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罪無可逭之人(第2/16頁)

“唉!這可有得講了!”火村又打開一包煙。“我剛才不是很得意地告訴你,旺夫之所以要對他痛恨的X使用私刑的一切理由嗎?除了法律無法懲罰X不可饒恕的行為,或沒有客觀證據予以告發,或追訴時效已過等,根本不値得你贊美的理由之外,旺夫之所以要動用私刑,只是因為他無法原諒X。”

火村如果不夠聰明的話,那稱贊他的我算什麽?

“為什麽?”

“X 一定幹過什麽見不得人的事,如果旺夫真是因為挾怨報復或誤會而犯案,即便殺了他也算是正當防衛,X大可立刻報警。對吧!如果X真做了虧心事,為了隱瞞殺害旺夫一事,他就得一而再,再而三地殺人。”

“原來如此。”

這就是其中的道理。

“旺夫的企圖是法治國家無法許可的事,但我們可以假設X的行為肯定也一樣惡毒,因此只能卑劣地利用不斷殺人來逃亡。”火村拿著香煙的右手朝我伸出。“這樣的X殺死旺夫後,他會怎麽做?勢必會想到旺夫家找找,有沒有可以證明自己罪孽的東西吧!所以才會發現遺書。除了給夏芮華的之外,還有其他幾封,我雖然不知道有沒有給瑞穗的,但至少應該會有一封是向警方告發他一切罪狀的遺書。X發現旺夫寫給夏芮華的遺書內容抽象有利用價值,他認為他人看了這封遺書之後,或許會認為旺夫是自殺。”

“然後,他把其他的遺書都處理掉?”

“對!”

“我雖然知道兇手的行為還算是合理,但他根本不需要殺害毫無瓜葛的津久井啊!實在太可惡了!”

“X雖然覺得他可憐,但也無可奈何。如果不殺他,就無法整合旺夫的死和遺書的內容。”

“嗯!”

“當然,或許也因為津久井看到不該看的東西。”

還是有一些疑點。對了!是那個!

“等等!邪惡的兇手是在殺害旺夫之後看到遺書,才發現可以加以利用對吧!他企圖藉由殺害另外一人,制造另一具屍體,讓警方誤以為是旺夫下的手。果真如此,他為什麽要把津久井的屍體藏在倉庫裏?他不是為了制造旺夫莫須有的罪名,才殺害另外一人嗎?”

“不!事實上找不到屍體也無所謂。因為如果這個人突然下落不明,警方就會覺得此事和他有關。”

“津久井和這件事的關系確實成立了 ,但在他的遺體被人發現之前,我實在沒有想過旺夫會殺了他然後自殺,眾人都說應該是津久井殺了旺夫然後逃亡吧!”

“津久井的風評比我想象的還糟!”

“算了!如果沒找到津久井的屍體,警方會因此認為他殺害旺夫之後逃進叢林,對兇手而言,這也行得通!”

“我不明白死者旺夫為什麽要寫遺書。如果津久井的屍體一直沒有出現,旺夫原打算殺了津久井之後自殺,復仇不成卻反遭殺害,津久井因此逃進叢林的說法還比較說得通。”

“哦!對兇手而言,事情如果變成這樣也不錯。果真如此,他應該別把屍體藏在附近空屋的倉庫裏,而是應該丟到遠處的山谷或叢林裏。”

“他的行動若無法這麽自由!”

“案發時間在半夜,他只要把屍體放在車上,開一小段路就可以找到這樣的地方,整固村子四周都是叢林。”

“案發時間不是在半夜。津久井的行李裏有手電筒,他應該是返回水晶旅社,天亮之後被兇手叫到這附近,之後被勒斃,當時天色可能已經亮了。為了避免引人注目,兇手無法將屍體搬到太遠的地方,只好藏在附近。”

“你說他在天亮之後被兇手找出去,這只是猜測吧!光憑他的手電筒還在房間裏,不能肯定也在天亮之後才出門。還有,兇手如何和津久井聯絡?要在天亮的時候找人出去,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這個我等一下再解釋。我們還是趕緊把這裏的事情給做完吧!”火村開始著急。

“還有一件事!”

“你真啰嗦!還有啊!”

“在倉庫壁板的縫隙裏,不是找到兇手犯案用的手套?這不是很奇怪嗎?兇手不是企圖將整件事偽裝成旺夫是在殺害津久井後自殺?怎麽會把他在車屋中犯案時所戴的手套,遺留在發現津久井遺體的現場?”

“我也想問兇手同樣的話,不過不用想得太復雜,這只是兇手一時疏忽。犯案所戴的手套,應該留在車屋,結果兇手卻把它帶了出來,這是他一時失策。再者,他將勒斃津久井時所戴的手套,和他的屍體一起藏在倉庫,才是最大的敗筆。”

“真是個蠢貨!”

“嗯!冷酷無情的蠢貨。”

“雖然他如果把手套丟在車屋裏,也會顯得不自然,不過旺夫的死被當成自殺的可能性就會提高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