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兩具屍體(第2/6頁)

“這麽晚了還在外面玩遙控直升機?”

“明天是周六嘛。”

“有什麽發現嗎?”

“現場未發現任何能夠證明此地為第一案發現場的痕跡線索。由此可以初步推斷,屍體是被藏匿一個月後才挪到了這座廢棄廠房裏。”魏洪波答道。

“嗯,”駱松指著地上的涼席說道,“這涼席應該是當初在此施工的建築工人們留下的。”

“在你來之前我已經打電話核實過了,該施工隊的工人們跟隨工頭離開H市後前往東北某市幹工程,所有工人一個都沒落下,不可能有人在四周前潛回H市作案。”

“死者身份有線索嗎?”

“身上沒有發現任何可以證明其身份的證件。”

“盡快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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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10月19日上午。駱松在支隊長陳紹輝的辦公室裏聽取了最新指示,經過上級的研究決定,由駱松率領的重案一組正式接手調查廢棄廠房腐屍一案,猥褻女童案即刻移交給別的組,由駱松手下另外兩名熟悉猥褻案案情的警員二毛和小龍帶領跟進調查。駱松對此沒什麽意見,盡管他十分憎恨傷害小學生的罪犯,但殺人案的偵破工作對他來說顯然更有吸引力。

走出隊長辦公室的時候,法醫的屍檢報告和勘查組的痕跡報告也都出來了,同時,魏洪波查了本市最近的失蹤人口登記,發現一個失蹤者疑似死者。死者的面部照片和該失蹤者的照片經過電腦軟件的精準比對,證實了該失蹤者就是死者。死者名叫余磊,男,31歲,本市戶口,職業為某電腦公司維修工。

駱松看了看余磊的身份資料,對魏洪波說道:“那片地方並不算太隱蔽,或許會有人目擊到搬運屍體的過程,洪波,一會兒你去安排一下,在報紙上發個征尋線索的啟事,或許可以獲得一點線索。”

上午10點,駱松帶著屍檢報告和痕跡勘查報告,組織重案一組的幾名骨幹偵查員開了一個簡短的案情分析會議。屍檢報告沒有什麽有價值的發現,結論和法醫昨晚的初步判斷差不多,死因是機械性窒息,具體引致方式是扼頸,簡單地說就是被掐死的。死亡推定時間是一個多月前,9月5日到6日之間。

現場及現場周邊的痕跡報告提供的線索也很少,目前只能證明發現屍體的地方並非第一案發現場,屍體是被人搬運過來的。從路邊到廠房約200米,這段路因為下雨的緣故,很容易留下腳印。現場發現了一來一回的43碼運動鞋留下的鞋印,但鞋底紋路不清晰,回程的鞋印終止於馬路邊,因此可以判斷兇手很可能是駕駛著機動車來到馬路邊,再步行至廠房的。可是,由於白天這條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輛過多,所以不可能提取到兇手所駕汽車留下的輪胎痕跡了,這個路段沒有交通監控攝像頭,所以也就無法得知兇手所駕汽車的車型。

駱松在會議上做出了偵查部署,會議一結束,駱松就帶著蕭紫菡去查余磊家到其所在公司這段路上的監控,試圖查出他出事當天的完整的行動軌跡,魏洪波則去移動公司調查余磊的手機通話記錄。其余的一些重案組警員,將分別從不同的途徑對余磊的社會關系進行深入調查。

時間一晃到了下午,駱松派出去調查余磊社會關系的小組警員在電話裏向駱松做了匯報,他們搜集了不少信息帶回去進行整理分析,不過這些信息有多大的用處還很難說。駱松自己這邊的收獲也不大,他們通過余磊的公司同事了解到,余磊9月5日下班後沒有回家,這一點通過公司所在大廈門前的監控攝像頭拍攝到的畫面得到了證實,余磊出門後是往回家的反方向走的,拐進了一條巷子後便消失在了監控範圍內,駱松調取了該區域的所有交通監控錄像,均未能發現余磊的身影。余磊的另一名同事還說,當天余磊在工作中表現得十分心不在焉,臨下班前不停地看手表,一到下班點就沖出去了。對於這一點,駱松問——

“你所謂的他的心不在焉,具體的表現是不安、恐懼,還是別的什麽?”

“不是。”提供這條線索的電腦公司員工說道,“是興奮。我看得出來,他很激動,像是彩票中了大獎,著急領獎去似的。”

離開余磊上班的公司後,駱松開車帶著蕭紫菡與剛從移動公司出來的魏洪波會合。魏洪波從移動公司調取了當日余磊的手機通話記錄,記錄顯示,余磊下班後只給妻子打過一通電話,一直到遇害前,余磊的手機都沒有任何通話記錄。

再看之前的通話記錄,沒有一通是可疑的,但這與余磊同事提供的另一條線索產生了矛盾。一名同事說,中午他去衛生間方便的時候,曾聽到隔間內傳出余磊打電話的說話聲,余磊是壓著嗓子說話的,好像是在約晚上見面的時間地點。駱松反復追問過,這名員工堅稱自己沒有聽錯。可是在魏洪波查到的通話記錄中,那個時間段余磊並沒有任何通話,他的名下也沒有別的手機卡,那麽只有一種可能,余磊還使用了一張不記名的手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