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奪走(第3/7頁)

方木不說話了,只是靜靜地看著邰偉。

“我不想提這些。”邰偉揮手讓端著盤子走過來的服務員退回去,“可是,你是我兄弟。你不會永遠都那麽幸運,我不能讓你把自己搭進去……”

“那你呢?”方木突然反問道,“對於警察來講,刑訊逼供和殺人有區別麽?”

邰偉一時語塞。的確,無論是刑訊逼供還是殺人,都是嚴重違背警察職業操守的行為。

“可是……”邰偉有些不服氣,急切地辯解道,“這怎麽能混為一談呢……”

“這就是一回事。”方木平靜地說道,“我非常感謝你,我同樣也不能把你搭進去。”

他突然一把抓住邰偉的手,力氣之大,幾乎把邰偉拽個趔趄。

“不管你認不認可,我現在都是警察。你記住——”

方木盯著邰偉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道:“即使我死了,我也是警察!”

是的,我叫方木,我是警察。

這是他的選擇,卻並不是為了所謂的警察使命感。這個職業的天然屬性就決定了它必然要穿梭於光明與黑暗兩際,遊走於法律邊緣。完全恪守規則,做不了好警察。聽起來雖然荒唐,卻是每一個警察心知肚明的事實。

方木之所以會選擇以警察的方式了結這件事,是因為江亞。

大柳莊爆炸案已經案發近一個月。任川這個名字早已漸漸淡出公眾的視野,而“城市之光”的熱度卻絲毫沒有降低。他已經徹底激發起這個城市中的暴戾之氣。在街頭巷尾的津津樂道聲中,殺戮,似乎成為實現正義與公平的唯一手段。

做了壞事,就要去死!

這個城市中的人正在陷入前所未有的狂熱與滿足感中。是的,這裏有一道光,有一個神,有一把隨時可能揮向作惡者的頭顱的鐮刀。他是正義的,強大的,同時又是神秘的。每個人都變得小心翼翼,謹言慎行,生怕自己成為“城市之光”的下一個目標。

每個人又都變得肆無忌憚,似乎要把平日裏對這個社會積攢下來的怨氣統統發泄出來。怕什麽?有“城市之光”!他是我們的,是每一個人的。

你還敢像以前那樣欺辱我麽?

人人都在睜大眼睛搜索這個城市裏的任何一絲“罪惡”,就像老鼠一樣,只喜歡那些陰暗潮濕、肮臟汙穢的角落。一旦自認為有所發現,就迫不及待地大肆宣揚。網絡、報紙、電視台的熱線電話——傳播範圍越大越好。

C市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垃圾箱,各種所謂醜惡宛如粘在箱底的腐臭穢物,被統統翻了上來。

惡被無限放大,善被粉碎成殘渣。

每個人都期待著,期待那拒載的出租車司機、兜售不安全食品的小販、惡語相向的公務員、滿口謊言的保險業務員……全都死在“城市之光”的屠刀下。而他們自己,則希望成為那柄屠刀上的一段利刃。

在方木看來,江亞殺死的,不僅僅是魏明軍和姜維利他們,而是這個城市的善意與希望。他讓這個城市中的所有人,都蛻變成只有仇恨的野獸。

以暴制暴?不,不行。

只有天知道方木有多想殺死江亞!但是,那只是用一種惡行取代另一種惡行。一只野獸消滅掉另一只野獸。就好像獅子吃掉鬣狗。

這絲毫改變不了已然變成叢林的城市。

要想讓這個城市的人們知道什麽才是真正的正義,恢復這裏的祥和與安靜,只有另一道光。

方木低頭看著手裏的警官證,警徽鑲嵌其上,熠熠生輝。

我叫方木。我是一個警察。32歲。我也許能活到60歲、70歲,或者更長。不管我能活多久,在我的余生中只有一件事情可做。

以警察的名義,熄滅那縷強光。

第二天一早,楊學武打電話過來,先是小心翼翼地問了問方木的恢復情況,然後通知他來局裏開會。

8點55分,方木驅車抵達。一進辦公大樓正廳,就看到米楠坐在墻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地朝門口張望著。

看到方木進來,米楠緊張地站起來,似乎不知道該迎上來,還是留在原地。

四目相接,方木的心中又是一痛。他竭力平復自己的情緒,勉強向她露出一個微笑。

這個微笑給了米楠些許勇氣,她走過來,不住地在方木臉上打量著。

“你還好麽?”

“嗯。”方木簡短地回答,自顧自地走到電梯旁,伸手按鍵。

米楠有些尷尬,看看他,只能靜靜地陪著他等電梯。

電梯落到一樓,方木跨進轎廂,米楠也跟著走進來。方木按下4後,就擡頭看著液晶顯示屏上不斷變化的數字,沒有再開口說話的意思。

一樓到四樓,不過區區幾秒鐘的時間。對這對沉默的男女來講,卻像幾個小時一樣漫長。隨著“叮”的一聲輕響,電梯停在了四樓。方木不等電梯門開啟就按下了開門鍵,剛要出去,就感到衣袖被米楠拽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