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熊兄妹 第三節

你說之後的生活?追求不合自己身份的的東西會遭報應,因為我的錯,惠美理被殺害了,如果仍然過著和事發之前毫無異樣的生活,上學、和朋友玩、吃點心、高興地笑,我認為是不應該的。

和別人有來往,會給人帶來麻煩,即使不和人來往,也擔心由於我的出現,會給在場的人添麻煩。

去學校也一樣,擔心自己動一下,會把別人撞到,會讓別人受傷,出於這樣的想法,即使到休息時間,除了去廁所,我一步也不離開座位為。

就這樣,每天早上一起來,要麽肚子痛,要麽身體疲倦,久而久之,開始常常曠課。

因為遭遇那種事,四年級這一年姑且聽之任之吧,父母和老師對我的曠課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到了五年級,大家都認為應該恢復正常了,雖是發生在本鎮的事,無關之人好像半年之後就已經淡忘了。

這時候鼓勵我的人還是哥哥。

“阿晶,走出去也許很可怕,但哥哥會保護你,阿晶你自己也要努力喲。”

於是,哥哥每天早上都繞著遠路把我送到小學,然後才去中學,還要我好好鍛煉身體,即使哪一天被壞人襲擊也不怕,並且把家中倉庫裏作廢的農具改成舉重杠鈴,陪我鍛煉。

我對去學校有負罪感,鍛煉時卻很投入,因為熊本來就應該強壯一些,而且將來有一天也許可以替惠美理報仇。

時間一天天過去,後來惠美理的父母要回東京,我們四個遭遇那次事件的人被邀請到惠美理家,要求最後談一次案件經過。

玄關只有“巴台農神廟”沒有了,其余沒有任何變化,剛踏入玄關的那一刹那,我的額頭就開始火辣辣地疼,不過,關於案件的話題幾乎都是真紀在說,我總算應付了過去。不了,惠美理的媽媽說了這麽一番話:

在訴訟時效之前能找到罪犯嗎?如果你們沒有能讓我認可的贖罪行動,我一定會復仇。

由於我的過失,惠美理被殺害了,真有些對不住其他三個人。從一開始就知道惠美理的媽媽一定會恨我,所以聽到她說要復仇,我沒有感到絲毫害怕,反而覺得一直以來什麽都不說才令人奇怪。對於幾乎想不起案件經過的我來說,找到罪犯太難了,所以我選擇了贖罪。

贖罪?我決不追求超乎自己身份的東西。兇案之後我一直都這麽想,那天我又一次在心裏發了誓。

最終我沒有考高中。父母勸我不管怎樣至少應該念完高中。然而即使考上,我也沒有自信上完三年。

最後說服父母的是哥哥。

高中不是義務教育,阿晶只是不願意出門,通過函授同樣可以畢業,而且也能考大學。我會努力的,就讓阿晶按她自己的節奏來吧。

這是哥哥替我求情時的說辭。哥哥最後實現了承諾,從本地的國立大學畢業後,參加了公務員考試,並在鎮政府的社會福利科就職。哥哥在工作中表現良好,好評如潮,在鎮上又是公認的孝子,這讓父母感到很有面子。

哥哥的確很會照顧人,他娶的也是一個有些隱情的女人。

可不要被壞男人騙了,懷上孩子,哭哭啼啼地回來。

當自家的女兒離開小鎮去城裏上學或工作,父母和親戚總會這樣告誡,好像已經成了固定的台詞。然而,哥哥的妻子春花幾乎就是壞典型,所有這些她都經歷了。

她原本在一家小印刷公司上班,工資微薄,僅夠勉強度日。為了生活能稍微寬裕一些,她開始在夜總會做兼職,結果被黑社會的小嘍啰纏上,沒有結婚就懷孕,最後不得已辭職把孩子生下來,通過在夜總會賺錢總算能養活孩子。可是,黑社會男友又有了新歡,躲了起來,而她不知從什麽時候起開始負債累累,後來被不良金融公司追債,說不及時還錢的話,就把她灌上水泥扔進東京灣,最後好不容易才撿了一條命逃回鎮上。

不知道這些傳言到底有多少真實成分,反正春花回來不到一個月,這種流言在鎮上已經盡人皆知,就連幾乎不出門的我都知道了。

是住在附近的大嬸來家裏串門的時候告訴媽媽的,當時我也和她們坐在一起,就像一起喝茶聊天的朋友。大嬸一副透露獨家新聞的口氣,同時又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說:“怎麽也想不到會是那個孩子。”我也有些不相信。

不知道是否為了還債,但春花家把一部分地和山賣掉是事實,她也的確有個孩子。

之所以那麽令人難以置信,可能是以往的印象使然。雖然是壞典型,這種小插曲在鎮上也快趕上一部《武勇傳》了。不了解底細的人大概會充滿好奇,是什麽樣的美女才會遭到如此厄運呢?實際上春花老實樸素,長相一般,即使說恭維話,也難以說她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