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惡魔條約(第3/3頁)
但是,裏查特還是有些當真地問:“這麽說來,劇院裏的這個魔鬼究竟想要什麽呢?”
波裏尼到自己的辦公室,取出一份責任規章副本。卷首寫著:
歌劇院的行政當局必須時刻確保國家音樂學院的演出水準,並要將其成為名符其實的一流歌劇舞台。
結尾處是第九十八條:
現在所擁有的特權可以在如下情況下取消:
1.如果執行方違犯規章中的條款;以下則是諸如此類的詳細規定。
波裏尼說這份副本與他們手裏的那份是完全相同的,都是用黑色墨水書寫的。
但是,蒙夏曼和裏查特都發現了一個問題:在這份副本全文最後面的部分,有一段用紅色墨水寫的條款。字跡很扭曲、古怪,看上去很像是還不會寫字的小孩用火柴頭寫的。這一小段文字與前面第九十八條離得很近。它的原文是這樣的:
5.假如劇院經理故意拖延支付對方的月薪超過十五天,目前暫定為二萬法郎。(年薪為二十四萬法郎)
波裏尼用手指了指這一條,它的確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只有這些嗎?”裏查特依舊很冷靜地問。
“當然不只這些。”波裏尼回答。
然後他又翻了翻責任規章,念道:
第六十三條:舞台前方貴賓席右區的第一號座位,無論是什麽表演,都要給國家元首留著;
一樓第二十號包廂、二樓第三十號包廂於每周一、三、五,都要留給內閣官員;
三樓第二十七號包廂,每晚要提供給塞納省政府以及警署人員使用。
然後,波裏尼又指了指一行用紅墨水後添上去的細則。
二樓第五號包廂,不管什麽演出,都只屬於幽靈專用。
到此,蒙夏曼和裏查特站起身來,熱切地握住了兩位前輩的手,他們認為這兩個人竟然能想出這麽有意思的玩笑。很明顯,法國人的幽默感永遠都不會消失。裏查特甚至還認為再補充一句,這個笑話才完美。現在,他終於明白了,為什麽德比恩和波裏尼要早早地辭職,遇到這種刻薄的魔鬼,真是要命。
“的確,”波裏尼緊皺著眉頭說,“二十四萬法郎可不是個小數目,你們算過嗎?將二樓第五號包廂無償提供給一個魔鬼使用,我們一年會損失多少錢?然而我們還必須倒賠一部分預訂費。這真是太可怕了!我們又不是專門侍候他的!所以我們選擇一走了之!”
“說得很對,波裏尼,”德比恩重復道,“我們寧願放棄這份工作!”
說完,他便站起身來。
裏查特說:“但是話又說回來了,我感覺你們似乎很歉疚這個魔鬼。如果要是我遇上了這種討厭的東西,一定會把他逮起來……”
“逮?到哪兒去逮?”兩個前任經理異口同聲地大喊,“我們連他的影子都沒見過!”
“可以在他到包廂裏去的時候啊!”
“但是我們也從來沒有看見他進過包廂。”
“既然這樣,就把包廂租出去算了。”
“你是說把劇院屬於魔鬼的包廂租出去?哼!隨你們的便吧!”
就這樣,四人一起走出了經理辦公室。蒙夏曼和裏查特相互看了看,開懷大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