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煙消雲散

“艾西,你知道我為什麽說犯罪心理師這職業可悲嗎?”“啊?不知道。”艾西聽麥濤講述三年前的懸案,聽得正過癮,冷不丁被這麽一問,順口答道,“你說吧。”“嗯。”麥濤招招手,酒保又添上了一杯,兩人已從喝咖啡變為喝酒,並且都有些醺醺然了,“東方人和西方人的思維方式有區別,這你是知道的。”“嗯,西方人講究推演,而東方人講究總結。”“推演就是由A推導出B,然後再推導出C的過程,這種邏輯過程相對於總結法來說更為嚴謹。不過犯罪心理這門學科有所不同,犯罪心理很難產生合理的推演。原因也很簡單,因為罪犯的頭腦有時候和普通人是不一樣的,這已經被現代醫學所證明。比如這裏……”麥濤指指自己的腦袋,“杏仁核,附在海馬體末端,邊緣系統的一部分。醫學已經證明,杏仁核與調控情緒有密切聯系。正常情況下女性杏仁核比男性要大,所以女人能控制暴力情緒,而男性控制性較差,一些罪犯則更差,這也被認為是暴力犯罪的根源。當然了,這些東西你都懂。”“嗯嗯!”艾西打了個手勢,催他趕緊往下說。“由於犯罪心理師並非罪犯本身,不可能完全依照罪犯的思維方式去看待事物,這就給工作帶來了不準確性。譬如我剛才的分析吧——兇手與被害的女孩密謀,去老太太房中偷鑰匙,被發現後失手殺死老太太,隨後兩人反目——這解釋在多數情況下也算合情合理,但對於不同的兇手來說,其實可能的解釋會有很多。誰也不敢排除純粹夜盜殺人的可能。“犯罪心理師的工作常常建立在對大量案件的交叉比對、總結其可能存在的聯系的基礎上。西方學者也是這麽做的,這本身便有悖於西方人的思路。你見的案子越多,你的經驗越豐富,你的判斷往往就越準確。但是這同時就存在一個悖論:如果某一類兇手從未被你抓獲,那麽你永遠不可能了解這類人犯罪的模式,因此你想要抓到這類人,就必須碰運氣。即使你僥幸抓到他,也很可能錯誤地將他分到了其他類別裏。“西方社會中死刑較少,這意味著學者有大量的時間對已被抓獲的犯人進行追蹤研究。並且FBI這樣的組織實際上由中央調控,他們也有權限插足地方的罪案調查。咱們國情有別,某一類別的案件也許成百上千件,但是我無從查證。即使我找到了,罪犯也許在好多年前就被執行死刑了。更何況大量的卷宗讓人很少進行交叉研究。於是,國人搞犯罪心理研究,便不得不借助西方現有的結論,而且是善於推演法的西方人根據總結法得出的結論,所以在實際應用中就免不了出錯。“即使判斷沒錯,”艾西接著說,“成功地分析出兇手,也很難抓到他,對吧?”“是的,本案正是如此。”回憶起三年前的事情來,麥濤總是那麽無奈。既然已經得出了兇手當夜的犯罪模式,警察局的調查工作也就有了明確的方向性,然而這個方向只不過是大勢所趨而已。

麥濤把嫌疑人的年齡往下壓了壓,變成十五到三十歲。因為他覺得,與女孩密謀作出如此案件的人,思維方式應該不夠成熟。警方先是排查了女孩家聘用的家庭教師,這沒花多長時間,因為人家的嫌疑很快就被排除了。家庭教師是正在某名牌大學就讀的學生,閑暇時間勤工儉學,四處接一些家教的工作,即使暑假也沒有回家。案發當夜他回到宿舍休息,有同屋室友證明。隨後的排查工作則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兇手既然是被害人熟悉的人,鑒於班主任的說法,兇手有可能是校外遊手好閑的男青年,警方不得不傳訊地面上的所有混混,挨個審問。

兩三個禮拜的時間,警察局裏天天人滿為患。如此龐大的排查行動,毫無疑問會造成巨大的輿論效果,好在被調查者多是混混,媒體也就不好意思興風作浪。局裏到處是黃毛、藍毛、綠毛等染著發的青年,嘴裏時常罵罵咧咧的,整個警察局烏煙瘴氣。

折騰了快一個月,收效甚微。

其實警方的審問方式是很明智的,“出賣朋友”——他們用的就是這樣的原則。小混混被叫來了,警察並不把他當成兇手,態度也很和氣,而是問他:“你是否注意到身邊的人曾和這女孩交往?”不涉及自己的利益,被詢問的人也就很難產生防禦心理。更何況殺死老太太和小女孩絕非英雄所為,沒人願意包庇兇手。

警方利用了這樣的心理暗示,也成功地得到了部分線索,不過深挖下去,線索卻斷了。除了排查帶來的人力消耗之外,對這麽多人、這麽多證據的檢驗,也損耗了大量的時間和物力。時間一分一秒地拖著,愣是耗費了一個月,直到兇手再次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