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3頁)

“這不是黃油的問題。”富勒頓先生說。

“我照顧她,我對她很好!所以她很感激我。她去世的時候,我發現她很好心地簽了一張紙,把她的錢都留給我了,然後德雷克一家就來找我,說我不應該擁有這些錢。他們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他們說我不正當施壓。還有更難聽的話,越來越難聽。他們說我自己寫的那份遺囑。胡說八道。她寫的,她親筆寫的。那時候她讓我離開房間,把清潔女工還有園丁吉姆叫過去了。她說他們得在上面簽字,我不能簽。因為我會得到那筆錢。為什麽我不能得到那筆錢?為什麽我的生命裏就不能有一些幸運,有一些幸福?我知道這件事後還計劃去做很多事,那些計劃是那麽美妙。”

“我毫不懷疑,是的,我毫不懷疑。”

“為什麽我不能有計劃?為什麽我不能高興?我將會很幸福很富有,擁有我想要的一切。我做錯什麽了?沒有,沒有,我告訴您,我什麽都沒做錯。”

“我向你解釋過了。”富勒頓先生說。

“都是謊話。您覺得我在說謊。您說我自己寫的那份遺囑。不是我寫的。是她寫的。沒人能改變這一點。”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富勒頓先生說,“現在聽著,別再抱怨了,聽我說。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經常讓你盡量模仿她的筆跡寫信,是真的吧?那是因為她還保留著維多利亞時期的老傳統,認為用打字機給朋友或者親密的人寫信是不禮貌的。現在沒人關心信是手寫的還是打印的了,但是對盧埃林-史密斯夫人來說那就是無禮。你能明白我說的是什麽吧?”

“是的,我明白。她也是這麽要求我的。‘哦,奧爾加,’她說,‘按我剛才讓你速記下來的話給這四封信回信,但是你得用手寫,寫得越像我的字越好。’她讓我練習她的筆跡,注意她的筆畫是怎麽寫的。‘只要和我的筆跡有些像,’她說,‘就可以了,然後你可以簽上我的名字。我不希望人們覺得我自己連字都寫不了了。盡管,你知道,我手腕的風濕越來越嚴重,但是我不想用打字機打私人信件。’”

“你可以用你的字體回信,”富勒頓先生說,“然後在後面注明‘秘書代寫’之類的。”

“她不讓我那麽做。她希望人們認為那就是她親筆寫的。”

這一點,富勒頓先生想,很可能是真的。很像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的風格。她總是非常不滿一些事實:她不能再做以前做的事兒了,不能像以前那樣走遠路或者爬山了,不能用手做一些特定的動作,尤其是右手。她希望能說:“我非常健康,非常好,如果我想做,沒什麽我做不了的。”是的,奧爾加剛才告訴他的絕對是真的,而正因為這是真的,才使得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簽的最後那條遺囑補遺在最開始被毫無疑問地接受了。那是在他的辦公室,富勒頓先生回想起來。他們起了疑心,是因為他和他年輕的搭档都非常熟悉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的字體。小科爾最先說:“您知道嗎,我真不敢相信盧埃林-史密斯夫人寫了那條補遺。我知道她最近得了關節炎,但是看看這些我從以前的文件裏找到的她的手寫字。這條補遺不太對勁兒。”

富勒頓先生也覺得不太對勁兒。他說在字跡問題上可以詢問專家的意見。得到的答案非常肯定。補遺上面的手寫字絕對不是盧埃林-史密斯夫人寫的。如果奧爾加沒有那麽貪心,富勒頓先生想,如果她知足地去寫跟這個一樣開頭的一條補遺——“為感謝她無微不至地照顧和關心,以及她對我表現出的親密和友善,我贈予她——”這是補遺的開頭,也只能這樣開頭。如果她在下面明確寫明有一大筆錢要留給忠誠的互換生女孩兒,親戚們可能會覺得有點兒太過了,但他們還是會毫無疑問地接受。然而排除所有親戚,甚至包括一直是她過去二十年的四份遺囑中剩余財產繼承人的侄子,把遺產都留給這個陌生人奧爾加·塞米諾娃——這不是路易絲·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的性格。事實上,一條不正當施壓就能推翻這樣一份遺囑。不,她太貪婪了,這個激動熱情的孩子。可能盧埃林-史密斯夫人告訴過她會留一筆錢給她,因為她無微不至地照顧、關心,而且對她百依百順,做任何主人讓她做的事,這讓老太太開始喜歡這個孩子。而這讓奧爾加開始憧憬。她將會擁有一切。老太太會把一切都留給她,她會得到所有的東西。錢、房子、衣服,還有首飾珠寶。一切東西。一個貪婪的女孩兒。而現在她要遭到懲罰了。

而富勒頓先生,有悖他的意志、有悖他的法律直覺、有悖他許多原則,為這個女孩兒感到難過。非常為她難過。據說她從還是孩子的時候就開始遭受苦難,體會了國家的嚴酷,失去了父母,失去了一位兄弟,一位姐妹,知道了不公和恐懼。這一切造就了她的一種特性,一種與生俱來的特性,只是一直沒有機會表現出來。這導致了一種孩子般狂熱的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