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懲罰 第六章 幸福生活(第3/3頁)



  人們有一個常見的誤解,可能是受到了媒體的影響,認為法醫通常是先檢查頭部。並以為法醫割開屍體發跡下的頭皮,把它拉下來蓋上死者的眼睛是出於對死者的尊敬。實際上,法醫在最後,才會檢查頭部,從眼睛開始。為了取出腦髓,首先要在頭部的頂端切開口子,推開頭皮,顱骨就暴露出來;然後用鋸子鋸開顱骨頂部,初步檢查腦髓;把各種神經、血管和其他附屬物切掉以後,把腦髓取出來,稱一下分量,解剖成小塊,以便以後用顯微鏡觀察。基本上,到此為止,一個比較完整的解剖過程才算告一段落。

  當然,一個必要的善後工作是:縫好屍體身上大的切口,作為法醫,你不能把一堆支離破碎的肉塊還給死者家屬……

  女法醫琳達詳細地講述這具屍體的解剖和鑒定工作,沒有耗費多長時間,畢竟那具科德角發現的女屍已經是衣服包著骨頭了。

  教授在一邊認真地聽,不時插嘴問些問題。他忽然覺得這很像大學畢業時候的答辯……

  現在的問題是,死者的年齡缺乏準確的判定。琳達在之前根據“骨化中心”——顱骨縫(所謂“骨化中心”,就是鈣和其他礦物質沉澱形成骨骼的地方,通過一系列公式,可以相當精確地對年齡作出估計。)已經做了初步估算。不過,由於屍體陳屍地點和可能遭受生物侵害的影響,這個估算值並不一定足夠精準。還有一個有助於判斷的地方就是骨盆,因為骨盆的骨骼連續變化,時間間隔為5年,但就因為這5年的區間,造成了需要查找人群數量的大大增加。

  格雷茲教授先是按部就班地檢驗了屍體,這是每一個接手人員所必須做的。他沒有發現什麽出入,他預先也知道不會有,因為他相信琳達的出色解剖能力和推理能力(法醫需要很好的推理力,才可以根據肌體的小小變異判斷出原因)。

  人類學教授格雷茲把大大小小的骨頭按照解剖順序羅列好,開始了他最擅長的工作。說起來簡單的工作(跟照相差不多)一直進行入夜,中間教授停下來一次。

  “看看這裏,”他指著片子給她看,“這裏,死者左前臂,在橈骨的兩寸左右的位置,有一個接合的痕跡。”

  “您的意思是說,”琳達想起那個時候漢考克偵探長正好在她的房間裏,“這裏曾經骨折。”

  “是的,我們可以著手查查,一定會有醫療記錄的。”

  又過了一個小時,格雷茲教授終於幹完了,他對死者年齡的判斷是27~28歲之間。他伸了個懶腰,跟著琳達走出放射室。兩個人一邊走一邊談論著,突然被樓下一陣吵鬧聲驚動。

  琳達正在發愣的時候,看見“菜鳥偵探”楊克·拉爾夫匆匆跑過身邊。

  “發生了什麽?”她向他的背影大喊。我為什麽會關心他的去向?她很奇怪自己這種不經大腦的沖動。

  “剛剛接到報案,可能和我今天發現的屍體有關聯……”楊克頭也不回地說,急沖沖下了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