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11.本能(第3/5頁)



  “嗯,我有點理解了,那麽,剩下的瑪莎女士真的殺了人有多機率呢?”

  “這個嘛,我很難將它量化,不過,我想,應該會有一半的幾率,警官。”

  “那麽高?”警官帶著懷疑的口氣。

  “是的,很高。不過,你要注意,我說的也頂多是個估計。”

  “我繼續說,警官。剛才我說到了因為威脅而產生了暗示,這可能源於死的本能——一種朝向自身,自殺、自暴自棄等行為都是死的本能的具體表現;另一種是朝向他人,大到戰爭、謀殺,小到仇恨敵視、與人爭鬥都是這一機制的對外表現。除了死的本能,人當然還有生的本能,我們活著需要空氣、食物和水,對這種維持生命物質——還包括禦寒的衣服,提供安全與保護的住房等等的追求是人類恒古不變的主題。還有使人類得以繼續繁衍的性需求,它是同時作為保證傳宗接代和滿足快樂原則這雙重任務的形式,同樣屬於人類生的本能。這裏面有一個問題,被現代研究所忽略,那就是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本來就是密不可分的。在原始世界裏,殺死你的敵人本身就意味著增加了自身包括甚至整個兒種族活下來的機會,那時候食物太少自然界的敵人又太多,殺戮是生存的象征。當人類社會進入資本主義的穩定時期,這一現象似乎只有在犯罪案件中才會偶然出現。實際上,它被巧妙地隱藏了。警官你不妨想想,激烈的社會競爭,導致一些人無家可歸、流離失所,而另一些卻站在其他人的頭頂,享受著權力和物質的快樂;每個人在這個社會裏,都要努力和他人進行文明之爭,勝者搶占敗者的工作、地位或者配偶,也正是這一現象的本質表現。對不起,我好像跑題了,警官,我想說的是,瑪莎女士在未婚夫消失,有人要侵犯自己的時候,她的生與死的本能就會爆發,這時候,眼前有一把手槍會怎麽樣呢?而且,我發現這裏面有一個細節恰恰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你是說那個電話……”

  “是的,在房東不在的時候卻有一個出自他家的電話,這意味著什麽,我想決不可能是小偷向主人的報警吧。正是這個電話,使瑪莎眼前的絕境更加險惡,可以說是摧毀了她的希望,增加了瑪莎開槍的可能性。對了,警官,我猜你還沒有去電話局查找這個撥出的電話吧?”

  “是的,可,你怎麽知道的?”

  “很簡單,你給我的線索裏沒有提及這一點啊。我現在之所以能在這裏誇誇其談,完全是得益於您列出來的詳細的線索、時間和疑點。如果沒有這些,我就什麽也不知道,同樣的,你查找這些線索也花掉了相當多的時間。”

  “謝謝!關於這個電話,你的意見呢?”

  “按照我的第二推論,這是某人所設下的圈套,同時也是為了確保瑪莎順利用槍殺人的最後一道保險栓。我正是因為反復思考了這個因素,才大大減低了第一推論的可能性。警官,你明天最好去查查這個。”

  “這個設下圈套的人,你想會是誰……”

  “我考慮了很多因素,起先,我認為兇手是想嫁禍瑪莎。瑪莎曾說那是一只很大的轉輪手槍。艾利是被.35口徑手槍射中的,取出的子彈證明了這一點。那麽,我猜想瑪莎女士的手槍會不會也是一只.35手槍呢?不論瑪莎女士是否開槍殺死迪亞特,她都早晚會打開自己的挎包,那時候,她將看到一把手槍。尚不知情的瑪莎會很自然地拿起來,這樣,槍上會沾有她的指紋。當艾利的屍體被警方發現以後,會很容易地找到這只槍。那麽,上面的指紋將會使她順理成章地成為第一嫌疑犯,甚至會被定罪。但是,我仔細考慮卻發現那不可能。第一,兇手不會選擇瑪莎和艾利約會的時間,既然是嫁禍,就該找到瑪莎獨處,不能出示充分不在場證明的時間段。第二,現代的痕跡檢驗學異常發達,花上一段時間就可能看出子彈是不是從一把槍裏射出的,經過這個檢驗,瑪莎女士並沒有開槍射出擊中艾利先生的子彈,那時候,不但嫁禍失敗,反而還洗脫了瑪莎的罪名。第三,也是我認為這串推理中最為重要的,如果兇手想要瑪莎作為替罪羊,那麽,這把手槍就決不該從警方的視線裏消失!順著這一推論,我接下來想到的是,那把手槍應該遺留在現場,兇手只需要把那具多出來的迪亞特的屍體收走就可以了。但是,兇手並沒有那麽做,現場被打掃得幹幹凈凈,大雨又恰好幫了他的忙!那麽,他既然無須脫罪,幹嘛煞費苦心要導演這個慘劇呢?唯一合理的推論是,他打算攪亂你們的辦案思路。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