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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節選自開普敦的畢騰坎特警局內某名嫌疑犯的口供,日期為2012年5月2日。

南非警局通告

姓名:布萊恩·凡·得·莫維

年齡:37

住址:開普敦貝拉維爾桉樹街16號

電話:021 911 6789

工作單位:松林地,庫格爾保險經紀公司

電話:021 531 8976

陳述並宣誓:

2012年5月2日夜裏10點30分左右,我在開普敦中心商務區長街上的比爾斯家具店外被警察逮捕。警車向我開來的時候,我的車上正坐著一個搭便車的男孩。

當時,我告訴警官,我停車載上這個男孩完全是出於擔心他的安危。這個男孩的年齡大約在八九歲左右。考慮到他這麽晚了還在外面遊蕩很不安全,我便將車子停在了路邊,準備捎他一程。

我不承認自己搭載男孩是出於嫖娼的目的。當警察扣留我的車子時,我也沒有衣冠不整,更沒有和男孩之間發生任何性關系。

曼吉特·庫馬爾隊長把我從車裏拽出來的時候,扇了我一巴掌。這一點我堅持要警方記錄在案。接著,他問那個男孩叫什麽名字,男孩並沒有回答。另一名巡警露西·皮斯托留斯問他是否叫肯尼斯時,男孩回答是。

我並沒有抗拒逮捕。

BVDMer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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