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案 觀音寺滿門慘死 好乩友參破玄機(第3/8頁)

十字乩又劃拉幾下,道師說:“有冤,在月;有仇,在坤。”

我往沙盤裏看了一會兒,見那扭扭曲曲的形狀,似乎確實有點像個月亮。

悟空署長再問,十字乩停了,道師和道童過會兒也都恢復正常,通靈結束了。

路道謙問署長,這乩詞啥意思?

悟空署長扯扯八字胡,說:“意思我懂了,線索很清楚。西南方向(八卦中坤指西南),女的。”

小寶噗嗤一聲笑了,我踩了他一腳,說別吭聲。

一群乩友倒了茶喝,聊起了靈魂學和怎麽利用扶乩加強社會教育。我和小寶接不上話,不斷跟著點頭說是。寒暄了半個鐘頭,又要開一壇扶乩,這回是路道謙主持,說是要請關二爺,按照關二爺給的指示,決定在座的乩友下半年要給社裏捐多少錢。

我和小寶趕緊起來,說不耽誤內部活動,路道謙也沒留,說回頭再給我送靈學資料。我這才想起,家裏那本《靈學要志》八成是他給的。

回去的路上,小寶說,那玩意兒到底怎麽動的,問了真能寫字?

我說:“我也說不上來,但有個朋友可能知道。”

第二天中午,我帶小寶去北大找許贊堃[8],他是周啟孟(即周作人)介紹的朋友,喜歡研究些宗教的東西。

我請許贊堃在前門外南恒順吃了頓涮肉,並給他講了昨天的乩童上身和扶乩斷案。許贊堃大笑,說悟善社就是一鍋湯,儒道佛亂燉,“扶乩寫字,其實就是心理作用。再怎麽七扭八拐,也是心裏想啥才會有啥。”

扶乩和“筆仙”“碟仙”的原理基本是一樣的,可以從三個方面解釋:1.人體的無意識運動,尤其在肢體緊張的情況下;2.高度專注下的心理暗示,所謂信則有;3.兩個或兩個以上人共同操作,互相之間的暗示。請乩仙、筆仙之所以規定要在某種宗教狂熱或神秘氛圍中進行,就是因為它本質上是一種基於強烈自我暗示作用的心理遊戲

他說,十字乩會移動,是道童集中精力在上頭,兩人拉扯,力量沖突,就會不知不覺像手被乩控制。實際上能畫出個什麽,還是潛在裏的意念。“再說,不管畫出個什麽符,道師的解釋最關鍵,越有文化的人越能扯,繞來繞去跟謎一樣,就是個事後的心理作用。”

我點點頭,說確實有道理,“月”“坤”的解釋就跟測字一樣,說法很多,總能圓起來。

小寶說:“那悟空署長也是念過書的人吧?這麽神神叨叨,總不能往西南方向去找個女的抓起來,說人家有罪吧?”

傍晚,汪亮罵罵咧咧地來了家裏。我問他怎麽了?

“×,內一區的警察瘋了,抓了個小女孩,說是扶乩算出來的女巫。”

我回屋給路道謙打了個電話,問怎麽回事兒。他連說沒有,是誤傳,“沒說是女巫,也沒定罪,劉署長按照乩仙給的線索,找到個嫌疑人,還會再細查。”

路道謙說,巡警在觀音寺文家附近排查,查到個西南來的女孩,才十四五歲,在火神廟擺攤賣臭幹子的。警署本來就懷疑過文家人吃了什麽有毒的東西,這下越發覺得扶乩算得準。我問化驗了臭幹子有毒嗎?路道謙說那倒沒有。

掛了電話,我也忍不住罵了幾句。這種迷信,就是許贊堃說的心理暗示,隨便什麽就往上附會。

汪亮待了一會兒,坐不住,就去內一區警署找人打聽。過會兒,汪亮從警署打來電話,說這事兒奇了,那小女孩已經交代了,說自己確實害了人。

這女孩叫洪藍,最近一直在火神廟廟會上賣湖南臭幹子,做得好吃,挺出名的。警察查到她,署長親自審問,說乩仙算出了她有問題,她當場就認了。

“具體怎麽說的?”

“還沒說,就說自己是西南來的,會巫術。”

小寶說會不會是嚇壞了,年紀那麽小,又是鬼又是神的,“我看你趁早別幹了,你們這警署還不如從前的衙門。”

我跟汪亮說,先想辦法找找屍檢的記錄,看都記了些什麽,“查出到底怎麽死的,其他都好辦了。”

第二天一早,汪亮醉醺醺找來,說那法醫不在,跟巡警喝了半宿,才弄出來屍檢報告。報告只有簡單幾行字:“四具死狀相似,皮膚暗色,表面潰爛,失禁,糞門有血。”

小寶說,這麽看倒像是中毒,但寫得簡單,具體還不確定。

汪亮拿過報告說:“要當時就化驗看看,是病是毒應該能查出來。這會兒文家那親戚可能已經把屍體埋了。”

我說沒其他辦法,不如先去洪藍家看看。汪亮一拍腦門,說:“我昨晚還打聽了個事兒,過幾天內一區警署和悟善社要搞個什麽神判[9]大會,要讓神靈判斷洪藍是不是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