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無罪辯護

指針交錯,三點了!

庭審現場慢慢安靜下來,一位書記員走出:“旁聽人員請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許進入審判區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不準進入審判區。”

“未經審判長許可,不準發言,提問。”

“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

等到全場再無聲音,書記員得到審判長示意後繼續說道:“現在請法警入庭執行職務,傳雙方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到庭。”

“現在根據《華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

“原告或原告委托人是否到庭?”

書記員看向原告席,江辰作為代表起立回道:“原告已到庭。”

“原告辯護律師是否到庭?”

苟長正起身示意:“已到庭。”

書記員扭頭看向我:“被告或被告委托人是否到庭?”

“已到庭。”我沉聲說道。

“被告辯護律師是否到庭?”

庭審現場無人回應,書記員又重新問了一遍:“被告辯護律師是否到庭?”

我木然看著空蕩蕩的辯護律師席位,庭審現場也漸漸傳出議論之聲。

“真可憐,連辯護律師都拋棄他了。”

“同情殺人犯幹什麽?這種人活該眾叛親離。”

“好像五年前的連環殺人案就跟他有關,上次僥幸逃脫,現在又繼續作案,太可怕了。”

“心理變態唄,他就是被千刀萬剮我都沒意見。”

“不是吧,我聽局裏朋友說,這家夥好像是得罪了江家,所以才被特別針對。”

“豈止是得罪,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江家董事之一。”

“狗咬狗一嘴毛,都不是什麽好東西。”

剛剛平靜下來的幫聽席又傳出竊竊私語,書記員提高自己的聲音:“肅靜!”

他皺著眉看向我:“被告,你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聘請辯護律師嗎?”

“聘請了。”

“那人為何還沒有到場?”

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原因,嘴唇一動說出三個字:“不知道。”

書記員也愣了下神,他從事法律工作多年時間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他回頭征求審判長的意見。

“繼續下一項。”審判台中央坐著一個鬢角半白的中年人,國字臉,不苟言笑,我看他面前的牌子上寫著——審判長陳海義。

得到主審法官回復,書記員也不再糾結:“原告、被告對出庭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向本院提交的訴訟主體資格證明及委托書也完全一致。”

說完後他退到一邊,法庭上響起法槌敲擊的聲音。

坐在審判台中央的陳海義開口說道:“現在開庭,江城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開庭審理高健一案。其涉及故意殺人、綁架、縱火、襲擊警務人員、搶劫、暴力抗捕、逃逸等二十一項罪名。由本院審判員陳海義擔任審判長,與黃政法官、袁忠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李偉擔任法庭記錄。”

“首先,由原告或其委托代理人宣讀起訴狀。”

陳海義說完,眾人將目光投向原告席。

特別加長的原告席擠滿了人,其中有江辰、謝頂大叔、便利店老大爺,還有公安機關代表、道路管理局等。

起訴狀涉及罪名的確定,以及最終量刑,江家下了很大的工夫。

二十一條罪狀,每一條都羅列的十分詳盡,可以說是有理有據,邏輯嚴謹,連我這個被告聽了都找不出明顯的破綻。

隨著每一條罪名的說出,旁聽席也不斷傳出驚呼,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變得不同。

“這貨也太兇殘了吧?!”

“長得普普通通,竟然殺人、逃逸、抗捕、搶奪警用配槍,人不可貌相!”

“直接槍斃得了,這人留著也是禍害。”

罪名宣讀到第十七條時庭審現場已經沸騰,審判長不得已敲動法槌:“肅靜!不得影響法庭秩序!”

當二十一條罪名全部宣讀完畢後,旁聽席才慢慢安靜下來,只是眾人的目光不約而同全部落在了我的身上,仿佛只有我一個人的被告席,實際氣場比那一群人擠滿的原告席還要強烈一般。

陳海義也盯著我看了半晌,似乎在思考,一個人究竟心理扭曲到何種程度,才能在三天內犯下這些罪狀,並且敢於和警方正面硬剛,甚至主動報警引誘警方抓捕。

“原告起訴狀宣讀完畢,現在,由被告或其代理人進行答辯。”他如此說完,全場目光更是聚焦在我的身上,所有人都想看看,我這個連辯護律師都沒有的罪犯會如何答辯。

一道道目光刺在身上,我嘴唇有些蒼白,可能是身體還未完全恢復的原因。

對方準備的很充分,二十一條罪名並非隨意編造,每一條都是精挑細選後才確定的,江家聘請的不愧是最專業的律師團隊,不管是從邏輯,還是從犯罪動機、緣由都分析的十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