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7頁)

“把它和受害人的頭發比對,比較鱗片數量和骨髓色素。”萊姆指示說。

過了一會兒,庫柏從顯微鏡上擡起頭說:“這不是她的,不是那個叫科爾法克斯的女人的頭發。”

“描述一下它的外觀。”萊姆說。

“淺棕色。沒有卷曲,所以我敢說他不是黑人,從色素顏色判斷,應該也不是黃種人。”

“這麽說就是白種人了。”萊姆朝墻上的證物表點點頭,“這就印證了目擊者所說。是頭發還是體毛?”

“直徑變化不大,色素分布均勻,這是頭發。”

“長度呢?”

“三厘米。”

托馬斯問是不是要他在證物表上加上嫌疑犯是棕色頭發這一條。

萊姆說不用。“我們等到有更多確切的資料再說。先寫上他戴滑雪頭套,海軍藍的。指甲縫裏殘屑的情況呢,梅爾?”

庫柏檢查了一遍,沒什麽有用的發現。

“阿米莉亞,讓我們來看看你發現的掌印,在墻上的那個。你能拿過來給我看一下嗎?”

薩克斯猶豫了一下,才把拍立得相片遞過去。

“真夠大的。”萊姆說。這個掌印大且畸形,簡直可以稱得上怪異,既沒有美妙的渦紋,也看不到手掌邊緣的分界線,只有一些由細小的線條組成的斑斑點點的圖案。

“一張很棒的照片,阿米莉亞,你簡直就是個攝影大師。但可惜這不是手掌印,上面沒有掌紋。這是手套,皮的,而且很舊了。對吧,梅爾?”

那個技師點點頭。

“托馬斯,把這一點記下來:他有一雙舊的皮手套。”萊姆又對其他人說,“我們開始對他有一些了解了。他沒有在現場留下指紋,但還是留下了這個手套印。如果我們在他的住處找到這副手套,仍然可以證明他就在現場。他很精明,但還算不上天才。”

薩克斯問:“如果是犯罪天才會怎麽做?”

“他們會戴棉線縫的小山羊皮手套。”萊姆說。接著又問:“那張濾紙在哪裏?從吸塵器裏拆下來的?”

技師庫柏把那張圓錐形的吸塵器濾紙裏面的碎屑傾倒在一張白紙上。

多麽細小的證物……

無論是檢察官、記者還是陪審團,都喜歡特征鮮明的證物:帶血的手套、刀子,最近擊發過的手槍、情書、精液或指紋。但林肯·萊姆特別鐘愛的證物卻是這些細小的東西——在犯罪現場收集來的塵埃碎屑,因為這是嫌疑犯最容易忽略的東西。

但是這一次吸塵器卻沒有捕獲任何有用的東西。

“好吧,”萊姆說,“我們換下一個。檢查那副手銬。”

當庫柏打開塑料袋,取出手銬放在另一張白紙上時,薩克斯不由得身子一僵。就像萊姆所說的,手銬上幾乎沒有血跡。在紐約市警察局的律師開出證明後,法醫辦公室的值班醫生還是鋸下了被害人的手臂。

庫柏仔細檢查手銬。“在銬鏈下方鑄有制造廠家‘博伊德凱勒’的字樣,沒有編號。”他往鋁合金手銬上噴了一些DFO噴劑,然後用珀利燈照射。“沒有發現指紋,只有一些手套留下的汙痕。”

“把它打開吧。”

庫柏用一把普通的手銬鑰匙打開手銬,然後用清洗鏡頭用的噴氣球把空氣噴進手銬的機械裝置中。

“你還在生我的氣,阿米莉亞,”萊姆說,“因為那雙手。”

這個問題有點讓她猝不及防。過了一會兒,她才說:“我沒有生氣。我只是覺得你要我做的事情不夠專業。”

“你知道愛德蒙·洛卡德嗎?”

她搖搖頭。

“一個法國人,生於一八七七年。他創建了裏昂大學的刑事鑒定研究所。他提出過一條法則,我在掌管資源組時一直引以為指南,那就是‘洛卡德交換法則’。他認為無論何時,只要兩個人一經接觸,其中一人身上的某些東西就會轉移到另一個人身上,反之亦然。也許是塵土、血液、表皮細胞,也許是汙泥、纖維或金屬碎屑。要準確地找到什麽東西交換過的確很難,但更困難的是分析出它們到底代表什麽意義。不過這種交換確實在發生,因為我們可以借此逮住隱藏在暗處的嫌疑犯。”

這段歷史引不起她絲毫的興趣。

“你夠幸運的了,”梅爾·庫柏頭也不擡地對薩克斯說,“他還想讓你和醫生一起在現場解剖屍體,看看死者胃裏有什麽東西。”

“那樣做沒用。”萊姆回避著她的目光說。

“是我勸他放棄了這個念頭。”庫柏說。

“解剖。”薩克斯說著,嘆了口氣,似乎萊姆再也不會有什麽行為能讓她感到驚訝了。

為什麽她的心思根本不在這裏,他憤怒地想。她的思緒已飄到千裏之外了。

“啊,”庫柏說,“有東西了,我猜這是手套的碎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