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試驗場 第四十一章 血宴(第3/5頁)



  “警官先生,有一點我要告訴您,那個年輕醫生不會是殺人兇手。”

  “啊,是的,我也這麽看,但是,警局裏很多人不是這麽認為的。”

  “薩姆蘭警官,我認識你,我以前也是警察,不過不是在這個城市裏,我知道你是一個明白人,才會叫住你的。”

  “哦?那麽,您有什麽線索,請您一定告訴我。”

  “嗯,我想說的就是,埃瑪。米立特太太是在17天以前才突然這樣的,不是像他們說的那樣,那是他們在推卸責任,實際上,埃瑪在3月11日從這個養老院消失了……”

  警官蹲在那裏,聽著老警察的敘述,他的眉頭越皺越緊。從高原老人之家出來,薩姆蘭立刻撥了弗萊德的電話,“……對,是我,幫我查查68、69、70年的卷宗,查一個叫做埃瑪。米立特的女人,那時候,她應該30歲……對,是強xx案,要找出嫌疑犯是誰………是的,我馬上趕回去……”

  3月11日是面具殺手殺害第三第四名被害者的日子,他知道沃勒為什麽要來這裏了,因為他自己對“白牙”的死也深感迷惑……

  卡洛斯警官終於可以出院了,戈夫和卡萊爾為此很是高興,當然,外面那些被那加派來守護的人也應該高興才對。不過卡洛斯本人好像心事重重的,他為昨天沒能從朋友那裏得知紙牌的秘密而困惑,他認為自己不會看走眼的,但是,兇手拿走紙牌到底有什麽用呢?同時,他也為麥瓦的想法而苦惱,照理說,麥瓦老板用一張小紙條記下兇手的姓名不是更好嗎,他何必拿著這個一個莫名其妙的紙牌呢?這個小紙條也可以隨便藏匿起來,當然,藏在保險櫃裏也是可能的。但是,為什麽會是……

  還有一點是他不能理解的,那就是兇手殺人的時間,恰恰趕上他去那裏,又是白天,這不是有些困難嗎?

  卡洛斯還注意到了薩姆蘭和沃勒都沒有太在意的一點,那就是麥瓦老板倒下去的位置。麥瓦咖啡館是長方形的,有著大玻璃的一面在西邊,對面比較靠北的地方是那個後門。按照屍體的倒向(東偏北約40度),這時候,薩姆蘭判斷兇手應該是從後門進入然後開槍的,但是,那有點兒不正常,就算兇手進來(差不多正好在麥瓦頭和腳連線的延長線上,但是,這有可能嗎?有人想在保險櫃裏面放東西而不正對保險櫃嗎?這是怎麽回事,兇手難道在這樣緊迫的時候,還不著急嗎?麥瓦老板聽到後門被人推開之後應該立刻回頭,然後殺手叫他轉過身去?這未免太奇怪了,難道這也在殺手計劃之中嗎……

  沃勒和那加步行在城東的貧民區,這裏小巷子很多,道路也歪歪扭扭的。到處都是破破爛爛的房子,還有一些混混模樣的人蹲在路邊。

  “喂,沃勒,後邊那個家夥一直在跟著我們。”

  “嗯,我知道,是個記者吧。不過我不認識他。”

  “這樣吧,我給他點兒教訓,你往前走,到那個旅店邊上等我,幾秒鐘的事兒。”

  那加說完,向著路邊的兩個混混走去。沃勒則頭也不回地繼續往前。

  “嘿,小妞兒,你可真夠勁兒,過來和我們玩玩吧。”其中一個搖搖晃晃站起來。

  “我沒有時間,不過,看見後面那個家夥了嗎?喏,這是100美元,幫我揍他一頓。”

  他們很樂意地走了過去,通常,即使不給錢他們也是願意這麽做的。

  “白鯊”斯塔爾斯還在奇怪他們為什麽分開了呢,這兩個家夥就圍了上來。

  “喂,這位大哥,你跟著人家小妹妹做什麽?”

  “看來你是欠揍啊!”一個家夥伸手便是一拳,打在“白鯊”臉上……

  “你要的就是這個,我和瓊斯一起幫你找的,這裏,你看看。”弗萊德遞給薩姆蘭一分打印材料,他們呆在酒吧。

  上面寫著1969年3月,名為埃瑪。米立特的年輕女人報案被一黑人男性強xx。半個月後,嫌犯被抓到。1969年5月,庭審。第二次開庭時,埃瑪突然撤訴,不再指認兇手,嫌犯被無罪釋放。

  “這個黑人現在在哪兒?”

  “他名叫丹尼斯。傑倫特,現在住在貧民區,這裏有詳細地址,我跟你一起去吧。”

  ……

  “白鯊”斯塔爾斯撣撣手上的土,從地上撿起了相機,還好,沒有摔壞。

  在他的身邊躺著兩個男人,其中一個牙被打掉了好幾顆,迸在地上,不省人事;另一個兩眼烏青,鼻青臉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