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冰凍臉皮 第三十五章 碎屍喂魚

  魚塘岸邊是冰凍的土壤,起伏的曠野白雪皚皚,田邊堆著油菜花杆,上面的雪像是厚厚地棉被,草葉掛著冰淩,結了冰的魚塘平滑如鏡,中間有個砸開的冰窟窿。

  警方後來在魚塘裏打撈出一些可疑的骨骸殘片,經過鑒定,這些系人類骨骼。

  如果殺死所有的魚,肯定能在魚腹中找到更多的東西。

  一個人駕車出行,開著開著,車不見了,開車的人也失蹤了。

  親人抱著遺像深深一吻,照片上的人也許在微笑,露著潔白的牙齒,那牙齒如今在魚腹之中,魚在池塘裏遊來遊去,一個人就這樣消失在魚的肚子裏。

  每個擁有私家車的人,都對劫車殺人案特別關注,也許有一天厄運就會降臨到自己頭上。

  這起特大殺人劫車團夥案共有6名犯罪嫌疑人,首犯楊勇,團夥成員有鬼尖、喪彪等人。他們的作案時間長達四年,作案時身穿警服冒充警察,在公路上攔車檢查,以緝毒為借口,控制受害人,劫走車輛,然後殺人滅口,碎屍喂魚。

  楊勇只有30歲,在犯罪團夥中年齡並不大,但因為心狠手辣,膽識過人,再加上他曾經當過警察,有著豐富的反偵察經驗,其他成員都尊稱他:勇哥。

  每個人都有野獸封印在胸中,都有魔鬼深鎖在眼眸。

  我們對別人的了解都停留在表面那一層,最善良的人也曾經有過最邪惡的念頭。

  楊勇小時候,無論親戚和鄰居,老師和同學,都認為他是一個內向、膽小的孩子。

  六歲的時候,他的父母離了婚,離婚對一個孩子有著深遠的影響。

  父母幾乎天天吵架,家裏的碗都摔碎了,電視機也砸了,楊勇畏畏縮縮站在墻角,看著一片狼藉的家,他心裏特別害怕爸爸媽媽提到離婚這兩個字。有時,他在睡夢中驚醒,側耳傾聽父母吵的什麽,其實都是些生活瑣事。提到離婚的時候,這個孩子依然在裝睡,但是爸爸媽媽回頭一看,孩子閉著眼,滿臉是淚。

  有一天夜裏,父母吵得非常兇,他悄悄地用椅子頂住門,不讓父母去離婚,這個孩子覺得,父母走出家門後,他就再也見不到其中的一個了。

  對於以後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在一起生活,都不是他想要的。

  然而那天夜裏,媽媽推開他,搬開椅子,離開了家,從此再也沒有回來。

  楊勇——這個六歲的男孩站在家門口嚎啕大哭,媽媽頭也不回。

  從此,楊勇跟著父親長大。

  他很想念媽媽,哪個小孩不想念自己的媽媽呢?

  爸爸騙他說:小勇,等你16歲的時候,你過生日的時候,你媽就回來。

  楊勇和父親住在城市郊區的農民房,他每天上學都要穿越一大片油菜花地,那金燦燦的油菜花給了他等待下去的勇氣,心中的信念讓他堅定自己的步伐。他一個人,一個小孩子,走過一大片油菜花地,他常常想,就這麽一直走,一直走,媽媽就會回來。

  他一直等著,盼望著。

  盡管父母已經離婚多年,他還記得媽媽的樣子,有些人是永遠都不會忘記的。他一直等到16歲,可是生日那天,媽媽沒有來。只有漆黑的夜和冰冷的飯陪伴著他,粗心的父親甚至忘記了他的生日。

  那天夜裏,父親在床上鼾聲震天,楊勇在自己的房間裏惡狠狠地吊死了家裏的貓。

  他用削鉛筆的小刀將死貓肢解,裝進了垃圾袋。從此以後,他再也沒有哭過,再也沒有流過眼淚。

  這個少年變得堅韌陰沉,孤僻內向,學習成績直線下滑。他喜歡黑暗,無緣無故的砸碎路燈,管理部門更換上新的路燈後又被他砸碎,他放學回家的那條路總是黑的,在黑暗中他覺得很安全。他恨女人,曾經多次埋伏在黑暗的冬青叢裏,用石塊襲擊騎車的陌生女人。這種惡行對他來說是一種樂趣。中學畢業後,他在社會上鬼混了兩年。陰雨天,他喜歡去汽車站附近的錄像廳看錄像,平時更喜歡玩台球,因為在台球廳,打架的幾率比較大,和別的小痞子不同,他用球杆做武器時,會把球杆折斷,將尖銳帶刺的那一端狠狠地紮進對方的身體。

  楊勇特大殺人劫車團夥的成員,大部分是打架鬥毆時期認識的死黨。

  父親看他整日裏遊手好閑,呼嘯成群,就讓他當兵去了雲南。復員後,他的叔叔是警察,托關系為他找了一份協警的工作。後來,又花了很多錢轉為正式的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