾也笑了。

“我叫漢伯裏,詹姆斯·漢伯裏。”

“威廉·杜戈爾。”他們鄭重其事地握了握手。杜戈爾不知道接下來事情將向哪個方向發展。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他是不是很蠢?

漢伯裏的手指沿著杯子邊來回摩挲。“剛才我在那間……研究室,是不是叫這個名字?甘波隔壁的那個房間,半個小時以前。門是開著的,所以我聽得很清楚。”他喝了一大口威士忌。

這次暫停給了杜戈爾時間,讓他思考漢伯裏這麽說到底想暗示什麽。漢伯裏一定是聽見他兩次出入甘波的房間。如果他同樣看得很清楚,那麽他一定注意到了杜戈爾的猶疑不決,也有可能看到他擦門把手。可是這樣說不通:如果他是兇手,為什麽要不辭辛勞地來見杜戈爾呢?假設杜戈爾的到來妨礙他離開那幢樓,為什麽他不趁著杜戈爾在休息室的那段時間溜走呢?

“你認識甘波博士嗎?”漢伯裏態度溫和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