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月姬(第2/5頁)

有的,木曾想。回溯命案最初時刻,冷靜觀察一連串事實,就可以清晰看出,木崎江津子巧奪天工的計劃。

木曾於是按順序,檢查自己的推理。

江津子殺害俊二的時候,她已預料自己將遭逮捕。不僅事先預料,而且以自己行動促使就逮。她制造不自然的行兇現場,寄望此舉被識破而遭受嫌疑。

當然,她如願地遭到逮捕。但是她一味否認犯罪。沒有證據,警方焦急。然後來了第一張投書。目睹狼狽不堪的搜查人員,她或許暗自竊笑吧。

(這樣很好,你做得很好。可是,可憐的孩子,你這次寄出的信,不會寄到月亮國的。)

木曾擡起黯淡目光,視野深處,映出一場情景。

新參町,狹小巷口,豎立那街角的郵筒。小女孩跑過去,手拿著一張明信片。踏起腳尖伸手投入。綻在小小臉孔的微笑,她會心地自語。

——月亮,這是加代子給你的信。是媽媽替我寫的。下一次請帶來洋裝禮物。上一回的糖果謝謝。因為我已睡著,不知你來,但是我很高興。每當我請求,你就會來,所以我最喜歡月亮……

小女孩回家,抱著滿懷期待等第二天。可是月亮卻沒有來。再過了一天,小女孩再度站在郵筒前去投函。

怎麽啦,加代子的信沒有送到嗎?沒有關系,媽媽寫的信還有一封。媽媽說是請月亮送洋娃娃的呢。這次月亮能不能接到。月亮,你一定要看啊,郵差先生請把這封信送到月亮……

真悲哀的故事,木曾想。不過,確信這兩張投書如此被投郵,有幾個理由:

加代子說過“我和月亮是好朋友”她也說過“只要我請求什麽,月亮一定會送給我。”她不是誇耀說“這件衣服是月亮送我”的嗎?

為了被捕後能投郵這兩封信,江津子刻意編故事,做投郵訓練的計劃。正如剛才久美子和杉子母女會談一樣地。

對於六歲的小女孩,讓她相信月亮國有女王之事,十分容易。江津子將自己寫好的明信片,交給加代子去投郵。然後每次都以月亮的禮物,把衣服、洋娃娃放置於女兒的枕邊。孩子便完全地相信月亮國女王的存在。同時也是非常快樂的通信。明信片,確實地成為月亮的禮物,獲得女孩的歡心。

逮捕江津子當晚的情景,如臨現場一般地湧上木曾的心湖。她抱擁剛由隔壁帶過來的女兒肩膀:“如果你感覺寂寞,就去告訴月亮,月亮說她最喜歡加代子,你記得吧?”

那時江津子目不轉睛地注視著自己幼小女兒的雙眸。凝視的激烈裏,或許隱藏著江津子的心念。她也在檢視過去的訓練吧。

第二天,母親不在家,小女孩突然想起,還有媽媽替她寫的信,應該去寄給月亮——投書,既然在此殺人計劃中,占如此重要份量,她必事先準備好,才交給加代子。

因此,屍體手中握有踏扁的洋娃娃,亦非行兇後單純的臨時舉動。事先江津子已將此事寫在投書裏,然後依照計劃執行。由寫上屍體手握洋娃娃事,增加了投書的真實性,使警方因唯有兇手才知此事,而陷入困境。

一切進行都如江津子的計劃。她自己以嫌犯被捕。由外面投書,證實無罪。然後悠哉遊哉走出搜查圈。

對於六歲大的幼童,誰會去懷疑?

木曾不知如何處理自己僵直身體般地,緩緩站立。打開紙門,杉子擡頭看他,女兒卻沒有在她身邊。

“馬上吃飯。”

“你怎麽啦,突然……”

“我要去分局。”

“今天不是休假嗎?”

“你別管,趕快去弄。”

“你不是說要帶久美子去百貨公司?”

“你帶她去好了。”

“難得有一天假期。”

“沒有飯嗎?”

杉子默默退入廚房。每次都如此。再費口舌他是不會哼一聲的。說氣,杉子勿寧感到好笑。七十五公斤的巨漢,為了吃飯如孩子般地大喊大叫。

十五年的歲月,杉子便如此容忍過來了。

放下筷子,木曾便立刻起身。他邊穿皮鞋,口裏還在嚼著食物。杉子皺皺眉頭說:“你急什麽嘛?”

木曾打開玄關的門。

“下雨呢,帶雨傘……”

“停了。”

他大步走出去。細小的雨滴,霧一般地飄著,對充滿熱氣的雙頰,帶來舒適的涼意。

說來,釋放江津子的決定是個失敗,他想。投書的明信片,應有準備多份。也許,除投書的兩份外,另有亂寫收信人之明信片交給加代子。小女孩應會保存這些寶貴的信。

搜查兇器時,沒有發現這些,是由於太過注重有形之小刀,而忽略了明信片之故。也許就夾在畫本裏。

街頭由於陰雨,顯得格外冷清,如黃昏一般那麽幽暗。木曾以手帕拭面跨入分局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