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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在佛羅裏達州的坦帕,他因一起廣受關注的猥褻兒童案被判處七十年監禁。然而,僅僅在監獄裏服刑兩年後,他便提出上訴,法庭推翻了一審判決,隨後他獲得釋放。當時該案的關鍵證物——裸體兒童的照片——被法庭判定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公訴檢察官在法庭上失利後,允許他通過認罪換取較輕的刑罰。由於此前他已在監獄中服過一段刑期,因此很快獲得假釋。

另一具有諷刺意味的事件是,警方承認,在汽車旅館謀殺案發生的三天前,格拉登曾被聖莫尼卡警察局拘捕,因被舉報在碼頭的海灘浴場偷拍赤裸的孩子,以及蹲在旋轉木馬附近偷拍玩耍的兒童。警察拘捕他後以數項輕罪提出訴訟。然而,未及查明他的真實身份,他便被提審問訊,然後取保獲釋。

——未完,下轉14A版

格拉登不得不翻動報紙,找到內頁的14A版。這一頁登著他的另一張照片,正直直瞪著讀者。那還是他在佛羅裏達未受審之前拍攝的,照片上的他只有二十一歲,有著瘦削的臉孔和一頭紅發。這一版裏還有另一篇關於他的故事。他迅速地讀完第一篇報道。

——上接1A版

警方表示,他們還沒有查明格拉登殺害克勞德的動機。盡管格拉登在這家汽車旅館的房間裏住了將近一個星期,但他仔細清理了他在這個房間留下的指紋。然而,據洛杉磯警察局的埃德·托馬斯警探披露,格拉登犯下了一個錯誤,於是露出馬腳,令當局得以確認他的身份。那是一枚被遺漏的指紋,位於馬桶沖水把手內側。

“這是一次幸運的突破,”托馬斯說道,“我們只需要一枚指紋,有這枚指紋就足夠了。”

這枚指紋當即被輸入警察局的指紋自動識別系統,該指紋數據庫可與全國數據庫聯網,之後從佛羅裏達警察局執法系統的档案中成功匹配到了格拉登的指紋。

托馬斯稱,四年來,格拉登一直因違反假釋條例而被通緝。在假釋期間,他中止了向假釋官員的定時報到,之後失蹤,此後便一直被警方通緝。

在聖莫尼卡一案中,警方於周日在碼頭的旋轉木馬附近發現了他,當時他正在觀察在廣受歡迎的旋轉木馬上嬉戲的年幼孩童。經過一番追捕之後,警方成功逮捕了他。在逃避追捕的過程中,他將一個垃圾桶扔進了海灣。最終,他在第三街長廊的一家快餐店裏被抓獲。

他被逮捕時所用的化名是哈羅德·布裏斯班,被控汙染公共水域、破壞市政財產和拒捕三項罪名。然而,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沒有提出任何有關偷拍孩童事件的指控,因為當時掌握的證據尚不足以提出訴訟。

聖莫尼卡警察局的警探康斯坦絲·德爾皮接受采訪時表示,她和搭档接到了一名檢票員的舉報,該檢票員稱格拉登經常在孩子們附近逗留,並且總在海灘上趁著父母給年幼的孩子洗澡時偷拍。之後,德爾皮和搭档便開始監視旋轉木馬一帶。

盡管格拉登被捕後采錄了指紋,但聖莫尼卡警察局沒有指紋識別系統,只能使用司法部的電腦,或者包括洛杉磯警察局在內的其他部門的電腦,進入指紋自動識別系統進行查詢。這個過程通常需要好幾天,因為這些部門會優先滿足本單位的查詢請求。

在本案中,這枚來自聖莫尼卡而且記錄顯示為名叫布裏斯班的男人的指紋,直到星期二才由洛杉磯警察局錄入識別系統。而這時,格拉登在縣立監獄待了一晚後,已經繳納五萬美元保釋金取保獲釋了。

之後,星期四下午,洛杉磯警察局將在汽車旅館房間內發現的指紋錄入識別系統,終於識別出格拉登。

這兩起案件的涉案警探不得不反省這一系列事件釀成的惡果,他們將輕罪放任成了謀殺。

“每次發生這種事之後,人們總會假設另一種可能性,”聖莫尼卡警察局負責虐童案件的警探德爾皮說,“我們要是當時把他多羈押一陣子,不就什麽都不會發生了嗎?我不知道。這種事情沒有誰說得準,有的時候你會贏,有時候則會輸。”

托馬斯表示,真正鑄成大錯的是釋放格拉登的佛羅裏達司法機關。

“你抓住了這個家夥,這個顯而易見的戀童癖,可這個體制卻把他放走了。”托馬斯說,“當體制出毛病的時候,就總會發生這樣的事——讓一個無辜的人為體制的失誤付出慘重代價。”

格拉登迅速翻到下一篇報道。讀著自己的故事,他感到一種奇異的歡喜和得意,他為這份榮耀而欣喜若狂。

嫌疑人在佛羅裏達繞開法律制裁

《洛杉磯時報》特約撰稿人

凱莎·拉塞爾

據當局宣稱,頗有才華的鐵窗律師威廉·格拉登,運用自己在獄中所學的狡計破壞了正義的司法體制,並銷聲匿跡——直到本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