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第3/14頁)

“如此說來,這幽靈般的手套究竟怎麽憑空消失的?”雷恩停下來,喝了一小口咖啡,那是稍前肥胖的福斯塔夫端來給主客三人的,“推論至此,二位,我真心告訴你們,我心裏非常振奮。布魯諾先生提到奇跡,這一刻擺在我眼前的不就是個奇跡嗎?盡管手套的消失如此神秘難解,但我依然不相信無稽的解釋,只簡單尋求不違背古老邏輯法則的理性解釋,即它必定是經過某種方法、經過某種媒介處理掉的。手套既沒有扔出車外,也沒留在車上,那答案很單純了,就是有人下車順便帶了出去。我們知道,事發之後,只有一個人下過車,這個人就是售票員查爾斯·伍德,他被達菲警官派去通知警員莫洛以便向總局報案。至於在第九大道執行交管任務的警員,看見事情可疑便主動跑來,達菲親自開的門,而希坦菲德上車後也就一直待在車上。伍德找來的警員莫羅,上車的情況和西滕費爾德一模一樣。也就是說,兇案發生後,有兩個人上了車,全是警員,但離車的人只有一個伍德,當然,他是去而復返,最後仍留在車上。

“於是,我被迫面對這麽一個結論,極不可能,極異想天開,極其違背常理:把手套帶離兇殺現場並予以處理的人,竟是電車售票員查爾斯·伍德。當然,這個結論一開始讓我自己都悚然一驚,但卻如此確鑿、合邏輯且無從動搖,我不得不接受這個結論。”

“真是神奇得不得了。”布魯諾長嘆。

雷恩露齒一笑,繼續說:“好,是查爾斯·伍德帶走手套並予以處理,那麽究竟他是兇手還是只是共犯?他是否只是利用事發時的騷亂,從兇手手中接過手套負責銷毀證據?

“你們二位回想一下,在薩姆巡官敘述完後的討論中,我說謀殺的經過我已大致清楚,但並未進一步闡明,理由是,當時我無從清楚判斷伍德是兇手還是共犯。我懷疑伍德並非真兇,只是共犯,可是,伍德直接涉入這樁命案卻是不爭的事實。因為,若伍德不知情而兇手把手套偷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無辜被嫁禍——如此,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時被發現,要不就是伍德自己發現進而必然立即報告警方;換句話說,既未在他身上找到手套,又不見他主動報告,那只有一種可能,他利用通知警員莫羅的機會帶走手套並予以銷毀,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處理這手套是為自己還是為別人。”

“清清楚楚——跟拍照一樣清清楚楚。”薩姆低聲回應。

“這裏,有個心理學方面的驗證,”雷恩溫和地繼續解說,“我們依據邏輯再來理清伍德的涉嫌。當然,他不應該一開始就存有如此的僥幸心理,希望自己行兇後有機會離車並扔掉手套,不,他絕不該冒這個險,而應該有一個最基本的心理準備,即他沒機會處理手套,在事後的搜身中,這副手套會在他身上被發現,而這正是這個巧妙的謀殺計劃中最絕妙的一環!因為即使在伍德身上發現手套,即使車上再無任何一副其他手套,他仍能理直氣壯地面對審訊。畢竟,售票員戴著手套一向被視為理所當然,就算在炎熱的夏天,手套仍是他執勤時的正常配備。想想看,一位售票員,整天得收錢找錢,他擁有這一點基本的心理方面的優勢,即手套在他身上發現會被看成理所當然。順著這可信的推論,我對自己有關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確信。畢竟,如果伍德事先並沒有把握銷毀保護他行兇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尋常、最不惹眼的護手方式,比方說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難以確保隔離毒針。

“另一方面,伍德的謀殺計劃其實應避開雨天,雨天迫使車門和車窗密閉,因此選在好天氣的日子下手比較有利。若是好天氣,他隨時有機會將手套偷偷扔出車門或車窗之外來銷毀罪證,而警方也無從認定丟棄者是誰——這一點對伍德很安全——畢竟整輛車上誰都有機會也有嫌疑。同時,好天氣時,電車一路開來,乘客上上下下很頻繁,警方也非得考慮兇手早已離車這種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選擇好天氣下手最有利,為什麽最後他卻在一個暴雨滂沱的日子來謀殺朗斯特裏特呢?這實在困擾了我相當長一段時間,但經過專心推敲,我認為不管晴天或雨天,這個特別的晚上可向兇手提供一個幾乎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最重要的原因——當天朗斯特裏特有一大群朋友同行,其中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嫌疑犯。可能正因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好運氣太誘人了,他便顧不得原來的計劃毅然出手,而惡劣的天氣果然也幹擾了他本來更周詳的殺人計劃。

“而且,身為一名售票員,他當然更擁有一般兇手所沒有的另外兩樣優勢。第一,眾所周知,因為裝零錢並且不斷地收錢找錢所帶來的摩擦,售票員的制服口袋襯著一層堅韌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兇器放進其中一個口袋隨身攜帶,一抓住好機會隨時可下手。我猜,伍德極可能把這浸了毒液、插著針的軟木塞,帶進帶出已數星期之久。第二,身為售票員,他比車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機會,把兇器偷偷放進被害人的口袋,因為,正如當天四十二街電車上的實際情況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須經過售票員的身邊,尤其在交通高峰時間,大批乘客蜂擁而上時,這個優勢更能確立。於是,加上這兩樣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推斷,對我而言,伍德的涉嫌就更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