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耳語娃娃 第十三章 肢解娃娃(第4/5頁)



  患唐式綜合征的患兒,通常有個大齡母親。隨著母親年齡的增加,出生這樣兒童的機會快速地呈指數增長,從二十歲時每二千三百個嬰兒中有一個,到四十歲時每一百個裏就有一個。在大多數國家裏,現在為高齡母親做羊膜穿刺——或者說強制執行——來檢查胚胎的第二十一對染色體是不是多了一條。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麽這位母親會被建議——甚至被騙去流產。

  你對此做何感想?這種行為奇跡般的阻止了那些身有疾患之人的出生,又沒給誰帶來太大的痛苦。這不像是政府有組織地對“未出生之人”的謀殺,至少看起來不像是。那就再來看看歷史上的陰暗面吧。

  優化人種論之父弗朗西斯·高爾頓——在很多方面都和他的表兄查爾斯·達爾文正好相反。達爾文有條理、有耐心、害羞、傳統,高爾頓卻是個淺薄的涉獵者,在性心理上一團糟,可還是喜歡炫耀。他當然也很聰明,於是叫囂著:讓我們像改良蘋果和玉米那樣,來改良我們自己這個物種吧!讓我們只用人類最好的樣本而不是最差的樣本來傳宗接代吧!在一八八五年,他發明了“優化人種”這個詞匯稱謂。

  “我們”是誰?人類到底是什麽東西?在個人主義的觀念中,我們人類群體裏,那些比較優秀的人——智能、體能優越、身體健康的人,確實擁有更多的挑選配偶的機會。然而在高爾頓的世界裏,“我們”有了一個集體化的概念。高爾頓的追隨者,卡爾·皮爾遜是一個激進的社會烏托邦分子,被德國不斷發展的經濟實力所吸引又對其感到畏懼,他最終把人種優化論變成了軍國主義。人種必須得到優化,以超越歐洲大陸上所有的競爭對手。優化人種不是一門科學,而是以科學為借口的政治目的。

  “只有最優秀的人,才有多生後代的權利!”

  “那些各方面都很一般的人,生育一個孩子也就可以了。”

  “至於那些有遺傳病的、智能低下的、缺乏能力的,他們不具備生育的權利!”

  ……

  很快,定義就超過了上述三條。二戰時候的德國,是如何屠殺滅絕猶太人,推崇雅利安種族主義的“先進”事例無須多說。然而世界上,並沒有多少人知道在那些更“文明”的國家,在一段很和平的時代,優化人種究竟是怎麽做的。

  在英國,上個世紀三十年代早期,隨著蕭條時期失業人數的增加,優化人種論很快死灰復燃。人們開始荒唐地把高失業與貧困,怪罪到種族的退化上去。就是在那個時候,多數國家通過了人種優化法律。那個時候,德國和瑞典已經開始實施——說得簡單點,就是強制絕育政策。整個歐洲大陸,幾乎無一幸免。

  至於美國,人種優化的熱情一開始很高,主要來自於他們反對移民的感情。

  H.G.維爾斯在他的作品中有滋有味地描述道:“就像人們帶有的致病微生物,或者一個人在墻壁很薄的房間裏發出噪音一樣,人們帶到這個世界上的孩子們,不僅僅屬於父母自己……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黑人,棕色人以及肮臟的黃種人……他們都必須走開……局勢已經變得很明顯,人類群體從總體上來看,要比他們所擁有的未來低劣許多……給他們平等就是把自己降低到他們的水平上,保護和珍視他們則會被他們的多生多育給淹沒……當然了,所有這樣的殺戮,都要先施麻痹劑。”他最後安慰似的補充了這麽一句,而事實上不是這樣。

  你在那個時代能發現無數的支持者,他們其中不乏名人、偉人,甚至蕭伯納在他的劇本《人與超人》中曾經說過:“作為懦弱者,我們用慈善的名義打敗自然選擇;作為懶漢,我們用體貼和道德的名義忽視人工生育選擇。”

  對於美國的人種優化論者,限制移民不是他們在法律上的唯一勝利。到了一九一一年,有六個州先後通過了對心智不健全的人實行強制絕育。六年後,又有九個州加入了他們的行列。他們的理由是這樣的:如果一個州可以處死刑犯,它當然也可以剝奪人的生育權。

  起初,最高法院否決了很多絕育方面的法律,但是在一九二七年,它的立場改變了。在巴克控告貝爾一案中,最高法院判決,弗吉尼亞州政府可以給凱瑞·巴克做絕育手術。

  巴克是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居住在林池堡一個癲癇病人和弱智者的群落裏,和她的媽媽愛瑪以及女兒維維安住在一起。在進行了一次倉促草率的檢查之後,只有七個月大(!)的維維安被宣布是一個白癡。於是,凱瑞被命令去做絕育手術。法官奧利弗·溫代爾·霍姆斯在判決中有一句聞名世界的話:“三代白癡已經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