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公決(第4/8頁)

方木心中的不祥預感越來越強烈,他掏出手機,撥通了留在任川身邊的一個警察的電話。

電話很快接通。

“方木?你們那邊怎麽樣?”

“任川在不在?你們兩個立刻帶著武器去他的房間。”方木看看手表,此刻已是晚9點10分,“我們馬上回去。”

“好好好。”聽筒裏傳來衣服摩擦以及開門和腳步聲。幾秒鐘後,敲門聲響起。

“任川,任川,開門,是我們。”

然而,方木沒聽到任何響應。

另一個聲音響起:“會不會是睡了?”

“不能吧。”接電話的警察聲音猶疑,“剛才分局長他們撤離的時候,這小子還嚇得要死要活的。”

方木卻沒有耐心再等下去,大吼一聲:“把門踹開,快點!”

對方慌忙答應,幾聲沉悶的撞擊聲伴隨著木板碎裂聲之後,他的聲音立刻變得慌亂。

“我操!任川不見了!”

幾分鐘後,數輛警車已經飛馳在路上,楊學武一手緊握方向盤,另一只手捏著電話向分局長匯報。

開出去好遠,楊學武才想起來問道:“直接回去?這小子已經跑了,去哪裏找他?”

方木已是心亂如麻,心中連連告誡自己要鎮定之後,果斷說道:“先回去!你聯系一下附近的派出所,派人先在附近搜索一下。”

楊學武答應一聲,立刻打電話找人。方木則操起電話聯系技偵部門,要求立刻對任川的手機進行定位。定位結果很快就回饋回來,任川的手機仍然留在小賓館裏,看來他離開時並沒有帶上手機。

任川為什麽要走?怎麽走的?是主動離開還是被人擄走?如果是後者,為什麽守衛在兩側的警察毫無察覺?

一連串的問號湧入方木的腦海。

此時,C市的街道上燈火通明,一盞盞路燈和川流不息的車流將路面映得宛如白晝。不遠處,那些高低錯落的建築中也是燈火點點,燦若繁星。

吉普車經過一條喧鬧的街道,臨街的一家網吧中,隱約可見人頭攢動,熱鬧非凡。

方木突然意識到,那縷強光,已然降臨。

他們趕到小賓館時,從附近派出所調來的警察已經把三層小樓裏裏外外地搜了個遍。207房間裏,任川的手機靜靜地躺在床頭櫃上。窗邊的暖氣管道上系著一條床單,另一側垂在洞開的窗戶外。

米楠也在,見到方木進來,直截了當地說道:“窗台有蹬踏痕跡,外層墻體上也有。不過只有一個人的足跡——任川是自己離開的。”

“樓下呢?”

“也有落地後的足跡。”米楠顯然已經知道方木要問什麽,“他朝東南方向走,已經安排人去追了。”

方木疾步走到窗前,向東南方向望去。這裏地廣人稀,視力所及之處都是一片漆黑,只能在遠處看到幾處稀疏的燈光。

任川去哪裏了?

楊學武合上電話,走過來說道:“已經派人去任川家裏了。”

方木點點頭,心想其實意義不大。任川把手機都丟在房間裏,逃避警方追蹤的意圖已經十分明顯,肯定不會回家的。

正想著,衣袋裏的手機突然響起來,方木急忙拿起來一看,是小毛。

“喂,方警官麽?”小毛的聲音透出難以掩飾的慌亂,“‘城市之光’上網了。”

“哦?”方木立刻緊張起來,“又發帖了?”

“對。不過,不是一般的帖子。”小毛結巴了一下,“他……他在進行現場直播。”

“什麽?!”方木感到難以置信,“現場直播?”

“對,任川……任川在他手裏。”

現場直播。方木的大腦快速運轉著,這麽說,“城市之光”使用的電子設備應該一直連接在互聯網上。

“查出他上網的位置。快,要快!”

話音未落,方木已經沖下樓了。

吉普車朝小賓館的東南方向疾駛,在車上,關於“城市之光”的消息陸續傳來。

幾分鐘前,“城市之光”突然登陸“C市信息港”網站,發布了一條網帖,內容是一段文字和一條網絡鏈接。

那段文字是:11月29日,你就是城市之光。

網絡鏈接則是國內某知名視頻網站的一個視頻頁面。視頻是同步傳輸的,畫面下方是一個五位的網絡投票器。旁邊配以文字說明,主要內容是齊媛案的始末以及因不公判決引發的一系列無人攙扶跌倒老人的慘劇。最後一句話是:如果你認為這個無良法官該死,你就是裁判者,你就是這個城市的正義之光!

視頻裏的主角,正是任川。

網監部門已經鎖定了“城市之光”上網的位置,而且,傳輸視頻畫面的電腦正是“城市之光”一直使用的電子設備。找到這台電腦,就等於找到了任川。

只不過網監部門提供的位置只是一個大致範圍,與實際位置仍然存在一定誤差。方木等人驅車趕到時,發現這裏正是方木在窗口看到的那一片燈火所在地,與小賓館的直線距離居然不足兩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