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亡靈書 第七章 無名氏(第2/2頁)

不知什麽時候,我被一群打架的狗的叫聲驚醒,眼前亮起手電的光芒,是大樓的主人羅浩然,還有他的那條米黃色的狗。

“求求你!給我口水喝!”顧不得自己這把年紀,我向這個中年男人哀求。他的手中還有半瓶水,卻擰開瓶蓋送到他的狗面前——狗舔著瓶口把水喝光了。

“你還記得我的臉嗎?”羅浩然摘下口罩,用手電往自己臉上照了照,我眯起眼睛看了許久:“不,不記得。”

“十七年前,我們見過,就在這裏。”他的臉上看不出表情,只有眼裏微微放出一絲寒光。

十七年前?我們見過嗎?不過,當時我就住在這個地方,未來夢大廈建造之前,這裏是一片破舊的老房子。而我是一個下崗工人,整天在家裏無所事事,打打麻將炒炒股票……

“對不起,我忘了,你是——”

我還沒問完,羅浩然已抓住我的手。

我看到鮮血從我的手腕上飛濺出來,要是我再年輕二十歲,肯定會噴得更高。

他用一把利刃割開了我的腕動脈,之後把刀丟在地上,裝作我自殺的樣子。他拿出一個杯子,盛滿冒著熱氣的溫水,澆在我被割開的動脈上。那條狗坐在地上,漠然地看著就要死去的我。

直到最後一刻,我也不想放棄。

不過,這個世界上總有某些事情,是你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

對不起,讓大家笑話了,我是多麽想活著,一直活到世界末日的最後一刻。

我的血就要流盡,既感覺不到手腕的痛,也感覺不到長滿蛆蟲的傷口。我的眼前漸漸模糊,再也看不清羅浩然與他的那條狗了。

十七年前,我有沒有見過他呢?

該死的,我可不想就這麽死得不明不白!

我死了。

我並沒有往上飄浮,而是被什麽往地下拖去,經過無數層的地獄,直到最深的那片冰冷黑暗的海底。

相比較死後的世界——活著,真好!

所以,請你們活著,我最親愛的朋友們。

啊!對了!在與死去的妻女重逢之前,我突然想起來了!

十七年前……十七年前……我見過……見過羅浩然!

居然——是他!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