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色白額馬(第4/11頁)

福爾摩斯以他那種特有的能力讓我對案子的大體情況有了了解,我甚至聽得入了神。但是,即使我對大部分情況有所了解,可仍然無法分析出事情間的相互聯系,或者說,我根本看不出這些關系到底有哪些重要意義。

“會不會是在搏鬥的時侯,斯特雷克的大腦被擊傷了,然後他自己把自己傷到了呢?”我提了一點建議。

“這個可能性相當大,也許事實就是這樣。”福爾摩斯說,“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麽對被告唯一有利的證據就被否定了。”

“我現在還不知道警方的意見是什麽。”我接著說。

“我最擔心的是他們的意見與我們的推論完全相反。”福爾摩斯拉回話題說道,“根據了解,警察們覺得是菲茨羅伊·辛普森在看守馬房的馬被麻醉後,用他提前準備好的鑰匙打開了馬廄的大門,然後帶走了銀色白額馬。這就是說,他是計劃好要偷馬的,只是因為找不到馬轡頭,才解下領帶套在了馬嘴上。然後,他就牽著馬走了,並沒顧及馬廄的大門還開著。走到半路的時候,他遇見了馴馬師,也可能是被馴馬師追上的,結果兩個人發生了爭吵,雖然斯特雷克手中有可以自衛的小刀,但是他並沒有傷到辛普森,反而是辛普森用他手中那個沉重的手杖砸碎了馴馬師的頭顱。之後,這個偷馬賊就把馬藏了起來,要不就是在他們搏鬥的時候,馬掙脫韁繩逃走了,直到現在也不知去向。這就是警方的判斷。也許這種說法沒有太多證據能證明,但是真的很難找到其他更恰當的解釋了。無論如何,我想我應該盡快去現場調查一下,而我相信,很快就能知道真相。否則,我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麽了。”

當我們到達塔維斯托克小鎮的時候,天就要黑了。塔維斯托克鎮好像是盾牌上的浮雕,它坐落在達特穆爾遼闊的原野中心。在車站,我們遇到了正等候我們的兩位紳士,其中一位身材高大,長得不錯,他的頭發和胡須都是鬈曲的,那雙淡藍色的眼睛看起來炯炯有神;另一位長得不高,穿著一件禮服大衣和一雙有綁腿的高筒靴,絡腮胡修剪得很整齊,戴了一只單眼鏡,給人一種精明強幹的感覺,他就是知名的體育愛好者羅斯上校,之前那位是警長格雷戈裏,在英國偵探界他的名聲也很大。

“福爾摩斯先生,歡迎您的到來!”上校說道,“警長正在幫助我們探查,我也願意盡一切力量為可憐的斯特雷克報仇,並重新找到銀色白額馬。”

“現在的情況怎樣?”福爾摩斯問。

“很遺憾,我們沒有什麽收獲。”警長說,“現在外面停著一輛敞篷馬車,我想您會樂意在天黑前去看看現場,要是那樣,我們可以在路上交流一下。”

一分鐘後,我們坐進了那輛舒適的四輪馬車,穿過德文郡這座古樸的城市。警長格雷戈裏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案子上,一路上他一直在講。偶爾,福爾摩斯會問一兩句,或插一兩句。對這兩位偵探的談話我興趣十足,很認真地聽著,羅斯上校抱著臂靠在座位上,用帽子擋住了眼睛。格雷戈裏系統地表達了他的意見,他的想法與福爾摩斯在火車上的預言如出一轍。

格雷戈裏說:“菲茨羅伊·辛普森被警方密切關注,我認為兇手很可能就是他。不過,因為目前的證據有限,若是案件有了新的進展,情況還可能有變化。”

“那麽,斯特雷克的刀傷該如何解釋呢?”

“我們初步認為,刀傷是他自己倒下時劃出來的。”

“在我們到這兒來之前,我的朋友華生醫生就曾做過這樣的推測。如果是這樣,那麽辛普森的處境就非常尷尬了。”

“那是一定的了。辛普森沒有刀,他身上也沒有傷痕。不過,所有對他不利的證據都很確鑿。他一直關注銀色白額馬,同時,他也有毒害小馬倌的理由。他在下著暴雨那晚外出,手裏拿了一根沉重的手杖,而且他的領帶還在被害人的手裏。我想,我們完全有證據起訴辛普森了。”

福爾摩斯搖了搖頭表示反對。

“稍微有頭腦的律師都可以駁倒這些證據:辛普森有什麽偷馬的理由呢?如果他想殺死銀色白額馬,完全可以在馬廄裏行動啊?我們在他的身上發現復制的鑰匙了嗎?他又是從哪家藥品商店買到的烈性麻醉劑呢?而且,他一個外鄉人會找到什麽好地方藏馬嗎?更何況,那是一匹非常有名的馬。他要女仆轉交給小馬倌的那張紙又如何解釋呢?”福爾摩斯說了自己的看法。

“他說那是一張十鎊的鈔票。而在他的錢包裏我們確實發現了一張十鎊的紙幣。而你所提的其他問題也不像你想的那樣不易解決。對於這個地區他也不是完全陌生的,每年夏天他都會到塔維斯托克鎮住兩次。而麻醉劑可能是他從倫敦帶過來的。至於那把鑰匙,既然他已經達到目的,當然留著也沒用了,可能早扔了。最後是那匹馬,他可能把那匹馬藏在荒野的某個坑穴裏或是某個廢舊的礦坑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