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奪走(第4/7頁)

方木轉過身,看到米楠已是雙眼含淚。

“我不知道該跟你說什麽……我也知道,我說什麽都沒有用……”淚水從米楠的眼中刷地一下流下來,“我只想告訴你,我非常非常難過……”

方木想對她笑笑,臉上卻是比哭還難看的表情,他輕輕地把米楠的手拽開,轉身走了出去。

分局長早早地等候在會議室裏,看方木進來,主動甩了一根煙過來,又親自幫他點燃。

“應該讓你多休息幾天的。”分局長略帶歉意地說道,“不過,事關你未婚妻,所以我覺得還是你在場比較好。”

專案組成員陸續走進會議室,不管是否相熟,都要上來和方木聊幾句,其中不乏開導寬慰之詞。方木應付了幾個人,很快就不想再開口。他理解大家的善意,但不想以一副被害人的面目示人,更不想讓自己的情緒影響到其他人。

全體人員到齊後,分局長宣布開會。

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總、分析前段時間獲取的線索和情報,以及對廖亞凡被害一案進行案情通報。

整體思路是: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搜集一切可能的線索,獲取一切可能的證據,絕對不要放過“城市之光”。

如果說之前的被害人多是所謂的“惡人”,而讓警方有所懈怠的話,這一次,死者是警察的家屬,這是萬萬不能容忍的。

專案組已派遣警力前往江亞位於羅洋老村的住宅進行搜查,獲取屍骨一具及物證若幹。各部門正對屍骨及物證展開檢驗和鑒定,同時,已做好準備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對已過追訴時效的本案展開調查。

對魏巍的通緝令已經發出,正在全省範圍內全力展開抓捕。經查,魏巍在2004年至2007年期間就讀於J大,攻讀博士研究生。在這三年中,魏巍多次前往J市公安局調研,懷疑她趁此機會盜取了孫普一案的全部案卷資料。根據現有情況,成功指控魏巍對江亞教唆殺人的可能性極小,但警方的目的並不在此,而是希望魏巍對江亞做出指認,因為她是“城市之光”系列殺人案的唯一目擊證人。

至於廖亞凡在市人民醫院被害一案,則毫無線索和進展。雖然每個人都知道兇手就是江亞,卻因沒有相關證據,無法進一步開展偵查活動。

鐵東公安分局已將無頭男屍案移交給專案組。警方高度懷疑江亞即無頭男屍案的始作俑者,擬將本案與廖亞凡被害案及“城市之光”系列殺人案並案處理。

看似緊鑼密鼓,按部就班,但警方步步緊逼的偵查活動也許只能走到這裏。最關鍵的問題是,沒有證據。即使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羅洋老村殺人案重啟偵查,僅靠證人跨越二十幾年的回憶和證詞,鎖定江亞的可能性依舊微乎其微。證明狗蛋就是江亞,並不能說明下手殺死其父的就是他。就算在羅洋老村發現的硝銨炸藥能與大柳村爆炸案的炸藥做同一認定,仍然存在證據嚴重不足的困境。

留給警方的選擇只有一個:嚴防死守,對江亞進行全方位監視。一來可以預防他再次動手殺人;二來,如果江亞固執地再次作案,就相當於給警方提供了尋找破綻的機會。

只是,江亞對自己目前的處境早已心知肚明,短期內他還會作案麽?如果“城市之光”決定從此銷聲匿跡,警方的嚴密監視又能持續多久?再者,即使他敢於再次作案,從他日漸純熟的犯罪技術和更加強大的心理素質來看,他留下破綻的幾率又有多大?

這種選擇實屬無奈。

會上,不時有人偷偷瞄向方木,因為從現有情況來看,為廖亞凡報仇雪恨的可能性很小。然而,方木始終面色平靜,一言不發。

既然後半生的目標只有一個人,一件事,或早或晚,又有什麽關系呢?

這算不算人生目標明確,或者說,有了明確的人生方向?聽起來似乎是好事,但是如果發生在最好的朋友身上,這就叫固執!

但是,如果不是這麽固執,他就不是方木了。

邰偉握著方向盤,若有所思地盯著前方的紅燈。

在前一天的對話中,邰偉已經大致猜出方木的想法。以他對方木的了解,勸服他,根本不可能。唯一能讓邰偉感到安慰的是,這一次,方木似乎不會采取過激的手段。然而,這樣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就要在仇恨中度過自己的余生麽?

邰偉覺得可惜,卻不是為了方木察覺犯罪的天賦,僅僅因為他是自己的朋友。他很想為方木做點什麽,卻不知從何入手。

正在胡思亂想,邰偉突然聽到一聲尖叫,緊接著,一個女人恐懼的呼喊聲就傳進耳朵裏。

“你幹嗎啊……快來人啊,搶包了……”

邰偉下意識地扭頭一看,只見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女人正從一輛現代轎車裏探出頭來,指著前方大叫著。順著她手指的方向,邰偉看到一個年輕人抱著一個精致的女包,正在車流間靈巧地穿梭著,向不遠處的路口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