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錄(第4/9頁)

“您為什麽要這樣做呢?因為一看到那支鋼筆,您就認得它的主人了。是的,那是您送給您的兒子馬源的生日禮物。您看到您兒子的鋼筆在死者的手上,第一時間想到,犯人是您的兒子!正因為想到這點,所以當時您的臉色發生了變化。”

“的確是呀,您的兒子馬源在彭鑫的慫恿下,加入了飛龍幫,他想要退出黑社會,卻被彭鑫阻止。彭鑫對他威迫利誘,讓他無法脫離飛龍幫。他恨彭鑫,因此具備了殺害彭鑫的動機。”

“恐怕當時您也想到這些吧,所以您趁大家不留意,把對您兒子極為不利的證據--鋼筆藏起來了。可是您知道,證據肯定不止這些,我們深入調查,終究還是會發現犯人就是您的兒子。於是您急中生智,讓我留在現場調查,您則把證物帶回去。回到公安局後,在證物被拿去檢驗之前,您把兩件證物--兇器和繩索上的指紋通通擦掉,並且印上了自己的指紋。您甚至在死者的口中,放進了幾根自己的頭發--我不知道您是在發現屍體時把頭發放進去的還是在屍體被送回來後再把頭發放進去的。您所做的這一切,目的只有一個:幫自己的兒子頂罪!”

“接下來,由於現場的兩件證物上都有您的指紋,死者口中也有您的頭發,加上您有殺人動機--雖然並不明顯,而且在案發時間您沒有不在場證明,於是您就成為了犯罪嫌疑人。你為了幫兒子頂罪,甚至承認了自己就是犯人!”

霍刑警說到這裏,停了下來,望了馬刑警一眼。馬刑警神色平靜,望著空氣怔怔出神。

霍刑警輕輕咳嗽了兩聲,接著又說:“師父,您說你自己就是犯人,可是我卻能證明您絕對不可能是犯人。我已經查看過彭鑫所住的公寓的監控錄像了,也向那公寓的管理員問過話,昨天彭鑫是在晚上十點左右回家的,而從昨晚十點開始,到今天我們到達現場那段時間,進出公寓的,都是公寓裏的住戶,而沒有其他陌生人,當然也沒有您。也就是說,如果犯人是公寓以外的人,那麽他(她)進入彭鑫的家的方法只有一個--通過那根綁在窗戶上的繩索!”

“師父,如果您是犯人,那麽您必定是通過那根繩索爬到五樓,進入彭鑫的家的。除此以外,沒有其他任何方法!是的,雖然那根繩索上有您的指紋,可是您卻絕對不可能通過這個方法進入彭鑫的家!您還記得嗎?五年前我跟您去攀山,您由於鞋子太滑而失足,從山上掉了下來。雖然那次意外由於我們做了充足的安全措施而讓您沒有生命危險,但您也遍體鱗傷,甚至心底留下了難以磨滅的陰影。從那時起,你就患上了恐高症,不敢呆在比較高的地方,更不敢在高空之中俯視。試問,患有恐高症的您,怎麽可能利用繩索爬到五樓?那根本是您所不能辦到的事!”

“不錯,您還可以說,您不一定是爬到五樓,您可能是爬到二樓、三樓或四樓,再通過樓梯走到五樓,進入彭鑫的家。然而那也是不可能的。因為經過我的調查,二樓和三樓相應位置的窗戶是封閉的,至於四樓,離地面已有十多米,同樣是患有恐高症的你所無法到達的。

“唔,我剛才說得太絕對了,其實要進入彭鑫的家,除了用繩索爬進去,還有另一個方法,就是在隔壁的公寓爬進去。在彭鑫的家的大廳的窗口對面,是另一幢公寓五樓的一個房子的窗口。兩個窗口是相對的,兩者之間的距離是兩米半。剛好那房子是空房子,沒有人住,要是進入了那房子,再通過窗戶爬進彭鑫的家,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問題是,對於您--一個患有恐高症的人來說,這同樣是無法辦到的。換句話說,您是無論如何也無法進入彭鑫的家的,您不具備行兇的條件,您不可能是犯人!”

對於霍刑警的推理,馬刑警沒有發表任何意見,慕容思炫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霍刑警長長地嘆了口氣,又說:師父,您可能會不承認我以上的推理,因為您已經下定決心要為兒子頂罪。可是只要我告訴您一件事,您就會放棄頂罪的想法。”

馬刑警聽到這裏,神色微動,微微地擡起頭,望了霍刑警一眼,但還是沒有說話。

霍刑警吸了口氣,說道:“我要告訴您的是,您的兒子也不是犯人!死者手中所握的那支鋼筆,的確是您的兒子的,但那並不是您兒子行兇之時不慎留下的,而是犯人故意放在那裏,用以嫁禍您的兒子的。也就是說,您現在正在幫一個您根本不認識的人頂罪啊!”

“什麽?”馬刑警聽到這裏叫出聲來,“你是說……那鋼筆不是馬源留下的,而是犯人用來嫁禍馬源的?我的兒子並不是兇手?”

“是的,就是這樣,所以你認罪是毫無意義的。不,師父……”霍刑警微微地嘆了口氣,換了一種柔和的語氣說道,“即使您的兒子真的是犯人,但您也不能幫他頂罪呀。是您教我的,法律是公正的,任何人都應該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擔責任。您、您這樣做是知法犯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