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我叫徐浪,是個“夜行者”。

“夜行者”是個舶來語,英語裏叫Night Crawler,聽著跟蝙蝠俠似的,實際是個苦差事——都是一些靠追逐獨家或一手的社會新聞,賣給大媒體賺錢的自由記者。

這行說起來,像狗仔又像偵探,只不過大家追逐的對象不一樣。

傑克·吉倫哈爾曾演過一部《夜行者》的同名電影,講的就是這個行業的故事。

2010年,我第一次接觸這個行業。我當時正在Discovery實習,偶爾會從“夜行者”手裏買新聞,所以對這個群體稍有了解,知道他們還挺賺錢。

2012年,女友失蹤,我放棄了原來的工作,跟著一個行內名聲不錯的前輩老金,當起了夜行者,他算是我半個師父。

此後這些年,我在做調查、賺錢生活的同時,還兼顧著找女朋友的下落和寫作。

入行後,我算真正見識了這行的黑暗——還不如狗仔,雖然我們都瞧不起狗仔。

這是個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業,靠這個賺到錢的人很多,但金盆洗手後,大家往往三緘其口,絕口不提自己做過的事兒。有很多夜行者被判入獄或死亡,如我之前所說,這是份挺賺錢的工作,但高收入就意味著高風險。

好的一方面是,這份工作挺刺激的,能讓你經歷各種體驗:進局子、兇殺現場、追車、生命危險——甚至直接與殺人犯、變態或黑幫成員對話。

我就曾幾次面對過像周克華、曾開貴這樣的冷血殺人犯。但在我看來,許多人、許多事都比他們更詭異和令人害怕。

但我總能解決問題並查出真相——雖然老金說我天生就適合幹這行,但要不是為了賺錢和其他一些私人原因,我早就不幹了。

擅長做並不等於愛做。說實話,我不是個愛冒險的人,不喜歡以身涉險,不俠骨仁心,不喜歡打抱不平,也不是眼裏揉不得沙子。

我到底是什麽樣的人?在後面的故事裏,你大概會看到——我很少做沒利益的事,很少做特別危險的事。

除非實在避不開了,否則面對風險大的事,我一般會選擇回避,曲線解決問題。

不管是自己去調查,還是有人委托任務給我,我都要盡可能地,先搞清楚來龍去脈,評估風險,否則絕對不接。

雖然如此不愛冒險,但我和冒險特有緣,從小我就發現了這一點。

我出生在東北。小的時候,沒有集中供暖,每個小區都有一個鍋爐房,冬天燒煤取暖。

入冬之前,在鍋爐房邊上,往往會堆起一座煤堆,整個冬天供暖要燒的煤堆在一起,像山一樣。那時候,小區裏的男孩們最喜歡的就是一起爬煤堆,我也不例外。

有一天,我和幾個同齡孩子在煤堆上捉迷藏時,忽然有個想法——要是我挖個坑把自己埋起來,是不是就沒人能找到我了?

我打小就是個實幹家,不管想到什麽,即使再荒唐也會去驗證,這也是我做夜行者的優勢之一。

從那件事後,院裏的小孩都不愛和我玩了,因為他們的父母說我怪。

我並不是不怕,而是因為從小父母教育我時都沒告訴過我,我自然不知道害怕。

所以我想,孩子的恐懼往往是從大人身上來的。

被小區裏的孩子們孤立後,我只能自己一個人玩。我常常一個人跑去一個荒廢了的飛機場,這個飛機場因為荒廢太久,已經變成了一個大草甸。我在大草甸上捉螳螂和青蛙,自娛自樂。在追逐一只青蛙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個被土掩埋了一半的防空洞口,一半在地上,一半在地下。

我想了想自己下洞有風險,就繼續抓青蛙,回家後,為了分攤風險,去找了姨媽家的表哥,告訴他我在草甸發現了一個防空洞。

表哥當時上初中,正是好奇心最重的時候,受不了這種誘惑,叫上兩個朋友,我們又去了草甸。

他們幾個都從家裏帶了鐵皮手電筒,從洞口往下照了照,發現不深後,我們幾個都滑了下去。

這個防空洞並沒多長,走到頭也就二百米,但他們走到盡頭時,用手電照到一個靠墻角坐著的身影,嚇了一跳,仨人轉頭就跑。

就我沒跑,因為我看清了,那是一具骷髏。

我哥跑出洞口後,才想起還有我這麽個弟弟,壯著膽在洞口喊了幾聲,我讓他下來,告訴他沒事——他可能怕沒法和家裏交代,哆嗦著下來了,我倆拿著手電,一起照了照那骷髏。

現在想起來,那骷髏穿的應該是日軍的軍裝,身邊扔著一把步槍,槍柄和槍帶都爛掉了。但這事沒法考證了,因為當時我哥不讓我撿。

那次事後,我哥的同學跟他說:“你弟弟好怪啊,看見骷髏也不害怕。”我哥私底下教育了我一番,讓我“別那麽奇怪”。

從此以後,我開始試著合群,偽裝得不那麽奇怪,一直到成為一名夜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