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報應(第2/4頁)

根據兇手的動機為報復這一思路,警方將嫌疑人鎖定在於光的家屬身上,並依法對於光的父親於善平進行了傳喚。

於善平,男,42歲,C市車輛廠工人。在警方傳喚於善平的時候,他正在市47中學門前燃放鞭炮,並在現場打出“天理昭昭,惡有惡報”的橫幅。校方勸阻無果後,撥打110報警。附近的派出所出警後,並未強力阻止於善平的違法行為,而是予以口頭警告了事。校方表示不滿,指斥警方不作為。出警的警員只說了一句話: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於善平接受傳喚後,仍處於情緒激動的狀態中,對魏明軍被殺一事反復說他是罪有應得。被問及案發當晚的行蹤時,於善平稱在醫院陪伴因過度悲傷而入院治療的妻子。經查,於善平所言屬實。而且,通過對於善平的經濟狀況和社會關系的調查,基本可排除於善平雇兇殺人的可能。至此,於善平的作案嫌疑被排除。

方木也認為兇手不是於善平,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是在極其冷靜的心態下安排布置了一切。換做於善平,恐怕沒有耐心讓魏明軍慢慢死去,而是恨不得操刀將其大卸八塊而後快。此外,如果楊學武的現場重建分析大致符合案件真實情況的話,那麽兇手應該是一個心思縝密,處事冷靜,具有相當體力、反偵察能力,經濟狀況較好的人。而這些人格特質,都是於善平不具備的。

這個結論同樣是令人生疑的,一個看似與本案的被害人無關的人,怎麽會以“報復”為動機殺人呢?

難道,真的有所謂“替天行道”的俠客?

方木發言後,案情分析會陷入一片沉默。不少人擡起頭偷偷地瞟著方木,目光中有好奇,也有猜疑。方木清楚,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分析,而是因為他在案發當天下午向一個即將被送勞教的問題女孩求婚。

廖亞凡當然沒有被送勞教,其中既有方木的懇求,也有邊平疏通關系的作用。被打傷的陳姓警官雖然勉強同意不再追究,但他對方木和女孩之間的關系顯然更加好奇,四處打聽廖亞凡的身世。結果,不到半天的時間,整個分局都知道了這件奇聞。

其中當然包括米楠。

在整個案情分析會上,米楠始終低著頭,在手中的筆記本上寫寫畫畫。方木幾次望向她,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被問及足跡勘驗的情況時,她只回答現場提取的足跡較模糊,仍需時日加以分析,之後就不再開口了。

散會之後,方木有意留到最後才走,可是一眨眼的工夫,米楠就不見了。方木在會議室門口張望半天,仍不見米楠的蹤影,只得悻悻地向門外走去。

他想和米楠說點什麽,甚至希望米楠有所追問。可是方木心裏也清楚,自己無法解釋求婚這樣的舉動,而且,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無須向米楠解釋。

走到停車場,上車,剛要發動,後門卻猛然被拉開。方木看看後視鏡,米楠把一個鼓鼓囊囊的大手提袋扔在後座上,自己坐在旁邊,眼看著窗外,低聲說:“開車吧,去你家。”

不知為什麽,方木的心裏一下子踏實了許多,隨之而來的,卻是更加強烈的尷尬。

“那……那是什麽?”

“衣服。”米楠還是不看方木,只是簡單地吐出兩個字。

“不是給邢璐的麽?”

“先給她穿。”

這個“她”是誰,不言而喻。

方木想對她說句謝謝,卻無論如何也說不出口,只能拍拍副駕駛的位置:“坐前面吧。”

米楠沒有作聲,依舊一動不動地看著窗外。

方木垂下眼睛,擡手發動了汽車。

房間裏光線很暗,彌漫著一股奇怪的氣味。細細分辨,有燒過的煙草、啤酒以及廉價香水的味道。方木把米楠讓進客廳,擡手開燈。頓時,雜亂不堪的室內一覽無余。米楠面無表情地掃視著滿地的零食包裝袋和煙蒂、臟衣臟褲,又擡頭看看方木。方木擠出一個微笑,擡腳去廚房開窗換氣。剛一邁步,就踩中了一個啤酒罐。刺耳的吱啦聲讓臥室裏的談笑戛然而止,隨即,緊閉的臥室門被拉開一條縫,裏面的人向客廳裏看了一眼後,又重新關緊了房門,肆無忌憚的嬉笑聲再次響起。

米楠從衛生間裏拿出掃把,一言不發地開始整理客廳。方木站了一會兒,找出一塊抹布,動手擦拭滿是瓜子皮的桌子。剛擦了幾下,就被米楠劈手奪過。粗手重腳地把桌子擦幹凈之後,米楠把帶來的衣服擺在桌子上,把空手提袋塞進方木手裏,指指地上的臟衣臟褲。

方木不解:“幹嗎?”

“扔了!”

方木看看米楠的臉色,不敢再言語,老老實實地把廖亞凡換下的衣褲塞進手提袋,擺在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