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插曲閱畢(第2/3頁)



  是故,昨晚中介電話相告此事,吾推脫身體不適,誠欲再作定奪。

  吾友一忘年友,年約五旬,多智。吾以此事咨之,其略一沉吟,便稱此事易也,可作緩兵之計。吾請聞其詳。曰:君所懼者,一為有詐,二為賤賣。吾有一計,君可從之。可與出版社簽下後兩本協議。彼前書不出,則不予後稿。待簽約期過,付諸法律,可制之。若前書大賣,以至君揚名而人前,則可毀約。料想毀約賠償金不甚多,大約前書稿費而已。戒時,君有名望,焉愁出版社不蜂擁而至?而前書不甚紅,則後書未必賤賣,君與出版社各得其利,相安無事。倘君書見市不美,遭人嫌棄。則出版社已有協議於君,彼自不肯輕易毀約,君亦可得利,誠叫人如作啞者食黃蓮!吾大喜,意欲從之。

  次日稟告母上,上乃大怒!曰:豎子何太無禮!此憑空欲套賺汝書稿也,豈能予之!未聞後約於簽約未鑒之前到者,真欺人太甚也!

  須臾,電話至。母叫吾如此說之:若出,便出前本,合意,自當有後約;不然,恕難從命,當自投別家。

  已畢,上仍於震怒中,口稱,是兒何太無禮耶?!

  母出,吾乃作此文。不敢稍有隱瞞,悉數告知諸君。

  惑曰:君之脾氣太盛,類三國中曹洪耳。吾雖笑而不答,內裏卻抑郁不歡,想曹洪者,身為大將,卻未能建何奇功,我亦如之?

  現觀之,人言真神準也!想吾之欲出書,固有不甘於寂寞之由,亦有惶惶間但求自保之意。然諸君之厚愛,誠然叫人感動,遂作文以抱諸君。怎奈每每無路,叫人哀嘆。

  嘗有一人名小芳,乃前者笑我沉溺於酒色者,其善識人,甚也!大學時曾有一同學,眾皆謂:此女模樣雖差,人品不錯!芳獨不以為然,眾皆笑。荏苒三年有余,此女醜惡用心盡於人前,諸人方信芳言。吾問之源何有先見之明,芳笑曰,此易知也!吾觀其人,雙目下有淚槽,乃的盧也,騎必妨主!眾皆啞然失笑。說吾為曹洪者,亦此人也。吾曾問己命若何,彼曰:誠不知也,如君者,身懷大志,然不肯腳踏實地,又兼之秉性怪異,君料想如何?

  芳曾謂吾曰:夫出版界,實君之不知也,奈何陷之若深?天下文章一大炒,有名有錢有權者以之為娛樂,加之後盾堅實,出版之事,實無聊之至者所謂,君可與此輩同語?吾喜三國、紅樓、水滸、聊齋等古之名作。回觀當代文章,見浪漫主義、幻想主義皆失!君想勉力為之?吾不解,細問之。既言:君知葉永烈否?常為毛澤東等中國領袖作傳者。其嘗於二十歲時作科普讀物,俱言手機、可視電話之物。想象力之豐富,頗有凡爾納風範。怎料無人識之,至今日方可出版,亦不得不說借之名聲亦。吾觀君書,倘在國外,或許大有銷路,於國內……我曾笑曰:君厚古薄今之輩,我乃崇洋媚外之徒!芳再勸曰:晚報上曾等一文章,乃出自一黃口小兒之手。言其少時每每與同伴拍洋畫、耍羊拐之時,不甚歡愉,系抄襲也!我不以為然。復曰:君可曾耍過羊拐?吾方大悟,想吾輩長之數歲,尚未見過羊拐之物,只曾耳聞。他十五、六小兒,焉能耍之?芳曰:同是晚報者,數月前亦曾登出一知天命之人懷舊之作,這段文字,相差無幾,當作何解釋?此不過一例!國人且多保守,類似君之文字,或有人不喜,或有人不敢,總之前途渺渺!吾知其意,乃告誡吾不但辭職也!但是心下甚堅,雖故左右而言他。

  今反觀之,其審時度勢,真吾不如也。然吾有一惡性,行事決不反悔。怎奈窯已告僒,寅吃卯糧,無法苦作支撐。兼之前者曾言,父母均已年邁,安忍叫之供養耶?故不再堅持,於近日復去某一差事,夙願之事,不敢再提。

  既吾之性情仿於曹洪,便不免再作陳詞。夫出版社者,曾有言曰:若不予後稿,則前書必當修改,須得一妥善結局方可安讀者。吾大笑:若如此,則吾現金所作之稿盡皆付之一炬,而其後更安有文章獻於諸君?此非誠信,實欺諸君也!吾不忍為此,亦不作苟合之事!料想世間,竟無一識良馬之伯樂乎?莊子有雲:世間有伯樂出,馬之哀矣!料想莊子乃一出世神人,憂馬之不復安閑。又怎知吾輩苦心之事?想諸葛武侯,六出岐山而不得奇功,然實得先主垂青並行三顧之禮。雖抱恨而亡,誠叫人落淚,而為識人之主行盡忠義,亦不為憾。蓋孔明苟全性命於亂石,不求聞達於諸侯之心,於吾之強為相反,故結局乃有此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