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關於“Until death do us part.”的翻譯

初稿: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至死不渝!“約瑟夫俯下身子,兩人激吻。

1校&2校: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相愛永遠,至死不渝!”約瑟夫說罷,俯下身子。

“相愛永遠,至死不渝!”麗娜哽咽著重復道。

兩人激吻。

終稿: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永不分手,除非死亡!”約瑟夫說罷,俯下身子。

“永不分手,除非死亡!”麗娜哽咽著重復道。

兩人激吻。

點評:

熱戀中的少男少女即將分別,而且極有可能是生離死別,這個“Until death do us part”意為“到死才分開”,所以最早譯為“永不分開,除非死亡!”但事實上他倆很快就要分開,所以這個“分開”不是兩人距離上的分開,而是“分手”,“不再相愛”之意;考慮到他倆都出生於知識分子家庭,受過良好教育,當然也讀過大量愛情小說,和上文連起來看,改為了“至死不渝”;但後面高潮時,他倆相見,又重復此句,卻無本章的“我愛你”之類的話。所以改為“相愛永遠,至死不渝”;反復想象、體察當時的場景,竊以為,若是平時,說出“相愛永遠,致死不渝”這樣文采斐然、充滿浪漫氣息的句子可能性大得多,而當時兩人都發愁死了,直接蹦出的話應該和分離有關,既是距離空間上的分離,更是心靈情感上的分離,此“分開”實為“分手”,即“不再相愛”“移情別戀”之意;按當時的場景與他倆的心境,最終改為“永不分手,除非死亡!”若有讀者更喜愛“相愛永遠,至死不渝”(和平時期一般會這樣說,尤其是當今人們都受過教育),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偏愛哪一種表達,都很正常。

結語,Until death do us part.提供下列譯法:

到死才分開!

不死不分手!

要分手,除非死!

若要分手,除非死亡!

永不分手,除非死亡!

相愛永遠,至死不渝!

白頭偕老,至死不渝!

當然還可以寫出一些,但都不會有多大區別;譯者最後根據當時的情景,尤其是主人公的心境,篩選出第5種譯法。讀者諸君覺得哪一種好,在自己的實際生活中可自行選擇運用;但我估計,大多數會選第6種。

要是有人說,你這些句子都不很恰當,那麽,我會非常高興,相信您一定想出了更為恰當貼切、情韻深長的佳譯,請您一定不要藏著掖著,一定要公之於眾,千萬要把金針度人,您將會成為譯者的“一句之師”,或許會成為中國翻譯史上流傳千古的佳話,恰如古代流傳下來的“一字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