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本來,這篇文章應該放在本書的開頭。但考慮到近來很少有先讀正文後讀“後記”的循規蹈矩的讀者,所以我還是鬥膽把它放在了最後。因此,希望讀者能把下面的文章當做開場白來讀。

這個作品作為“小說”發表,其實我本人也多少感到有點不塌實。這是因為,如同有的讀者朋友從“迷宮館血案”這個書名所感覺到的那樣,這個作品是以真實發生的殺人事件為依據而創作的。

該殺人事件,同書中所描寫的那樣發生在1987年4月,在著名作家居住的一個奇妙的地方,當時的部分媒體曾企圖大肆地進行渲染。

然而,看來最終他們並沒有搞清楚事件的全貌。這也怪不得他們。因為,一方面這個事件發生於一個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同時能夠說清真相的知情人沒有一個願意接受媒體的采訪。而警察對於這個非同尋常的案件也深感棘手,雖然掌握了案件的一些真相,但並不想主動地向外界透露。這樣一來,媒體也只好憑借警方發表的模棱兩可的信息草草報道一下了事。

也許讀者朋友會以為我是道聽途說,信口開河。當事人不開口,你怎麽能夠把那個事件寫成小說呢?

坦白地說,我曾“親眼”看到了該事件的全過程。我是1987年4月份發生在迷宮館的那個連續殺人事件的當事人之一。現在,我之所以下決心把那件我也被卷人其中的事件用這種方式公布於眾,主要出於兩個理由:

一是由於某編輯先生的再三勸說。

另一個原因,可以說是為了悼念在那個事件中喪失了生命的“他們”。

說來慚愧,我相信“他們”中的不少人都極其熱愛推理小說這一畸形文學,並為此付出了極大的熱情。因此,我認為嘗試用這種方式對那個事件進行所謂的“推理小說式的再現”是對死者們最好的悼念。

作者的這些情況,對於多數讀者而言也許無足輕重。無論有什麽背景情況,終歸是“推理小說”,在讀者看來無非是消磨時光的工具而已。當然,這也沒關系。我甚至希望讀者朋友能夠這樣想。

最後,我想申明的是,由於種種原因,書中的人名、地名大多數都是假名字。我本人也出現在作品中,當然沒有用“鹿谷門實”這個筆名。

也許讀者朋友中有人對我的筆名感興趣,問:“當事人中誰是鹿谷門實啊?”但還是不說為妙啊。

鹿谷門實

1988年夏

附:珠海社原文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