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偵探小說是大眾文藝嗎?

目前偵探小說聲勢如日中天,光是專門雜志,就有《新青年》、《偵探文藝》、《偵探趣味》、《電影與偵探》,數量之多,幾乎令人胃口盡失。其他種類的娛樂雜志、婦女雜志、少年雜志,也幾乎都會刊登偵探小說。乍看之下,偵探小說讀者數量似乎非常驚人。

然而盡管偵探小說如此盛況空前,能夠真正理解偵探小說的人卻意外稀少。只要看看偵探小說專門雜志的銷售量就知道了。和娛樂雜志、婦女雜志動輒幾十萬冊的發行數量相比,偵探雜志的讀者最多只有區區幾萬。而且,偵探專門雜志上若刊登愛倫·坡、切斯特頓等作家高尚的偵探作品,就賣不出去,所以真正的偵探小說讀者有多麽稀少,可想而知。

根據這種情況,偵探小說算得上是大眾文藝嗎?有一段時期我曾這樣想:偵探小說與被稱為純文藝的小說相比,是一種讀者更加稀少、同好更只有一小部分的類型文學。偵探小說所描寫的並非藝術,也非科學,而是類似二者混合的東西;它所訴求的讀者群當然也像我說的並非一般大眾,但也不是文學青年,而是像福田德三[63]博士或是內藤鳴雪[64]翁那樣,在意想不到的領域有著喜愛它的讀者。但以純粹的意義來說,偵探小說是一種非常不一般、極為特殊的文學類型。

過去我很是孤芳自賞,確切來說應稱為“古董”嗜好吧。真正的偵探嗜好,是極少數人才能理解的一種快樂,而能體會這種樂趣的我,是多麽受老天爺眷顧啊。這是一種有限的嗜好,愛倫·坡的《金甲蟲》對於愛好偵探小說的人來說,有趣絕妙,直叫人拍案叫絕,但對於對偵探小說不那麽喜愛的人來說,則枯燥無味到了極點。這是我在喜愛小說的朋友身上實驗後的結果,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過去我總是如此認為。

讀者一定會反問:那你為什麽要加入《大眾文藝》的行列?請等一下,這是有理由的。其實最近,我開始質疑自己原先的想法。偵探小說這東西,真的只是小眾的嗜好嗎?先看看我們的人生吧,它充滿了各種偵探元素。學問的研究,無疑就是偵探過程的一種。推理、演繹、歸納,這些全都是偵探小說的專門用語。外交及政治也是一種偵探活動,因為間諜及其活動是外交必不可少的環節。其他不管是做生意還是社交,就連戀愛,換個角度來看也是偵探活動。人絕不會照單全收對方說的話,而是想方設法弄清話裏的真意。善於運用這種偵探方法探究的人,換個說法就是聰明人。這樣一想,便覺得偵探小說真是十分大眾化。不僅如此,我甚至認為換個角度看,說偵探小說是造福社會的文學,這說法也不是不能成立。

所以我想偵探小說應該可以更為大眾化,現在它的同好真是少得可憐,實在沒有道理,其實偵探小說的讀者應該還可以更多的,事實上,國外的偵探小說銷量就非常好。趁這個機會,揮起大眾文藝的大旗推廣偵探小說應該也不錯吧——我的想法便沿此思路漸漸改變了。

然而,這裏有個問題,何謂“大眾文藝”?身為其中一員,提出這種問題或許很怪異,但老實說我還不能清楚地定義。不光是我,二十一日會的眾會員似乎也沒有明確一致的見解。有些人認為不必刻意地將大眾文藝的主旨界定為將新的社會思想透過各式讀物、小說灌輸給大眾;有些人則對只是單純地將藝術大眾化、自命清高且自以為是地對現今文壇感到不滿,認為應該以更容易親近的方式喚醒普羅大眾,將一般讀書界也加以藝術化,才是我們的使命。

如果大眾文藝就像前者那樣,多少帶有指導大眾的意涵在內,我就困窘了。因為偵探小說的寫作,絕對不是為了那樣的目的。有人告訴我,偵探小說必須脫離金錢和物質的樊籬,注入更多社會性的意義,否則就是虛假的。那些人會建議我看威爾西寧的《死亡炸彈》[65],但是我完全不覺得那類作品有趣,我想一般同好也是這麽想的。偵探小說的好,不是一兩句話就說得清楚的,在那部作品中,偵探小說的趣味太稀薄了。

因此基於上述後半的理由,我確實是大眾文藝的一員。而在這個意義上,偵探小說也屬於一種大眾文藝。

(收錄於《惡人志願》)